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幸福的含義到底該怎麼去衡量?
「幸福」按人類普遍認同的觀念是:幸福是人在自己所期待的善良的願望實現後的一種非常滿意非常知足和非常愉悅的感覺,是有巨大樂趣並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續久遠的舒暢的心情。不管發生什麼情況,幸福是長期性的,也不會輕易改變。
任何人都無法迴避的事實:就是每一個人都會有「私心雜念」,當私心非常嚴重的情況下,稍有不順他(她)一定會經常地感覺到心胸狹窄,不管是誰,只要做出一點點讓他不滿意的事,就會大發雷霆。 每一個人都會有走運和不走運的時候,而人們則把它有時認為是幸福的,有時認為是不幸的。根據走運不走運來判斷同一個人是否幸福的話,那麼幸福會變成一種變色龍,一種無法捉摸的「東西」。如果幸福的長期性的無法保證,幸福就不存在。
宗教是人類幸福長期性的重要保證,許多宗教認為人性本惡,進入天堂必須贖罪,從生到死通過信仰贖罪是長期的過程,這個過程也是相對意義的幸福。佛道中,信仰目標「成佛」「成仙」,這和意味著和永不毀滅的「幸福」也是一脈相通的。信仰使佛道等等各種修為者在貧瘠物質條件下可以長期保持一種平和心境狀態。不管發生什麼情況,不受世俗影響本身也是幸福的一種體現。
不為情況或環境所左右的、堅定不移超越了一切,達到最高的永恆境界是許多宗教追求的目標。這一目標實現的結果是天堂、涅槃等等各種末知神秘世界的傳達。佛教在追求永恆目標過程中從個體思維向群體思維轉化產生了大乘佛教,將複雜的個體進化目標簡化為群體目標。
地球上有許多物種有群體共同意識,群體意識生物幸福定義可能是:個體徹底擺脫單獨的私慾和私心雜念,通過個體的奉獻和創造能夠使群體共同進步和發展,使所有個體獲得共同的良好感覺和愉悅心情。群體意識幸福簡單概括就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就是首先給別人帶來更大的幸福。
群體意識的幸福觀產生了共產主義理想,在白求恩、張思德、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邱少雲、雷鋒、焦裕祿、王進喜等等無數的平凡個體身上體現出來! 半個世紀前很多普通崗位的學生和群眾的英雄和模範給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留下了無法磨滅的印象。那個時代雖然物質貧瘠,但是為全人類的徹底解放!為了在全世界早日實現為共產主義的目標,所有個體應做出應有的貢獻的群體意識讓許多人感覺成為了最幸福的人!
聖經上說人類是天使和惡魔的孩子,所以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惡魔。幸福最簡單宗教衡量標準就是當善的重量超過惡,你就會感覺到幸福。
本人的理解只代表個人觀點:
幸福只是個虛擬的指數,大到國家團體,小到家庭個人,每個人所需求的不同,所以追求的幸福點也不一樣,幸福跟快樂是相隨的,但幸福跟快樂不同點在於幸福可以延續幸福,快樂只是短暫的,人每天都有喜怒哀樂,現在可能很快樂過會遇上煩心事就不快樂了,如果你覺得你有幸福的家庭你在別的事情上在不快樂你回到家裡你還是幸福的。
在孩子的眼裡別的孩子沒有的玩具,別的孩子沒有的零食而他有他就覺得自己是幸福的,在孩子的眼裡幸福就是「得到」
沒錢的想著有錢,有錢的想著健康,丑的想著漂亮,漂亮的想著一直漂亮,……他們眼裡的幸福就是「擁有」
「幸福」是比較出來的,在每個團體都有比較出來的幸福!在工廠里你跟別人干同樣的工作哪怕你就比別人多拿一百塊錢你就覺得你是比別人幸福的,乞丐中也一樣,都出去討飯,別的乞丐都沒討到,而有一個討到了他就覺得他就是幸福的。
「幸福」是誇出來的,同住在一個小區或一個村莊,別人都是東家吵西家鬧的,而你們家非常的和睦,都說你們家幸福,越說你們就越和睦,你們會一直很幸福。
「幸福」是干出來的,有的人是沖著幸福的目標奮鬥的,買房,買車,成家,立業…………
「幸福」是自己認為的,凡事不要攀比,衡量自己的能力做自己能做到的事,這也不失為一種幸福。
「幸福」只是個感覺,如果你覺得很難的時候你想像一下在別的國家那些生活在炮火連天的人們,你還不覺得你是幸福的嗎?
