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王寶強和馬蓉離婚案被駁回?
肯定不得複合啊,為什麼會被駁回,就是因為撫養權的原因!
出軌事件後,有媒體說,馬蓉早早帶兩個孩子去隱居了,不讓王去看望。
按理說,馬蓉和宋喆的行為最後被判刑的話,孩子的撫養權自然是王寶強的了。但是宋喆一個人扛下了刑事責任,馬蓉從一直撫養兩個孩子,法院沒有繼續追究。當然繼續追究的可能性,成功性不大,法院還是要講證據的。所以馬蓉一門心思爭奪撫養權。
撫養權意味著和孩子的共同居住權,監護人可以代替孩子做出選擇,意味著馬可以阻擋王的探望。同時撫養權意味著一部分財產權 ,養孩子也要錢的。
所以馬蓉真的「聰明」,圍繞一個中心,不動如山。上次王的官司,宋喆被判刑是一好事,沒有爭奪到撫養權,是一壞事。
有些陰謀論家甚者認為,從一開始的出軌到轉移財產到東窗事發後的應對,早就計劃好了。我是不敢多想,好可怕。
這次為什麼駁回,第一這本身就是一個大的輿論點,法院面臨著很大的輿論壓力。
第二王寶強目前打贏官司的幾率不大,前提是取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次要追回一些財產損失。(王一心想要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那麼民間傳言,王的孩子是宋的,那就純屬謠言了。)
法院也希望再給一點時間。
上海杜繼業律師團隊就該上述問題發表意見如下:
近日,王寶強離婚案被「駁回」的消息,主要在各自媒體傳播。事實究竟如何,我們無法知悉,然而就「駁回」而言,基本上可以確定為誤解或者謠傳。理由如下:
一、民事訴訟什麼情況下會被「駁回」?
民事訴訟中,適用「駁回」的,包括「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兩種情況。
1、什麼情況下會被「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一般是指,根本不符合立案的條件,立案的時候沒有發現,審理過程中才發現的,這時候在程序上可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民訴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是: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從上述四個條件看,王寶強離婚案,不可能不符合上述四個條件。
2、什麼情況下會被「駁回訴訟請求」?
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經審理後,發現原告請求法院保護的實體權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因而對原告的請求不予保護的司法行為。簡單地說,就是不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王寶強離婚案會被「駁回訴訟請求」嗎?
離婚案件涉及的焦點問題主要是:(1)離婚;(2)財產分割;(3)子女撫養。有自媒體說,「王寶強離婚案被駁回,下次開庭定在11月份……」這個說法明顯是有問題的,離婚案件只要法院不判決離婚,則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就會不再涉及,法院一般是判決不準離婚,而不是「駁回」。更不可能,在「駁回」後,再次開庭。
另外,王寶強離婚一案,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且有女方出軌的情節,除非男方諒解,我們認為法院很可能會判決離婚。而只要判決離婚,財產的處理更不存在「駁回」,也就是分多少的問題;對於子女撫養,要麼雙方各撫養一個,要麼都有其中一人撫養,更不存在所謂的「駁回」。
生活中的很多謠言和騙術,只要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識,其實可以輕易識別。
文/上海杜繼業律師團隊(諮詢或交流,請點擊右上角「關注」後,直接通過頭條「私信」聯繫)
一年多關於王寶強的破事兒,一打開手機新聞客戶端就看見關於他們夫妻的事兒,無限炒作,傳說王寶強被人陰謀用車撞,製造車禍意外事件,當初聽起來細思極恐,吃瓜群眾都傾向王寶強一方,因為王寶強樸實能幹,吃苦耐勞,八卦王寶強老婆馬蓉和宋喆的通姦事件,轉移財產,宋喆最後一個人背負了此事,進了大獄。
大有經典《水滸傳》中的潘金蓮和武大郎,西門慶的經典橋段,給人茶餘飯後談論的焦點,網路上評論一邊倒的罵馬蓉,也不知道是不是水軍,也有人罵王寶強的,叫他綠帽強,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的破事兒在網路上火那麼久,真是沒天理,對他們一點興趣都沒有,只是無緣無故的天天霸屏。也是沒誰了!這裡面有多大的利益啊?
至於馬蓉和王寶強離婚案訴至法院被駁回,現在婚姻比以前嚴,有一方離,一方堅決不離,這種案子就不那麼容易好離,要起訴幾次。
如果他們複合,曾經鬧的滿城風雨的兩個人,都知道王寶強戴綠帽了,他們還怎麼過下去,當然,離婚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
呵呵,駁回只是在法律上,目前還有很多關係沒有真正釐清,比如孩子歸屬問題,財產轉移問題,過錯方界定問題,這些問題,最終要明確說法和界定。
當然,支持王寶強的會說,這個簡單,孩子歸王寶強,財產嘛,讓馬蓉這類出軌女凈身出戶,過錯方,那肯定馬蓉莫屬。
這樣理解,叫嘴皮子痛快。
大叔從法律角度一樣樣解釋。
一、離婚案判決孩子歸誰,一個重要的前提是什麼?就是跟誰更有助於孩子的成長,但按照這個傾向,判給王寶強真是好選擇么?對孩子關心和愛沒問題,錢也不是問題,但按照現在王寶強的工作強度,他真有時間陪孩子么?如果判給王寶強,最後無非是請一堆保姆,你覺得保姆比馬蓉更好么?
