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為了倆孩子,該不該離婚?
我是社會工作者,經常參與家庭事務糾紛的調解,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中有豐富的經驗,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不該離婚」?
婚姻存在的基礎就是「有感情」,男女雙方為了愛情才走到一起、走進自己的家庭,生兒育女。如果男女之間「感情破裂」了,沒有感情了,甚至只剩下「怨恨」,那麼這個家庭肯定是悲哀的、冷酷的、痛苦的,煎熬的。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和未來,撫養和教育孩子是父母的共同責任,是需要感情和愛才能教育好孩子,如果父母之間沒有「感情」了,缺乏「愛」了,自然孩子也不會得到良好的關愛和教育,孩子的心靈也會遭受嚴重的創傷。
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依據是「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對於離婚的具體規定是這樣的: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但是有兩點需要一些前提條件才准許離婚:一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二是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朋友你好。
類似的情況確實很多人都會遇到,我平時也經常接觸到類似的案例,在這裡簡單的談談自己的看法。
婚姻並不是結了婚領了證之後就不用管了,結婚後還需要很多事情來做。
有時候我們會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我們可以用這樣的角度理解,就是感情進入婚姻之後已經不再是重要的部分了,這時候我們需要開始一些更切合實際的東西,感情更多的是起到的潤滑劑的作用。
婚姻的維繫首先需要保證生存需要能夠被滿足,這就需要兩個人在經濟能力上有所發展
婚姻是兩個獨立個體結成的關係,這兩個人需要生活在一起很久,需要面對生活中很多的事情,而兩個人因為都很獨立有屬於自己的特點,能不能比較好的相處,在特性中尋找到更多的共性,就比較重要了
因為問題總是會出現的,這就需要兩個人能在面對某些問題的態度上高度統一
問題同樣也會因為年月的前行而不斷變化,這就又要求我們能夠保持學習,不斷充實自己,共同提高,讓雙方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持續提高,這樣家庭內部環境就容易和諧
那麼,上面這4條只是比較簡要的,但我們也能夠發現兩個人在一起確實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時候遇到的狀況也並不是只有感情就足夠的。即便不怕吃苦,願意吃苦,但最起碼的生存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上進心、責任心都是應該有的,不然感情變淡之後就會發現兩個人到頭來其實並沒有任何實際的東西,有的只是「自欺欺人」。所以,如果涉及到婚姻了,就切勿只談感情。
婚姻不是講道理的地方,兩個人之間的平等交流溝通是解決婚姻內部問題的主要方式,減少講道理、慪氣、冷戰。
孩子,確實是家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婚姻的組成要件中並不包括孩子。而就像題目中出現的一樣,當覺得兩個人生活不到一起了,想要掙脫的時候又顧忌孩子。雖然說,孩子可能成為兩個人修好的契機,但修好同樣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的,孩子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比較有限的。
如果有機會修好,那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感情走到了確實不能挽回的程度,這時候過分顧忌孩子並不是好事。
家庭環境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夫妻雙方關係很惡劣,那即便是從形式上家庭是完整的,但家庭氛圍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是難以估量的,很多時候多於單親家庭造成的負面影響。
在這裡需要重點提一下的是,單親家庭未必就一定會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因為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是比較優秀的,善於教育引導的,孩子反而會比別人積累更多有利的東西。但是如果離婚,孩子跟隨的一方,因為離婚或其他因素終日消沉,那同樣容易產生更多的負面影響。
當然,在這裡也需要考慮孩子本身的性格是什麼樣的。他與父母的互動或和撫養方的互動是對他影響甚大的。
當然,即便離婚前夫妻雙方可能都不是很善於教育引導孩子,也可以在離婚後通過努力學些這些提高自己,從而對孩子產生足夠多的積極影響。
而無論孩子生活在什麼樣的家庭氛圍里,他的成長過程必然都是充滿好和不好的。父母做的再好,他也會遇見不好的;父母做的再不好,他也會遇到生活中的善。
弱化對孩子的擔心,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提高自己,反而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而也許,通過一定的提高夫妻之間的問題自然而然化解了呢?
至於離婚與否,是朋友你的權利,選擇權也在朋友你,這不應把孩子綁架在上面,也不應被孩子綁架。如果兩個人都同意的話,在程序上是會准許離婚的。
我能體會朋友你的糾結,我們確實應慎重考慮現狀,在考慮對方的態度,考慮挽回改變的可能性,考慮離婚的得失,考慮相關法律問題,考慮離婚後生存問題,考慮個人實現問題,考慮孩子的教育問題,考慮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等之後,我們會有一些答案,基於這些答案朋友自然會做出合適的選擇。如果覺得比較困難,可以尋心理工作者或其他類似機構一同探討。
婚姻不經過一些合適的折騰,又如何變得更緊密呢。祝好。
我認為不該離婚,那樣會對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傷害,既然兩個人結婚生子了就證明有感情,建議想辦法修復兩人的感情,你們建立了家庭就要對這個大家庭復責,不應該為自己而活,應該為雙方老人,為自己的孩子而活,拋棄兩人的個人恩怨重新合好,作為男人的應該主動些,受點兒委屈又不會死。最後祝願天下的每個孩子父母都恩愛如初,每個孩孑都有個美好的童年!
至於該不該離婚,這樣的情況要看雙方意願,感情破裂已是事實,但是大多數女人可能會為了孩子繼續忍耐,但也未必會忍到最後!也要看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麼?婚姻關係是最解釋的兩性關係,如實在不合,也不用為孩子去勉強,畢竟孩子生活在不和諧的家庭中對孩子心智都有影響,有時,勉強維持還不如放手對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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