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鄰居吵架,你會不會管?
做為一個善良的人,我看見男鄰居和女鄰居因為挪車而大動干戈,我是不會袖手旁觀的。但有一點,我必須要申明:我不好事,我只是想儘快讓雙方冷靜下來,然後該幹嘛就去幹嘛去,沒必要浪費時間弄得面紅耳赤、口乾舌躁。
我不會火上澆油,因為我不是那種耍猴兒不嫌人多,看熱鬧嫌事不大的人,我希望鄰里鄉親都能和平共處、團結友愛。我也不會助紂為虐,因為我是向善之人,我怕因此而遭天譴。我更不會大聲指責任何一方,孰對孰錯,究竟能有幾人看得清,判得明。
我想我不妨做個和事佬,不去隨意傷害任何一個鄰居。別說我調節糾紛沒有原則,但或許就能達到息事寧人的結果,這才是阻止男女鄰居彼此傷害進一步加深的有效辦法。你我都是普通人,也不是頭頂天平,執掌「審判權」的法官,何苦為難自己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
勸和吧!溫言軟語,左一句右一句,總有一句能入他倆的心。幫幫他們,抓緊時間聯繫女鄰居的家人,一起送生病的孩子去醫院。雖然我不會挪車,更不敢碰男鄰居的車,但幫這暴躁的男人打開小區的大門,讓他快快離開紛爭現場,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雖然小區的門有可能是全自動開關,但這並不能掩蓋我的古道熱腸。哈哈!助人真的是一件快樂的事呢!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這句話的意思是講,具有血緣關係的親人,不一定比鄰居要好。畢竟鄰里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有什麼問題,與其求助於遠處的親戚,還不如求助鄰居來的好。
當然了,我們日常生活中都會不可避免的同鄰居發生爭吵,或者看到鄰里之間發生爭吵。遇見這種事的時候,我們該不該管呢。
有人說,遇見鄰居吵架,應該義不容辭的去管,去勸解。還有人說事不關己,多一事而不如少一事。而我的看法是遇見鄰里之間的矛盾,該不該管,還要分情況。如果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沒有那個勸解的本事,反而會適得其反,火上澆油,這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好心辦錯事,自己也不歡而散。所以該不該管我們還要根據自己的勸和的能力,以及事件的發展程度去判斷,畢竟鄰里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和睦很重要。
比如以前新聞上曾有一個事件,鄰居吵架,吵的不可開交。,然後另一個鄰居大媽上來很熱心的當和事佬,前來苦口婆心的勸說。但是後來發生的一幕,讓所有人心有餘悸。這大媽去勸說,結果其中一個鄰居患有精神疾病,其沒有了解情況,貿然勸說,當時此人正值病發,根本分不清是非曲直,竟然拿起菜刀將勸說大媽的首級砍了下來,並扔到了樓下,嚇得另一個當事鄰居立馬逃跑。後來警察趕到才制服此人。所以說這個事件說明了,遇見鄰居吵架,該不該管,應不應該去勸和,還要分清楚情況,要不然,不僅和事佬做不成,恐怕還會搞得自己也有危險。輕的不僅勸不了和,還大不了吵一架,搞得都不好看。重的就像這個案例,他是精神病你去勸說那不是自找沒趣,搞得最後連性命都丟掉。
但是如果是涉及到利益關係,或者是官司經濟糾紛,建議大家還是不要去管的好。因為經濟糾紛已經不是三兩句話可以解決的了。有的還需要走法律程序。即使你去勸說,也解決不了問題。
所以說,遇見鄰居吵架,該不該管不僅要看發生了什麼事,事大事小。還需要掂量一下自己是否具有那個做和事佬的能力和本事。如果沒有的話,還是敬而遠之的好。我們平常在鄰里關係中也要與人為善,見了面可以互相打招呼,久而久之大家就成了朋友,也就不至於因為小事而吵架了。
遇到這樣的情況第一反應,不是先去指責男的不對。
要先幫女的把生病的孩子送到醫院,孩子的病不能耽誤。女的也是因為男的佔用車道導致她不能通過而氣急攻心。
一個母親在孩子生病的時候最著急,這時候身為鄰居上去幫個忙,先送孩子到醫院。
孩子沒事就可以,有事男的也負不起責任。
怎麼追究責任呢?最多只是佔到罰款,可是這樣的品行被別人看在眼裡,也是在心裡厭惡,這是他被孤立的第一步。
謝謝邀請。顯然是這位男鄰居有錯在先,他缺乏愛心沒有素質,當那位女子著急開車帶生病的孩子去看病的時候,男鄰居的車把公共過道給堵了,女子的車沒辦法通行,女子喊了半小時卻無人挪車,女性一般在面對突發性事件時會變得很慌亂,看著生病的孩子和著急的女子,男鄰居連一點善心都沒有,男鄰居來挪車還把女子罵哭並暈厥過去,最後暈厥的女子被120急救車拉到醫院去了。當別人在危急之時,既使你不能出手相助也不能落井下石呀!如果遇到了他們為此爭吵的事,我會帶著善意的去管,不去評論誰對誰錯,平和地勸離那位男鄰居,讓女子儘快帶孩子去看病才是最重要的。
我要在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去解決問題,提問者鄰居中的男方自己有錯還罵人,對方還是一個事出有因很著急的媽媽,很難揣測他急了會不會動手打人,在這種實際情況下面對這種素質的人,我覺得你給他講道理是走不通的,最好是就近找小區居委會或者物業來幫忙處理,再不行就只能打11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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