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話的來歷是什麼?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一個典故,出自南宋著名愛國詩人,曾寫下「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的陸遊《老學庵筆記》里,是說北宋年間,常州的太守叫田等,做官飛揚跋扈,蠻橫專制,古代人都講究避諱,皇帝的名字里的字老百姓不能用,還有長輩尊者名字里的字他的晚輩人不能相同,必須用別的字來替代,否則就是大不敬。這個田登做太守後,因為他名字的「登」的諧音是「燈」,就規定全城百姓到「登」「燈」字要避諱,不許說「登」「燈」,誰要觸犯了就給加上侮辱長官的大不敬罪名懲處,結果有人就因為沒注意避這個諱被責罰。
有一年過元宵節,按慣例要放三天煙火和點花燈慶祝,官衙門前都要貼出告示通告百姓來觀燈,可是這次老百姓看告示寫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結果莫名其妙,奔走相告,不明真相的外地人更是害怕想逃離,鬧得人心惶惶,全城恐慌!原來是寫告示的人為了避田登的諱,就把「燈」改成「火」,結果捅了婁子。事後老百姓氣憤的說「什麼世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北宋時常州太守叫田登,很忌諱人家說deng字,元宵節按照習俗是要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但又不能出現deng字,所以告示就公告「本州依例放火三天」。當地百姓就譏諷「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在古代有很多忌諱,象一些文字。特別是古代帝王,還有長輩。他們的名匯,作為晚輩,臣子,下屬不能亂叫否則會降罪……傳說有個叫田登的州官,正月十五元宵節。正好放燈下屬擬寫榜文,為了不讓上司降罪。在書寫時把放三天燈。寫成放三天火。但是老百姓如果說放燈。就要治罪。後來就有了許可州官放火,不準民間點燈一說。(實際也就是古代的文字獄)在清朝文字獄最厲害了!
我知道的一種說法:古時元宵佳節、統治者會組織觀燈、由統治者在集中的地方紮成各種燈、供人觀賞、有些燈上會掛上謎語、供人猜想、名曰猜燈謎。因這項活動大多由統治者組織、民間有相關禁令、所以衍生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俗語。
附一句描述燈會的詩: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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