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儲戶存14000元錢,找回後給儲戶500元酬謝,你怎麼看?


做為一個銀行人來說,看到這樣的事例,心裡還是很寬慰的。所以也想把自己的想法說一說。

一、銀行和儲戶雙方處置都很得體

銀行櫃員把35000元當成49000元存起來了,屬於是操作失誤。但是在銀行發現問題之後,與儲戶溝通,並沒有費周折,儲戶自願把錢退給了銀行。他沒有想不還錢,或者以此要求銀行付出多少代價。說明儲戶是明事理的人,他的行為是特別值得肯定。

而銀行由於很快就拿回了錢,也沒有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為了表示感謝,還給儲戶500元表示心意。500元相對於14000元來說,並不多,但是這能代表銀行的心意,說明銀行知道感恩。客戶大可欣然接受。

二、在這個社會中,除了法理,還有人情存在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收款人多收了款,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有歸還錢款的義務。如果不還,銀行可以理直氣壯地走法律途徑。但是,只有法律,不講人情,對於好人來講,難免會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銀行沒有在一開始就憑藉「不當得利」這四個字來為自己的錯誤撐腰,而是找到收款人,與人家友好協商,此舉值得讚揚。也是福氣,碰到了善良的收款人沒有貪圖便宜,把資金返還給銀行。我認為銀行這麼做,符合尋常人情世故,此舉是值得肯定的,確實值得別的銀行學習。

由此感覺,不管是銀行也好,還是個人也好,辦什麼事都要懷有一顆感恩的心。不要把別人對自己的好當做想當然,也不要把別人做得好的事當做是義務。只有心存感激,感恩客戶的理解和支持,銀行的事業才會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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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麼多跟銀行撕X的案例,這把如此溫暖人心,可以說是有些不習慣了。小編在此分析一番,歡迎各位看官花式拍磚。

第一個行為,銀行給儲戶錯誤操作存款數額。先分析主觀因素,儲戶在銀行存錢,成立的債權債務關係發生在銀行和儲戶之間,銀行工作人員是銀行進行存款操作的代理人員,操作上的失誤並不能給工作人員帶來直接利益,也就是錢不會直接進工作人員的口袋,因此操作失誤是一種過失性行為。

第二個行為,銀行找到儲戶希望把錢退回。儲戶的銀行賬戶里憑空多了14000元,屬於不當得利,銀行找到儲戶希望退回時,如果儲戶堅決不同意並執意霸佔這筆錢,儲戶的行為將從不當得利變為侵佔行為,這時候儲戶的責任將變大。

第三個行為,銀行把錢找回後給了500元。至於是酬謝還是對自己錯誤的懲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行為不僅讓儲戶心裡感覺到人性化,覺得還了14000元的不當得利是個正確抉擇,還樹立了銀行本身的外在形象。這跟失物懸賞有異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失物懸賞是在尋找時就承諾有獎賞,而這個是在事後,更偏向於一種感謝。

小編確實覺得這件事是正向循環的體現,人幹事怎麼可能保證面面俱到萬無一失呢,就算追求的結果是面面俱到和萬無一失,那如果出現失誤,雙方要如何去解決?這個很重要。如果銀行以很霸道的形象出現,會那麼順利地要回錢嗎?如果儲戶尤其不講理,一開始就讓銀行給報酬,銀行會那麼樂意給嗎?小編不這麼覺得。在小編看來,唯有互相理解,才能把事情辦好,同時自己心情也好,畢竟這世上絕大多數的事都是人與人的溝通,溝通才是潤滑劑。

(評論員:路人甲)


人做錯了事就應該付出代價,銀行也不例外,銀行這次櫃員失誤多給存了一萬四千元,打電話讓儲戶去,給了五百元的酬謝,銀行的確挺人性的,也應該的,自己丟了錢,找到了還得給人點酬謝呢,人家不要是品德高尚,要了也是應該,記得上次看到有個儲戶去取錢,銀行多給了800元,儲戶好心送回,卻遭到櫃員的一翻怒懟,豈不讓儲戶寒心,覺得今天的銀行櫃員該給點贊。


1、對銀行給客戶一定的「酬謝」持讚賞態度,有利於改善銀行形象,維護良好的客戶關係;2、我不認為這筆錢是銀行出的(從財務角度理解不便下賬),有可能是那位「操作失誤」的櫃員出的;3、作為銀行臨櫃人員,每天都和現金、數字打交道,必須時刻保持「頭腦清醒、情緒穩定、操作精準」的工作狀態,所有要保證休息時間,少熬夜


每個人都會犯錯,誰都避免不了,人家給你,真的是很人性,桂圓自己墊款,都不容易!銀行這個群體也不是那麼妖魔,只是被無良媒體化了!所以人家酬謝,你可以選擇拿也可以謝絕,這都是人性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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