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怎麼談條件?
我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條件也是她提的。從談離婚到辦手續不到48個小時。我問她為什麼離婚,她說18年的相識,13年的婚姻沒有愛了。在我心裡她就是孩子,就是當年認識的那個19歲的小姑娘。所以她提的條件我都答應了。我唯一沒答應的就是孩子。我要了孩子,和共同債務。放棄了所有房子,車子,存款。只是想她一女人離了婚,一個人了,沒錢用,沒房住不行。說不定哪天想通了會回來。離婚後才知道,原來她早就有人了。只是偽裝的比較好。她騙了所有的人。辦完手續就和那人同居了。到今天2018.5.7號離婚才19天她又要結婚了……
這個問題要看男方為什麼提出離婚了,是兩人性格不合,在一起總是爭吵冷戰,讓婚姻家庭成了彼此的折磨。還是有一方出軌了,做了背叛家庭背叛對方的事。又或者什麼都沒有,就是男方想要離婚。
如果是性格不合,那就是雙方各自都多少有些問題,這種情況下一般女方也願意離婚,畢竟天天回家就爭吵冷戰,彼此都會很折磨。這種情況下離婚就是互相協商,婚前的房子、車子什麼的都屬於對方的,不過如果房子車子當初有貸款,婚後兩個人用雙方共同財產還貸款了,那法律上用雙方共同還貸款的錢有一半是女方的。
如果還貸款的錢,不是用夫妻雙方共同收入還的,比如是男方父母給還的,那這筆錢女方是分不到的。還有如果房子裝修是女方出的錢,離婚時房子要是留給了男方,那這筆裝修錢男方是要給的。一般婚後雙方收入攢下的錢,也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是一人一半的,這個跟誰賺的多少沒關係,不過這筆錢無論誰保管,不能私自挪用或者私自花銷了,否則的話要賠償對方損失。因為性格不合離婚,女方只要表現的不太想離婚,一般男方都會為了不再折磨下去,在財產上做些讓步的。
如果是一方出軌了,那自然看誰出軌誰少分了。不過這種離婚又分兩種,有的人不要臉些,自己出軌了但沒被對方捉姦捉雙,就死不承認。這種時候就需要另一方有充分的證據,才能在分財產時多分些,甚至還可以要離婚損害賠償,對方有家庭暴力、遺棄家人在另一方生病時不管不顧之類的,離婚時也可獲得離婚損害賠償。還有一種講究點的人,婚內出軌離婚時,雖然對方沒確實證據,但自願會在財產上補償對方的。這一點上要看人,如果男的出軌人還不講究,女方還是要私下收集到了對方確實的出軌證據才好。
如果也沒經常爭吵冷戰不合,也無一方或雙方共同出軌,男方就是想離婚,那女方只要表現的就不相離,除非財產分割上滿足了才肯離就可以了。除了房子、車子這類固定財產分割,還有如股票、存款、理財產品這類財產分割,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一般離婚女方都願意要孩子,這一點上,在離婚時女方可以跟對方說明,孩子也確實跟母親成長的更好。當然這需要是個負責任的母親,要是一個馬大哈或者總去浪的媽,還是讓孩子跟爸爸吧。
總之在離婚這件事上,看提出離婚的男方有多迫切,自然是男方越迫切,女方越穩住,談的條件就越好了。
您好,謝謝邀請。
您的題目有點問題。我只能根據您給的條件來進行回答。
第一,在我國,離婚條件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1?離婚自願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一方要求離婚時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離婚案應當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4?離婚的條件是惟一的:感情確已破裂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5?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標準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特殊情況下的離婚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
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在女方孕、娩等期間的離婚限制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7?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
(1)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或消除父母子女關係。
(2)無論由父或母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3)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或母一方,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4)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5)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6)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7)必要時,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8)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8?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9?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可以直接以共同財產抵償。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0?夫妻間的生活幫助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先由雙方協議幫助的時間用具體方法;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我推測您所說的談條件,是指雙方就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未成年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的一致意見
也就是雙方關於解除婚姻的一致看法和財物及債務的分配。
其實,無論哪一方先提出,條件是一樣的。
人們往往會有一種錯覺,認為先提離婚的就會吃虧,響應離婚了就可以提條件,就可以以是不是同意離婚為砝碼,去卡對方。
是不是這樣子的?無論誰先提?還是誰後提,條件都是一樣,都要按照法律的規定。
但是,實際操作中,還是有差別的。
差別在哪裡呢?差別的原因是什麼呢?
