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為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奇門兵器?


都說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為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奇門兵器?

江湖有言,一寸長一寸強,但還有一句叫,一寸短一寸險。18般兵器,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

比如長槍,大刀長度都在一丈開外,三國時期張飛的兵器就叫做丈八蛇矛。這種長兵器使用起來,必須需要距離,要禦敵與槍身長度之外,只有這樣才能發揮它的威力。所以,古代馬上的戰將大部分都使用長兵器,這種幾米長的兵器也適合在馬上使用,因為具備揮舞招架的距離。長兵器使用者一般都需要良好的臂力,在戰場上,配合著坐騎的衝擊力衝鋒陷陣勢不可擋。即使在平地上揮舞,也夾帶著嗚嗚的兵刃風聲,給對手以很大的壓力,所以有一寸長,一寸強之說!

判官筆與峨眉刺屬於短兵器,便於近身格鬥使用。這種武器使用起來比較方便,可以隨身帶用。運用的時候必須欺進敵人的門戶,進入對方一尺之內與之搏鬥,在這個距離長兵器就失去了作用,在轉身騰挪之間,遠不如判官筆、峨眉刺靈活。所一寸短一寸險,就是這個道理。

長短兵器各有所長,不能說長了就好,也不能說短了就不行。要根據使用的範圍來確定適合不適合自己。如果行走江湖,那就是用判官筆峨眉剌,短劍,九節鞭之類隨身攜帶比較方便。如果上陣殺敵,那顯然要用大刀長矛,因為這種長兵器才適合排兵布陣,大集團作戰!

我國歷史淵源流長,文治與武功行同樣燦爛。在古代社會上,三教九流,各種奇門兵器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有一些到今天還有傳承,有一些已永遠消失在歲月長河中,實在可惜!(完)


咦,你既然知道「一寸長一寸強」這句話——

難道就不知道接下來還有一句話:「一寸短一寸險」——

我的理解是長兵器適合正面搏殺、馬上搏殺、攻擊、集團性搏殺,只要有力氣操控,肯定是越長越強,無論高手低手,在正面攻擊時,尤其當敵我搏殺技能大家都差不多水準,力量大家也在一個層次,兵器長一點,當然就占點便宜。

冷兵器時代除了暗器,短兵器相對的更適合暗殺或者貼身搏殺,也適合防身,因為短兵器操控更便利、更靈活,操控的速度就更迅捷、凌厲。

比如你所提到的判官筆、峨眉刺,以及我上面提到的匕首,因為便於暗藏,攜帶這樣的兵器靠近敵人不易被發現,突然抽出、發起突然攻擊,其各方面的好處當然遠遠好於長兵器,試想喜歡提著丈八蛇矛的張飛去暗殺敵人,豈非太容易被人識破?所以短兵器非常危險。

所以我們看完《三國演義》後,對呂布、關羽、張飛以及趙子龍等猛將都有一種強大的感覺,這和他們主要兵器都是長傢伙有直接關係,他們幾個幾乎不用短兵器,最多腰間掛著一柄劍,他們都特別擅長馬上搏殺,關羽的過五關斬六將、呂布的戰三英、張飛的長坂坡一人當關萬夫莫開的氣勢,以及趙子龍的百萬軍中救阿斗,都顯示出他們的強大,這種強大與他們兵器有直接關係,所謂躍馬橫戈。

《三國演義》里的搏殺,可謂正規軍的集團性搏殺,都是擺下戰場、兩軍對壘,鑼鼓喧天,一聲號令,大家一起衝鋒陷陣。但是,金庸、古龍等人寫的武俠小說里的武林人之間的搏殺,一方面基本上都是單挑,或者乾脆就是偷襲,即暗殺,假如說關羽、張飛、呂布、趙子龍等人是長兵器方面的高手,那麼郭靖、洪七公、喬峰等武林人可謂短兵器方面的高手——最短的兵器是什麼兵器?是雙手雙拳,即沒有徒手沒有兵器,就是最短的兵器,「一寸短一寸險」,短到了沒有兵器,當然就是最危險的,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方天畫戟都是長度要達到一丈以上的兵器,其實普通人或者說武功低手是無法操控如此長傢伙的,低手可能也使用大刀、蛇矛或者戟一類的兵器,但長度肯定沒有這麼長,所以高手的兵器也特別重,關羽的青龍偃月刀重八十二斤,相當於現在的三十六斤,十八公斤,拿著十八公斤的東西在馬上與敵人搏殺,按常理分析那肯定功力非凡,所以這些人可謂長兵器中的絕頂高手,而幾乎已經不使用兵器的喬峰、郭靖、洪七公等人則可謂短兵器里的絕頂高手,在他們擅長的戰場里,他們徒手可以搏殺任何一個敵人。