二、再說財產轉移問題,這個界定非常困難,王寶強要拿出馬蓉完全的財產轉移證據鏈,非常困難。因為誰都清楚,馬蓉原來才是寶憶崢公司總經理,財務上,只要有所有費用開支的列項,而且程序上合法,馬蓉都可以辯駁說,是正常的業務支出和業務往來。這跟宋喆是兩個概念,宋喆是員工,款項支出,拿不出來理由,就涉嫌職務侵佔。但馬蓉嚴格意義上是老闆,老闆有財務支配權。
三、再界定「出軌」這件事,網友肯定說,這個需要界定?不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么?這就是典型法盲思維。出軌與否?界定的是夫妻誰是真正過錯方。但現在全天下都知道馬蓉出軌,但真拿的出來證據么?憑著原來那個微信?馬蓉完全可以說是你王寶強肆意捏造的事實,除非馬蓉傻子一樣,那個微信還留在手機沒刪。而捉姦拿雙,捉賊拿臟,這事事實歸事實,但馬蓉咬死不承認,死豬不怕開水燙,你愛咋咋地,王寶強一點辦法沒有。
至於複合,呵呵,弄成現在這樣,如果複合,說明王寶強心真大。
不相愛在一起,有什麼意義呢?這種照片其實透露了很多東西
2月11號的新聞公布了王寶強馬雲離婚案的結果,法院判決王寶強和馬蓉離婚。
與離婚案一併審理的是馬蓉訴王寶強損害她個人名譽案,法院判決支持王寶強,而不是馬蓉。這是近年來名譽侵權案中少有的支持被告的判決,有事實支持的王寶強,獲得法院的支持,真是大快人心!
這則新聞對提問者而言,是有力的耳光。通過悟空問答提問的方式來造謠,也是一種創新,不過這種創新是可恥的騙子行為。
當年如果不是咱們的女排獲得奧運會冠軍,王寶強和馬蓉會一直搶佔頭條,真不明白一個這麼俗的俗人怎麼會那麼招人關注,大家的心態並非幫助王寶強,也並非替王寶強鳴不平,其實就是來看笑話的,看熱鬧的,這是真實原因。
我們一直譴責馬蓉,我想知道王寶強怎麼幫的你,你買樓的時候王寶強借錢給你了,還是你買車的時候王寶強給你隨錢了,你和王寶強有什麼親戚嗎?都沒有,只是我們希望把事情鬧的再大一點,我們大家的心態就是看看王寶強最後怎麼死的。如果王寶強打官司需要錢你能拿多少。很多時候吃瓜群眾真的很可怕。
王寶強離婚被法院駁回,是有原因的,知道嗎?孩子太小,馬蓉沒有經濟收入,王寶強是孩子的父親,有義務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還有這個時候不適合離婚,孩子需要關愛,更需要父愛。這是法律依據,不要在胡思亂想了。
我們一直譴責馬蓉,大家睜開眼看看,王寶強的造型,傻兒吧唧、托盤嘴,一個沒有文化的農村小夥子,如果不是因為有點名氣,馬蓉即使離婚18次也不可能嫁給王寶強,相當年馬蓉是校花知道嗎?這都是金錢惹的禍。
大家要客觀的去看待問題,馬蓉求複合王寶強應該欣然接受,想想自己,你算老幾,不就是和宋喆出軌了嗎?日本小女孩黛薇夫人那麼放蕩不羈不是照樣嫁給印尼總統嗎?難道你比總統還牛逼嗎?看看自己的資本,想想馬蓉的美麗你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咱們的吃瓜群眾太多,大家並非懷著一顆善良的心去幫你,大家都是看你怎麼死的,假如大家突然發現你出軌在前,他們會一股腦的罵你,力挺馬蓉,這就是我們吃瓜群眾辦的事。不要相信其他人,一定記住最可信的是你父母,關鍵是你自己,你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數,假如你現在欣然同意大家開始誇你,你看看人家王寶強那麼大的腕都不在乎老婆出軌,這樣的男人有度量,這樣的男人一定有出息。
人啊!就是這麼回事,喜歡幸災樂禍,看熱鬧的不怕事大,所以建議你好好考慮,復婚吧!人非聖賢,誰孰無過,走過彎路的人更明白以後該怎麼走,更知道珍惜。復婚吧!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1、只駁回而不說駁回站得住腳的理由,無異於是在耍流氓,或在為沸沸揚揚的娛樂八卦推波助瀾;2、關於王馬的各種傳聞或八卦演繹,其實是眾聲喧嘩的網路狂歡,離開了精準的核心事實,最後所有狂歡的製造者和參與者都會感到無聊和無趣;3、當事實都沒搞清就開始各種猜測、謾罵,甚至歇斯底里地惡搞,這種奇葩景象在網路輿論場已經屢見不鮮,煩時開心無聊時解悶有正經事者最好少看為佳不看也罷。
可以複合,找個媳婦兒不容易,飛過且過,世界上最大的善良是原諒。
不拋棄,不放棄,教育為主。
必須還是挺好看的,離婚了便宜別人了連二手都不是你的想想怪難受的啦。
留著自己也是可以的。
馬蓉很好看嗎?王寶強真丑嗎?請看圖片大全:
估計大家都以為這個婚離定了,馬蓉不止出軌宋喆,還轉移了王寶強的財產,而且是被捉姦在床,而且也有馬蓉和宋喆的不軌聊天記錄,這些理由竟然都還不夠離婚的證據,說真的,真的是非常大跌眼鏡。為什麼會這樣呢?估計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他們是明星夫妻,這個影響太大,而且馬蓉現在說還愛著王寶強,不同意離婚,而離婚是要雙方同意才行。
其次,考慮到兩個小孩的的影響,不管小孩跟哪一方,都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這個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應該深有體會。
再一個是馬蓉可能已經悔悟,從她不同意離婚就可以看出來,必竟王寶強現在已經是一線明星,這掙錢能力可不是宋喆之輩能比的,她還是願意跟王寶強過有錢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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