愛情和親情,該怎麼選擇?
親情跟愛情不能兩全?親愛的,兩者可以兩全。它不是魚跟熊掌的關係。
不是說,你遠嫁就拋卻你父母,你不遠嫁能照顧了你父母。
親情是什麼?是彼此鼓勵,彼此關愛。而不是,互相離不開。你不可能在你父母身邊生活一輩子。不是說,你遠嫁就不能照顧你父母了。可以電話,微信,可以把他們接到你身邊來。也可以,經常回去探望。
有這樣一對父母,生了三個閨女。每個閨女都遠嫁了。我看的這對父母很開明。他們是農村的,閨女如果不遠嫁,嫁到附近,也不會有太大的出息。每年,三個姑娘都帶著孩子女婿來家裡住些日子。其樂融融。
隔些日子,老兩口也拿些特產去看望閨女。這個閨女家住幾天,那個閨女家住幾天。就跟旅行似的,看著就讓人羨慕。
這比那些嫁給鄰居的人,有說不出的快樂。
也就是說,遠嫁有遠嫁的好處,嫁的近有嫁的近的好處。
《傾城之戀》里,白流蘇離婚後住在娘家,得到家裡眾多親戚的白眼。那麼,你為什麼就不想想,如果你嫁的近,會不會也會有如此的下場呢?我的一個老師說,時間長了,母女也會起矛盾。倒不如,遠遠嫁了,隔一段時間回家一次,母女之情也能互相思念,也不起什麼爭端。
我是遠嫁,但是,我的孝敬卻是村裡人共知的。我給我娘家蓋房,給我爹辦喪事。很多事情,我都管了。我問心無愧。如果我草草就近出嫁,一者找不到合適的人,二者,我連工作都難以找到,談何孝,談何親情?
親情跟愛情不會有衝突。看你怎麼處理。有時候,兒女在父母身邊,照樣不孝敬。有時候,兒女距離很遠,孝卻是常在,親情卻是永遠。
謝謝邀請。我建議你還是選擇愛情。因為你是和愛人過一輩子,又不是和父母過一輩子。如果你是獨生女,或許我會猶豫一下,弄了半天你有一個弟弟,那你遠嫁以後就不愁你父母孤獨了。他們會看著兒子成家立業,他們也會含飴弄孫,過上自己該過的日子。當然他們也會想你望你和盼你,你也可以經常回去呀?現在的交通工具這麼發達,又不是古時候還要走路回去??平時不回去的時候,你還可以視頻聊天呀?那樣的感覺就是和父母在身邊是一樣的。所以姑娘,我從你的提問中發現,是你自己捨不得父母,該斷奶了,是該過你自己的小日子的時候了。
這問題還要想嗎?
野獸大了要離窩,鳥兒大了要離巢,人成年了要離家去建立自己的生活。
在有些國家,成年人和原聲家庭關係過於緊密會被嘲笑的。
現在交通這麼發達,不捨得家人是借口。
你只是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害怕而已。
謝謝邀請!
以前,覺得這樣的問題是一個很難選擇、很棘手的問題,讓人左右為難,覺得怎麼選都不是,怎麼選都是痛!
但是,現實生活中有時候並沒有那麼多的詩情畫意,有時候的確是不隨人意!感情生活中有多少人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始終感覺這句話只不過是美好的祝福語而已!愛,是什麼?有多少由始至終、永恆不變的愛情?又有多少人是相愛著攜手同行、相濡以沫直到白頭?連理枝上絢麗的花朵也不過如此,何況二個不同環境,不同家庭長大的人呢?
遠嫁,於父母,是在忍痛割愛成全孩子。於自己,是隨著自己的心去追尋想要的生活。遠嫁了,如果真的要想啟程,還是有一定的困難(雖然說現在的交通非常便利)。天下唯一任勞任怨、無條件、無私付出的感情,永遠只有的是:父母對孩子。如果,一旦遠嫁的孩子們,但願,你的愛人對你像公主般疼愛有加。但願,你的那個他,對你的愛永遠不變質且不離不棄,那麼,你大可以義無反顧的遠嫁。反之,否則你連訴苦的地方都難尋。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更多的可能會選擇父母。所以,想遠嫁的孩子們,你真的做好準備了嗎?三思而後行永遠都不會錯,這樣,才不至於讓自己以後後悔、難過!應該選擇愛情吧,到你離開家的時候了女人到一定年齡總要離開家的,再說你還有個弟弟,可以照顧父母啊,如果男方條件好,父母願意跟你過去,你可以買套房子給父母那就更好了,我認識的人,有這樣的,全家都一起來這買房,一家人都在一個城市住,愛情沒了會很傷心,父母的問題總會有辦法解決好的
謝謝邀請!
這個題目本來不存在的,好像是一個填空之類的題目。
所以我不完全同意此觀點。選擇愛情就要遠嫁。當年賈探春迫於無奈,遠嫁他國,連人都不認識,何談愛情?那只是朝廷打了敗仗,讓一個女人成為了政治中的犧牲品。
改革開放以來,有很多中國女人也遠嫁國外,完全是愛情嗎?也不盡然的。
其實如何選擇愛情和親情,各人心中都有把自己的尺子,只要幸福了自己開心了,選擇就是對的;如果自己不幸福不開心,一切都是枉然的。像賈探春那樣,有愛情嗎?愛情高於親情,顯然不對的!