回到你的問題上,高手有各種各樣的高手,狙擊手擅長用槍遠程射殺目標,特種兵擅長偷襲、突擊敵人,關羽、呂布擅長長兵器,但術業有專攻,擅長長兵器的高手未必擅長短兵器,短兵器有短兵器的作用,搞偷襲、暗殺需要短兵器,所以古人在研發出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等長兵器的同時,為了滿足「特種兵」的搞暗殺、單挑敵人的需要,就又研發出了匕首、判官筆、峨眉刺等短兵器,絶頂高手甚至「研發」出了拳掌等「至短」兵器,所謂天人合一、人劍合一、無招即有招。


簡單看了幾個回答,感覺沒說到點子上。很多人被影視劇誤導了,以為古人都是可以隨便帶武器,甚至把刀劍當裝飾品。其實在很多朝代,對民間的私人武器管制是很嚴格的。從古至今本質上是民間禁武的。有的朝代甚至苛刻到了『十戶一刀』,就是10戶人家只能公用一把切菜刀。還有的靠起義奪天下的朝代,戰後往往都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本質上就是收繳民間武器。如此一來你還敢帶劍大模大樣的出門?藏在家裡都算謀反殺頭。還比如弓箭這個大殺器,幾乎各朝各代幾乎都禁止民間使用。山高皇帝遠的偏僻的地方農民打獵用的弓箭往往是自製的黑貨,無論威力還是射程都遠低于軍隊的制式武器,即使如此被官府查到還會有說法的。和平年代常規的刀劍。也不是隨便什麼平民都有資格帶的。有點像現在的手槍配發,除了職業,也是有等級資格才能持槍的。古代也是一樣往往有功名在身,說白了是國家的人。所以像武俠影視劇里什麼各大門派動不動來個華山論劍,爭個武林盟主,千八百人攜刀帶槍的來個大聚會,大群毆。是絕不可能出現的,官府早就大軍鎮壓來個團滅了。真出現那種情況,往往都是官府力量無力壓制民間武力的亂世。

這樣一來常規武器被禁止後,也就別闢蹊徑的出現了一些明文禁止之外的東西了,也就是奇門兵器。與其說這些武器有多厲害多好用,道不如說是打擦邊球不得已的產物。這些奇門武器大多比較短小,便於攜帶和隱藏,或外表不像是武器。比如西遊記沙和尚用的月牙鏟,是和尚外出防身和埋葬路邊遺骨用的鐵掀鐵鏟演化而來的。所以就普通人來說,手裡拿點鐵器,哪怕是把鑰匙,也比空手要強點不是!還有出其不意的效果,但要說它比一根扁擔或一根鐵棍厲害多少?有點誇大其詞了!

簡單就說這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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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長,一寸強,這是古人的經驗總結。

武器越長威力越大,當然,武器也不是越長越好。古人的馬槊、長矛動輒三、四米長,那隻能在戰場上用,比如騎馬衝鋒,或者結成戰陣,威力無窮。

但是,如果貼身肉搏還用三、四米長的武器,那是找死,因為根本施展不開。

那麼好漢們行走江湖用多長的武器最為合適呢?我們看《水滸傳》,裡面的英雄好漢最常用的武器是朴刀,其次是哨棒。這兩種武器不到一人高,可以說是步戰肉搏最合適的長度了。

《水滸傳》的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人,他雖然寫的是宋朝故事,但基本是按元末明初的情況來寫的。這說明在元末亂世,好漢們行走江湖用的主要是朴刀和哨棒。《水滸傳》里從沒出現峨眉刺、判官筆一類的奇門兵器,因為這些短小的武器跟朴刀這樣的長武器比根本不實用。

那麼為什麼會產生峨眉刺、判官筆這樣短小的奇門兵器呢?道理其實很簡單:在太平盛世,特別是清朝,官府根本不準百姓攜帶刀、劍這樣的長武器,所以江湖人士沒辦法只能使用短武器,便於攜帶、隱藏,威力又比拳、掌大,這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比如說我國著名的詠春拳,其實是配合匕首或八斬刀而施展的拳法,詠春拳空手打出來威力並不大,但如果配上八斬刀威力驚人。傳統的長拳也是配合匕首使用的功夫,電影《殺破狼》中吳京就用演繹持匕首打長拳的兇狠。