那就是,誰著急離婚,誰可能就要付出多一些代價。
不願意離婚的一方,讓步的幅度可能就會小一些,甚至不僅不讓步,還會故意地拖著。在這個意義上,談條件,確實是有一些技巧的。
陳群律師在承辦離婚案中注意到,男方通常是不願意離婚的,他們更享受「外面紅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既有「家常飯」隨時可吃,又有「奇珍異味」可恣意品嘗,這樣一種豐富狀態。
換句話說,在男方提出離婚的情況下,原有的婚姻基本上就很難挽回。
要男方回心轉意,非常困難。他們心腸比較硬,他們不像女方牽掛著孩子、放不下老人、懷念過去的好。
所以,女方要看透這一點,分析清楚原因,為什麼男方一定要打破這個家?一定要離自己、離孩子而去?
然後,有針對性地提出條件。
必須清楚,您拖是拖不下去的,因為,即使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過了六個月他再次起訴,基本上法院就會判決。
所以,您拖也只是權宜之計,拖得了一時,拖不了一世,也只是無謂的自我犧牲;
您還不如明智一些,設計好您的離婚對價:
讓他付出讓您滿意的、至少是讓您心理平衡的或是未來生活有基本保障的代價,以達到他離婚的目的。
那麼,您就要搞清楚,離婚訴訟裡面只有婚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方面可以考慮,既然婚姻無法挽回,您就只有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去做一些安排,最大限度的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在實踐中,基本上是男方要離婚,女方不同意,男方又著急,叫女方提什麼條件?男方盡量滿足。要孩子就給你孩子;要房子就給你房子;要票子就給你票子;要權股就給你股權。
因此,有些男方几乎是凈身出戶,孩子、房子、票子都給了女方,甚至於把未來的財產收益權都給了女方。
可能有人就會想,那男方凈身出戶,所有都給你,他將來怎麼過日子?
你們不用擔心,所謂的凈身出戶,所謂的未來權益給你,只是你所知道的、你所看到的。
男方要麼就是有另外的財產安排,要麼就是有極高的自信心和強大能力。
他即使現在凈身出戶,他也會很快的掙回他所需要的財富。
您除了可以提出財產的、孩子的這些看得見摸得著可以量化的要求,您還可以提出機會的、資格的、未來收益或權益的要求。那些東西,與現有財產不可比、不是一個量級。
也就是說,您在可能的情況下,不要僅僅盯著眼前的實物財產。
因為,在如今的新時代,變化非常之快,財產類型、收益類型、權益類型在不斷增多,有些您可能不知道、未預料,您可以做一個框架性的安排。必要時,您要聘請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精準的專業服務,協助您爭取最大利益。
離婚 最大的難題就是財產分割,男方提出離婚,女人談條件也無非就是財產分割上多爭取主動權 ,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得弄清楚離婚的具體原因。如果由於女方出軌等有明顯過錯,我想咱是沒有充足的理由談條件的,還是乖乖聽從法律的判決吧。如果男方有明顯過錯,或都沒有明顯過錯,確是感情破裂,婚姻無法繼續,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都可以談條件 ,爭取最大的權利。
其次,分清楚財產。先分析那些是共同財產,那些是女方的財產,女方的財產無需分割,直接歸女方所有,共同財產就是分割的財產,還需理清有哪些共同財產 ,有時像銀行存款、私人借款,女方是不知道的,把所有的財產全部理清,分清楚哪些是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第三,打情感牌。女方以受害者的名義,先和男方交流,明確自己的想法,說明理由,讓男方感到愧疚,直擊男方心裡痛點,一直達到做出讓步。男方不讓步,就只有等待法律判決,女方繼續用受害者的名義多爭取。法律是支持受害者一方的。
第四,堅持己見,絕不妥協。女方心比較軟,受到傷害也想及早離開,很容易妥協。想爭取最大化利益,就要堅持到底,絕不半途而廢。
婚姻是人生大事,要謹慎再謹慎,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意離婚。但確是感情破裂無法一起生活,就離婚,爭取最大的條件。
婚姻走到這一步,真的太不幸了,竟然如此,也沒法子。那當男方提出並且堅持要離婚,我們女方該怎麼辦呢?
昨天我們一定要搞清楚離婚的原因,是男方出軌了還是女方出軌了,又或者男人因為什麼東西硬要離婚。離婚之前,我們必須搞清楚這一個問題,如果是女方出軌,那就沒什麼資格去談條件了,是吧!那如果是男方的原因,而且他堅持要離婚,讓我們怎麼去談呢?
