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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起後不足夠喜歡對方,要告訴他/她嗎?


謝謝邀答。應該告訴對方,雙方既然在一起了,那就應該坦誠相待,這是對對方及對自己的尊重。不足夠也就是說你還是喜歡對方的,只是可能沒對方喜歡你來的多。告訴他/她,在我看來是好事,畢竟溝通有助於增加彼此之間的了解,感情是需要培養出來的,如果不是三觀上的看法大不相同,不足夠是完全可以培養成足夠的,就看你對待這份感情的重視度了。


謝邀!如果在一起後不足夠喜歡對方,為什麼當初還要在一起。沒有準備好在一起就在一起是對對方極大的不負責。如果不足夠喜歡對方就不應該在一起在對方表白的時候把話說清楚。不負責任的在一起之後之後給對方帶來傷害。對彼此的感情負責也是對自己和對方的尊重。不要將就的在一起一定要想好自己是否準備好了。給對方和自己尊重尊重每一段感覺,不辜負任何人。


其實倆個人在一起不可能每個階段都保持最開始的那種喜歡,慢慢的了解,慢慢的變得透明,慢慢的有了厭煩感,而後又發現對方的閃光點。我覺得主要還是看倆個人在一起的階段,如果剛在一起就有太多的不習慣,隔閡,厭煩,那就好聚好散。


謝謝邀答。我個人覺得既然不怎麼喜歡肯定要告訴對方!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感情這種東西不能勉強。畢竟是一輩子的事,說出來對你和對他(她)都是一種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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