當然持短武器遇到持朴刀這樣長武器的對手,基本只有死路一條。

另外在一些複雜的地形中,或者需要快速反應的時候,短武器也有優勢。比如電影《師父》中的巷戰,廖凡用八斬刀、子午鴛鴦鉞打敗了一眾使長武器的高手。那些人也是腦子不好,不想想在巷子里用長武器能耍得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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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獬執事

不同的兵器適用不同的場合。AK47的確好用,執行潛入活動的時候背一把在後面是不是顯得太拉風了?(當然格洛克手槍什麼的咱們也不能非法持有,這就是打個比方,具體參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月牙刺

峨嵋刺

熱兵器如此,冷兵器也是如此。「一寸長一寸強」大抵上是不錯的,在戰場上,長而重的兵器攻擊範圍大、力量足,帶來的殺傷力就強。對此,明朝抗倭名將戚繼光便針對較長的倭刀做出了以下評論:

倭刀

戚家刀

「長刀,此自倭犯中國始有之。彼以此跳舞光閃而前,我兵已奪氣矣。倭喜躍,一迸足則丈余,刀長五尺,則大五尺矣。我兵短器難接,長器不捷,遭之者身多兩斷。緣器利而雙手使用,力重故也。」(《紀效新書·短器長用解》)

判官筆

戚繼光這段話說得很明顯了,倭刀的長導致「我兵短器難接」;倭刀的重又能使「遭之者身多兩斷」,這完全印證了「一寸長一寸強」。不過戚繼光是軍人,雙方使用兵器均是在戰場上,若換到日常生活中,誰能拿著這麼長的兵器成天在馬路的晃悠?

忍刀(注意刀鐔要鏤空,忍者攀爬時可繫繩,找不到更合適的圖了各位將就一下)

在日本,武士有佩刀的特權,這還好說;而沒有此特權的忍者,其忍者就不得不非常低調,就算是忍刀,也要大幅縮短其長度,使之能達到「刀背藏身」的效果,而且刀鐔要鏤空,為的是可以繫繩攀爬。其它忍器就更奇特,恨不能讓別人根本不知道他帶了忍器。判官筆、峨嵋刺就屬於這種:它只適用於近身搏擊,方便攜帶,也適合出其不意搞暗殺。真到了戰場上,還是刀槍劍戟來得踏實。

八斬刀(注意護手劍格,可防敵人進攻)

子午鴛鴦鉞

子午雞爪陰陽銳

風火輪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火器的發展。明清時期,火器大量湧現,傳統的冷器在距離、速度、威力上都被淘汰,而能夠出奇制勝的奇門兵器反而繁榮起來。比如子午鴛鴦鉞、子午雞爪陰陽銳、風火輪等,形制上都比較小,突出部比較多,在火器相對比較長的時代,在巷戰中用它們奪取對方的兵器,還是有機會的,至少要比傳統兵器好得多。所以,通用兵器負責日常使用,如果有特殊需求就要定型,這不僅僅針對於冷兵器了。

乾坤日月刀可以說將長兵器與奇門奇器完美結合到一起了


用一個成語就能概括:明爭暗鬥!

世界上每一種流傳下來的武器幾乎都是千百次實戰檢驗的產物。

任何一種武器都有它適用的環境,根據不同的作戰任務和攻擊目的來選取,如果用錯了後果不堪設想,這就和現代戰場上是一樣的:對方坦克集群大規模進攻,這時候你最需要的是反坦克炮和反坦克導彈,如果你選錯了武器,比如給你的士兵只配發一把突擊步槍,那你們就能在坦克履帶下當鬼了。

先說明爭,戰場上的正面對抗、宗族之間的打架鬥毆,這種情境下武器肯定是越長越好,即增加打擊範圍又避免和對手離得太近,還能壯聲勢,長矛大戟也就是這個作戰環境里的必然選擇。在極其廣闊的作戰空間里,很多時候長矛長槍都顯得短,這時候就得用作戰距離超遠的弓箭——既能避免接觸又能給對方帶來很難防禦的傷害。