幸福的含義,應自己衡量。
幸福是一種滿足,是一種心態。你自己若不滿足,若沒有這種心態,那麼哪怕我們再怎麼說幸福應該怎麼怎麼樣,也是不會感受到的。
幸福只會在心裡產生,你的幸福由你自己主宰。當你得到一件東西時,你若滿足了,你就幸福,你若不滿足,你便不幸福。一切歸根結底在於自己。
最怕的,是被自我的慾望蒙蔽。聽著狂歡的音樂,你感覺很開心,但當音樂停下之後,你卻很累,很不舒服,不自然,那是因為這種音樂勾起來你的慾望,你被自己的慾望蒙蔽了,你給自己製造快樂的假象,這是很費精力的,所以當音樂停下之後你就知道啥是透支了。
同理,真正的幸福不是被慾望造就的假象。你的心裡若能有那麼一朵花,一根草,一餐飯,或一個人,那麼你便是幸福的。
若真要判斷一個人能否幸福,是不是容易幸福,那麼就看他心裡有什麼。
能使你開悟的法門惟有生活,生活中有什麼便享受什麼,沒有的也不必渴望,渴望便會錯過生活的意義,渴望是痛苦的根源,當人生沒有渴望的時候,也即邁入了一個全然的生活旅程——開始進入內在的核心。
倘若在你的內心,你是一個靈性的追求者,那麼你就應該以靈性為主,以物質為次,物質上夠生活所需就行了;倘若你是一個物質的追求者,那麼你就應該以物質為主,以修行和靈性作為你生活中的調節劑,作為你物質中的音樂,反之也可以把物質作為靈性中的音樂。
兩者都佔主導地位,或都處於次要位置,那麼你將一事無成,物質上難滿足,精神上更難滿足。相比而言,人在物質上較易滿足,當物質的滿足達到一定程度,必定需要靈性;而靈性達到某個程度,可以不追求物質。明白這個道理以後,就會協調二者的關係了——主僕分清,你將是一個快樂的人。
道德與不道德實在無法下定論,若按佛教的思想來論,時時刻刻能返觀內照,深入內在的旅行即是道德,除此皆非道德。外表做的越多越不道德,自然的表露才是道德。
除了內在開花以外皆不是道德。宗教裡面的道德是以內在的心態來論,社會上的道德是以外在的行為來論,如宗教裡面動了殺人的念頭即是犯罪,而按社會上的法律,真的殺了人才算犯罪。
內在開花以後所做的一切都符合道德,即便打罵也是道德的顯現,是以愛心為基礎而打罵,處處皆是道德的顯現,處處皆是內在的核心在顯現——輻射式的顯現。
勝利和失敗只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兩面都很美,眾生的成長和成熟需要這一枚硬幣的兩面,智者會從失敗中汲取更多的智慧,勝利者往往失去更多,而失敗者則會得到更多。
歷史的規律是,人們佩服勝利者,但不尊重勝利者,甚至厭惡勝利者,而對失敗者不僅同情,甚至更尊重。人生有成功,必然有失敗,只是人類的習性總善於把成功的一面,把好的一面亮出來,就像日常生活中照相一樣,人們總是把美好的一面呈現給相機的鏡頭。
環境對於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絕不會傾向某一個人,所不同的只是每一個人的心態。心態不同,對環境的感受和評價也就不同;有人喜歡白天,有人則喜歡夜晚;有人喜歡天堂,又有人喜歡人間。對於開悟的人而言,人間的美不僅不亞於天堂,而且還勝過天堂數萬倍。
其實,說道在紅塵,那是因為修道是非常實際的經驗,是現在解脫,而不是死後解脫。惟有在紅塵中面對生活,透過人生的種種痛苦,才能超越痛苦。把自己關閉起來,這不是解脫,而是逃避,是壓抑。
超越了痛苦,也即超越了人生。生活本身就是道,捨棄了生活,也就捨棄了道。道並非在書本里,生活才是一部真正的經典,唯一值得讀的書便是生活——全然地生活。
能使你開悟的法門惟有生活,生活中有什麼便享受什麼,沒有的也不必渴望,渴望便會錯過生活的意義,渴望是痛苦的根源,當人生沒有渴望的時候,也即邁入了一個全然的生活旅程——開始進入內在的核心。
全然的生活意味「我執」消失了,沒有了貪慾,沒有了爭鬥,不為名而活,不為利而活,你是一個完整的人、真實的人。惟有這時,內在的蓮花才會開放,那裡才是我們的源頭,才是我們應該去的地方;那裡沒有希望,沒有痛苦,沒有未來,沒有智慧,沒有愚痴,只有當下的開花和寧靜的祥和。
煩惱也非煩惱,只是你對它認識不夠,當深入禪定以後,你會發覺煩惱就是喜悅,猶如傍晚見到路邊的一根繩子,遠遠望去就像一條蛇,當我們放鬆地靠近它時,才發現原來是根繩子。
當你還沒看清這根繩子時,這根繩子就可以充當毒蛇來攔你的路。所以說煩惱除盡菩提也無,菩提就是覺悟,當你還沒覺悟,菩提就是煩惱。