答案肯定是不嫁。
題主,這根本不是一道選擇題,這是一道填空題,要想獲得美好生活,必須是物質條件的雙重滿足。所以必須是雙豐收,少了哪一個,都不能叫美好生活。
我們沒生在美國,所以孩子也是一種投資,對自己老有所依的投資。這種投資的表現形式,是毫無保留的愛。此外再加上生物延續族群的本能種種因素,造成了中國父母對子女的依戀,是精神物質雙重的,是相當嚴重的。
而且,上一輩多是閃婚,感情基礎差,搭夥過日子的情況很明顯,所以情感全寄托在子女身上了,離開了子女=失去了自己的前半生。想想,生命中最有價值的30年,都在為了那個小東西奮鬥,到頭來,小東西大了,拍拍屁股跑了,我不知道他們會怎麼傷心,反正如果真在乎父母的情感,多半不會研究跑到外地生活。陪伴,是最。。。。。
反過來,正是由於父母那近乎變態般的關愛,子女與父母的感情,更是重到無以復加。因為對父母來講,是生命中最好的30年,對子女,是生命的全部。
那麼問題來了,為了一個認識幾年的人,拋棄為自己無私付出30年的父母,真的值得么?愛情不能用金錢和付出來衡量,但對父母的情感,同樣不能,所以精神上,這倆不分上下。但是。。。反正我多半會選擇年頭多的那個。
人活著,如果沒有拯救世界這種偉任,精神上的追求,除了情,還能剩下什麼?拋棄家鄉的一切跑到外地重新開始,不會被指責,那是人的權利。
但,比喻一下吧,為了得到一個雞蛋,扔掉一籃子雞蛋。
我認為,戀人頂多算一個雞蛋,還是有可能會變臭的雞蛋,而父母,卻永遠不會臭,直到生命最後一刻。
所以結論是不能嫁。
要分,就不能拖泥帶水。要快,要狠,什麼微信qq手機號,一切聯繫方式都拉黑,然後痛痛快快的哭幾天。人的適應能力很強,哪怕截肢,挺過六個月也就接受了。何況分個手?
最後,婚姻不是兒戲,談個戀愛就想結婚?就要一輩子在一起?你把婚姻當什麼了?
婚姻不僅是愛情的升華,更是生命最重要的一部分,好的婚姻,會讓人幸福滿足,感受到世界的美好,有信心對抗全世界。但不好的婚姻,會讓人頹廢無助,覺得世界毫無生氣,甚至開始抱怨詛咒。
那麼什麼是好的婚姻?要滿足兩點:1.靈與肉的結合。配偶之間不僅要精神上互相關心在乎,身體上也要合得來。2.客觀條件相匹配,即門當戶對。3.不能有感情糾葛。要純粹。
左右為難這種情況,真不適合結婚。好好的戀人,因為同等重要的父母,變成陌生人的,不在少數。
愛情自私,誰會允許對方成天把時間浪費在別人身上?哪怕是父母。但問題是,如果異地,就不得不把時間浪費一下,你的父母會跟你視頻,不會跟你的配偶。但同地就不一樣,沒事倆人回家吃個飯,很平常的事情,既陪了父母,配偶又沒情緒。(簡單的列子,類似矛盾應該會有很多,比如去誰家過年,你肯定得選,同地就一起過了)
個人觀點,參考一下。隨便噴。
謝謝邀請。我覺得你愛情和親情都是可以兼顧的。遠嫁雖然意味著要遠離親情。但遠離並不等於隔斷,你和父母弟弟的親情始終是存在的。鳥兒大了要離巢,女兒大了要嫁人,這都是客觀規律。而嫁人就意味著要離開一直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把自己辛苦養大的父母。這確實是難以割捨的。不過畢竟愛情是自己一輩子的終身幸福。如果因為難以離開父母,而捨棄自己珍貴的愛情,留下的是一輩子的心痛。你應該想到,雖然你要嫁到外省,但現在交通都這麼發達,高鐵飛機都是相當快速的交通工具,你要經常回家看望父母,也不是什麼太困難的事。你也可以利用網路通訊,經常和父母聊天,講一些家常話。遠嫁對於過去社會的姑娘們來說,確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為以前交通工具非常落後,馬車帆船那種速度慢到令今天的人們無法想像。一旦遠嫁,可能意味著自己與父母今生再難相見。所以紅樓夢裡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的遠嫁的探春,才發出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的悲嘆。身在今天社會的姑娘們都是非常幸福的啦!即使和父母相隔千里,也並不意味著就難以相見。
你看準了沒,也看準了男孩父母對你的態度了沒,如果這個男孩及他父母都把你當個寶呵護有加,你可以遠嫁。問題是你看得准沒有,婚姻是過了以後才知道的,人是長期相處了以後才真正看明白的。如果你現在只是被愛沖昏了頭腦,不能清醒的認識到這些問題,當你受委屈、受欺負時連個哭的地方都沒,你只能叫天天不應 叫地地不靈地孤獨承受著,這些你都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說白了,婚姻真有點賭博的味道,祝你好運!
捨不得爸媽是正常倫理,愛情和父母我認為同樣重要,因為真正的愛情,生死相依,榮辱以共,愛到深時方恨晚,可是做為子女孝敬老人又義不容辭,我個人考慮父母禮應照顧,愛情不能丟,因為丟了就在也找不回來,就是遇見最好的你心裡將永遠牽掛曾經的最愛,不會因為時間長短就會忘卻曾經的最愛,首先要考慮你愛的這個人,他(她)是否也向你愛他(她)那愛也同樣愛著你。確定了這種關係,那就不要反悔,他(她)要是真心愛你,他(她)會考慮你的感受,也會想方法抽時間去看望你的父母,或在有能力的同時,把你父母接過來,離你不遠的地方買套房子,這樣不就兩全其美了嗎。
作者文/干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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