在廣闊的作戰環境里如果使用短小的武器,比如匕首、短刀、三棱刺,這幾乎和赤手空拳沒什麼區別。用這種武器在野戰環境下既不能進攻也不能防守,除了逃跑就只有被殺的厄運。

說完明爭再說暗鬥,在一些場景比如聚會、談判、宴會等等一些場面活動的情況下,並不能隨時攜帶顯眼的武器,這時候的保衛人員或者行刺者必備的武器就成了短兵器,短刀、短劍、峨嵋刺、判官筆甚至鐵筷子就成了最應手的武器。攜帶方便,偽裝隱蔽,貼近使用,一擊必殺,君不見刺王寮、刺秦王以及歷史上和現代各種各樣的刺殺事件么,這種環境下要是扛著長槍大刀的話,估計還沒開始就已經被碎屍萬段了。

判官筆與峨嵋刺(網圖,侵刪)


不請自來。

用現代理論來看的話,戰場上坦克可以說非常好用,畢竟是「陸戰之王」;但你開著坦克去暗殺別人?回頭率太高了吧?這個問題分兩個場景來看:

1、戰場

古代戰場上都是團戰。鑼鼓喧天,雙方武將帶著士兵直接盤對面。這種情況下長槍、戟、矛可以發揮距離的優勢,十步之外取敵首級可不是說著玩的。

2、暗殺

現在放空大腦想像一下,如果荊軻是拿地圖包裹一把長槍去刺殺秦王。秦王又不是瞎,估計還沒進大殿就被士兵剁了。

所以短兵器是為了適應暗殺需求而製作的,畢竟沒有一個東西會無緣無故誕生在世界上。

3、補充

除了有暗殺需求外,還有兩個原因。

一是管制問題,元朝甚至要求漢人十家共用一把菜刀。因此電視上那種佩劍的、拿個大刀放現實基本上是等著被以謀反罪名殺頭。

二是在一些場景裡面長兵器未必有短兵器好用。比如叢林探險基本都是帶個匕首,最長也就是帶個砍刀。從沒見過有人帶著偃月刀去探險的,因為叢林太狹窄了。狹窄的地形和被人近身長兵器基本是廢。


哈哈有意思,題主的這個問題,只說出了一半兒,另一半兒卻沒有說出來。

這句話的全句是:一寸長一寸強,一寸小一寸巧。

題主說的沒錯兒,古時候大將臨敵,兩軍對壘,除了大刀就是長矛,遠的用弓箭,近端廝殺都是長槍大戟,是不可能有短兵刃的。

這就涉及到了後續的發展和沿革。

長槍大馬固然臨陣殺敵效能奇高,但人們爭鬥搏殺並不都是一味的衝鋒陷陣、死命相殺,也有很多貼身近戰的時候,長槍大戟一來不方便,施展不開,二來帶著太惹眼太張揚,很容易給對手防備的機會和喘息,一些奇小精短的兵器就應運而生,比如題主提到的判官筆、峨眉刺、解腕尖刀等。

這些奇形怪狀的短打兵器,雖然看起來短小,但應用價值極高。人們在研習出來這種短打兵器之後,就相應的借用臨敵制勝的武術,總結和研習出了相適應的短打套路應用。而且,這種套路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發展,越加充實和完備,形成了別具特色的獨門秘籍和看家法寶,在近戰中發揮了獨特的優勢和作用。

要克敵制勝,這種短打兵器不可或缺,功不可沒。

這些短打兵器一般都是行俠者佩戴、應用。既不礙事也不招眼,很容易隱藏,而且使用精熟以後,很容易閃電一擊一招制敵,出其不意攻其無備,再適合不過——

這也是短小兵刃的精華所在。


既然說到「一寸長,一寸強」自然要提到另一句——「一寸短,一寸險」

奇門兵器之所以稱為奇門兵器,必然要出其不意,兵行險招,以有心算無心,以有意打無意。

重型兵器力大勢猛,無論攻擊範圍還是威力都是毋庸置疑的,貼身近戰能力相對來說則稍顯薄弱。

而判官筆、峨嵋刺等兵器短小精湛,靈動多變,便於隱藏、攜帶又具有一擊必殺的威能,十分適合貼身近戰。

(做為防身兵器,是否便於攜帶是個很重要的因素)


『小的們,抬我的霸王槍來』。

『砰』,霸王槍插在土牆上,飛天猩猩呵呵笑道,『胭脂馬不是誰都能騎的,嚴詠春挑兵器吧。』

楊紫瓊:『八斬刀!』

飛天猩猩:『一寸長一寸強!』

楊紫瓊:『一寸短一寸險』。

名家就是名家,打的漂亮,那個時候『宇宙丹』還是配角。

現實中還是長兵器佔便宜,大刀對刺刀,大刀贏的比例很小。中正步槍上刺刀對三八大蓋的刺刀就吃了短的虧。

同等武力還是用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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