作者:東華禪寺開山方丈釋萬行,萬行大和尚倡導以人為本的人本佛教理念,遵從農禪並重的祖訓,「堂上坐禪,堂下禪做,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三十歲創立東華家風:信教先愛國,學佛先做人,修道先發心。四十歲創立東華禪,讓學人通過學修「東華禪」的精神,融通人生四大關係:我與家庭的關係,我與社會的關係,我與國家的關係,我與自然的關係。
1,清晨傳來海鷗喜悅的叫聲,沙灘繽紛笑臉,開朗了浩瀚無垠的大海。
2,幸福是一種滿足感,來自內心,與事業情感願望無關。當你有大海般的視野,天空般的思維,塵埃都會落定成歡笑。因為無邊大海愛著你,無數雲朵嘻哈你,無窮天空期待你。今天,我們,還有沙灘,惦念著你的微笑……
3,在海灘上劃個笑容,晴朗天空,空氣中都瀰漫著歡笑。
4,幸福其實真滴簡單,只要一念歡喜,你就在海邊看陽光裝扮雲朵。
一部正常使用的手機,今天中午顯示屏突然出現各種各樣顏色上下滑動,關掉後,再開機顯示屏又正常。如此返復,兒子放學回來問其原因,說是手機壞了,換一部,我說:又沒有怎麼用就壞了,過一會是不是就好了,奇蹟突然就出現了,完全正常了。又能閱讀今日頭條佛學欄目,還能發帖子。在我的生活中時常出現各種各樣異常現象,我都心懷感恩。我覺得幸福的含義,生活中平平淡淡,不去奢求什麼,有就用,沒有也不去渴望。
幸福這個問題比較複雜,要說每個人標準確實是千差萬別,但我不喜歡這種挑不出毛病又沒表達出什麼內容的回答。幸福總體上看對於每個人也是分為不同層級的,比如小孩時吃到一塊糖就感覺很幸福,後來吃多了或者發現更好的東西時也就不覺得幸福了,多從物質階段開始,逐漸進入精神層面的滿足和認可,通過各種經歷想要得到幸福標準也越來越高,比如夢想當一個歌星有一天終於如願,那一刻一定很幸福,為這個夢想付出的時間越長越不容易得到的幸福感就越強,持續時間也越久,幸福同時也隨著自己外在和內在境遇發生直接改變,境遇變差幸福感就變少,所以幸福應該算一個動詞,是不斷變化的,時隱時現,如影隨形,幸福的作用更多的是撫慰心靈,為自己不斷發展進步儲蓄能量,如果一個人總是體會不到幸福,將對未來越來越失去信心和動力,幸福就像是吃飯,該吃飯時就要吃,吃飽了也不能貪戀,要表達的是幸福不是目標而是你前行的附屬品,不能執著,也不能不要。
「幸福」二字是永遠是不會有相同如一答案的
原因:幸福、是每個人的感受、而每個人的感受又是從生活中比較中才能產生的、每個人的經歷不同、在社會中比較出來的感受也不同、所以他們的幸福觀也不同、另外每個人的比較方法還根個體知識面有關係、參照系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同。這裡有一個幸福比較原理的故事、和大家分亨、說在一個風雪交加的冬天、有個富翁走在一條小街上、看見了一件掉落的皮大衣、先是愣了一下神、然後頭也不回的走開了、嘴裡喃喃的說、能掉在這、也沒有什麼好貨。這時又過來了一位打魚的魚夫、但它兩手提著頗豐的魚簍、魚網等家什、實在不好拿上它、但魚夫放下家什、脫掉了一件外披防寒的棕皮梭衣、穿上了皮大衣、順手扔掉了梭衣拿上他的其它生計家什高興的走了。後面來了一個信佛的老太太、它揀上了棕皮梭衣後又送給了一個瑟瑟發抖的叫化子、叫化了連連叩頭拜謝、信佛老太高興的走了。這個故事你以中感受到了那些幸福觀呢?謝謝閱讀!
幸福到底是什麼?一千個人會有一千種答案,他沒有一個固定的衡量標準,而只在於每一個人的內心。你認為自己是幸福的,那你就是幸福的,你每天怨天尤人,你就是不幸福的。
就好像干一份工作,只要你自己覺得你的付出與回報成正比,乾的開心快樂,那就是一份好工作。
每一天都感覺自己活的有意義,這也算是一種幸福吧!
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好事,遇到了自己喜歡的姑娘,見了一個許久未見的老友。總之當你回想起來,覺得歲月安好。亦或為之拼搏奮鬥過!總有值得的回憶,翻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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