第一,手握證據如果男人是因為在外面有小三了要離婚,那我們女人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掌握證據,我們都知道,凡事要有理有據,如果手握證據,即使協商不成,那也可以走法律途徑,這一點至關重要。
抓好財政大權離婚之後涉及到較大的問題之一就是財產問題,如果男人堅持離婚,那我們一個女人一定要注意財產,絕對不能讓財產大權落到他的手上, 因為夫妻財產是兩個人一起的,一旦他堅持要離婚就害怕他會把財產給別人,所以我們要掌握財產大全,錢在是我們手上,我們才有資格。
這個問題具體就要看是什麼情況離婚的了。離婚真的非常複雜,兩個人還要具體的商量一下,因為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情,牽扯的面積比較廣,父母問題,房產問題,孩子的問題,財產問題,都要搞清楚才行。
如果男方是過錯方,女方可以讓男方賠償一筆金額。共同的財產肯定也要女方多分一些。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話。還要考慮好孩子的撫養問題。這要看雙方的想法,溝通一下才行。如果女方是過錯方,相反男方分東西肯定要多分一些。如果婚前的房子是男方買的,女方肯定也分不到了,如果是結婚以後買的,可以按比例分到一些。孩子的撫養問題要想清楚,這些都是長遠的計劃。
對於離婚來說,女方相對來說是比較弱勢的,結婚的時候只是嫁到男方家來,離婚了以後也要把自己安頓好才行,要考慮好自己以後住在哪裡。一般的結過婚的女人,離婚後也不會回娘家去住了,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考慮清楚。要把自己想要的東西表達清楚,如果男方是過錯方,要找到男方過錯的證據才行。如果兩人協商不好結果,以後打官司也需要很多證據的,保留這些證據,對女方會有很大的幫助。
不管什麼時候,女方都要學會保護自己,在婚姻中要讓自己盡量不要受傷害。就算是發生了事情,也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離婚不是一件小事,一定要慎重考慮,可以和自己的親人商量一下,這樣可能更妥當一些!
謝謝邀請。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希望你們已經冷靜考慮過了,不是意氣用事。
十個要離婚的總有八個是後悔的。被離婚的你非常傷心吧,真要走到那一步,坦然面對吧。
他先提出離婚,你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因為你現在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是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讓自己的受害程度減輕,離婚以後,你的新生活需要你堅強面對。
以下這幾個方面的事情一定要搞清楚。
1.家庭財產的分配問題上,儘可能要求你佔大部分。
離婚的原因是什麼?一定要搞清楚,如果他是始亂終棄,那麼這個時候請不要放過他。請在最大的權益上爭取自己的份額。
因為離婚後,什麼要求都是百搭。離婚前一定要盤點好。
2.子女的分配問題。
子女的分配權最好爭取到自己手裡,因為你是被離婚的那個人,他以後再婚能不能對你的孩子好,真的很難說。
3.子女的贍養費。
這個問題是很多離婚夫婦經常一起開撕的話題,所以要離婚前一定要安排好,既不給以後自己的生活添堵,也不要讓孩子多一些家庭陰影。
當然這裡還是提倡家產有的情況下,多分一些,因為很多人離婚後再娶,會不想養以前的孩子,凡事都為自己和孩子打算。
所以,在面對被離婚的時候,不要過多地哭哭啼啼,而是站起來堅持自己的原則,維護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甚至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
感謝邀請。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怎麼談條件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如果一個男人提出離婚,不管有什麼原因,有一點是確定的,他對這個家這段感情已徹底放棄了。所以男人決定離婚的時候女人也沒必要再糾纏,女人再怎麼糾纏結果都是一樣的。又何必把自己搞得低三下四的,還不如從容優雅的離開。(順便帶上屬於你的財、物)女人要自己對自己好一點。
說到談離婚條件,無非就是財產怎麼分割。這個時候女人千萬不能念舊情心軟,一定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爭取最大的利益。男方提出離婚,首先財產就不存在對半分這個問題了。而且得看男方有沒有過錯,有過錯的話財產可以再減去一部分。每家情況都不同,總得來說保證基本原則來談財產吧,
我女朋友是未婚先育,有一次女,一男兒,當時她主動找我接婚,接婚不到肆個月,現在又主動找我離婚,我:當時接婚是未婚,現在離婚了,民政局說我們兩個性格不合,所以就給我們辦了離婚證,所以我現在已是單身,不知何去何從,oK,丫oU
現在的社會,人可勁作,拿什麼也不當一回事!傷人又害己!為自己的下一代趕緊做個表帥吧快,不然以後的他們也會不拿任何一件事當回事,拿人生,和婚姻,親情當遊戲的,不信繼續,看看現在的人不是殺媽,就是殺爸,不是殺老婆就是隨便砍路人,亂成一鍋粥了,以前大家關心的問題是怎麼維持住一段婚姻,現在的人關心的卻是怎麼解決掉一段婚姻家庭,不拿婚姻和家當回事,那麼一代傳一代,就讓世人可勁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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