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是否就會想要和TA有身體接觸?


是的,喜歡一個人,就是想跟對方有親密的身體接觸,牽手擁抱接吻睡覺上床做愛。

這種表現不是個體性的,而是人之常情。

如果一個人碰都不想碰你,你可千萬別以為他只是尊重你,那是他根本對你沒有任何性趣,也可以說是興趣。

有句老話,夫妻吵架,床頭吵架床尾和。這也就是身體接觸的重要性。

我有個朋友,結婚前跟我們說,她的男朋友是個正人君子,是個絕對的好男人。我問她怎麼說。她說他們一起去青島旅行十天,他們睡一個房間一張床,她男朋友都沒碰她,說是要留到結婚後。我問她:「他抱你了嗎?親你了嗎?摸你了嗎?」他說沒有。我當時就說了,這樣的情況你應該覺得不正常,這不是個正常的男人應有的表現。她還說我是平時接觸到太多複雜的婚姻關係,才會想的這麼複雜。我沒跟她多做爭執,只是建議她好好了解一下。最後,他們還是結婚了。婚後一個月,她跟我說,他是個gay,她一不小心就成了同妻。

所以,當一個人不想跟你有身體接觸的時候,他就是在告訴你,我討厭你,離我遠一點。

雖然一個想跟你上床的人也不一定是要跟你天長地久,但他最少愛你的身體,也算是喜歡的一部分。


喜歡一個人,如果是同性,不一定要身體接觸。如果是異性,不產生接觸身體的想法是不叫喜歡的。

喜歡一個人。就想和他說話,就想聞他的氣味,就想和他在一起,有事無事有話無話,只要有時間。都和他在一起。看見他白白的皮膚,看見他挺立得雙乳,看見她白裡透紅的臉龐,看見他深情大眼,看見他的性感的嘴唇,看見他滾圓的屁股,看見她雪白的大腿,看到他蓮藕似的手臂,看見她的連花指,看見他的腹部,看見她的點點滴滴,看見他的從頭到腳。見他在走右面。見他的錢後面。都使動人心魄熱血沸騰,心猿意馬,想如菲菲。

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是老頭老妮兒還是小人,看見喜歡的小動物都想去摸一摸。看到人就更想去摸摸她的肉體。但要有分寸,不能過分,過[度就犯罪了。

世界上男女喜歡。不是想擁有對方的一切。如果喜歡是雙方的,那就是愛。如果只有一方喜歡,另一方不喜歡,那就是強行。所以說世界上的強姦就是這樣出來了。人要付雙喜歡才圓滿。如果只是一方喜歡另一方不喜歡,這樣的結局是悲慘的,是沒有好下場的。滴滴車司機強姦殺人就是例證,強姦殺人會毀掉自己和自己一家人。

真心喜歡一個人,真心愛一個人,就要尊重其選擇,不能夠強行,不能把自己的喜歡強加在別人的身上。如果對方同時喜歡你,是太好啦。如果只是你一相情願。人家根本沒有看上你,根本不喜歡你。你就不要強求,不要窮追猛打,不要相信美女怕羞夫的說法。就此打住。這才是一個人最明智的做法。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喜歡別人的人都想得到別人的贊同,這個想法無可厚非。但是,每個人喜歡的不一樣,你喜歡人家,人家不一定喜歡你。我有一個朋友,他喜歡另外一個人很久啦,日里夜裡夢裡都是她。可人家不喜歡他,他為了待到那個人的歡心,想盡一切辦法靠近他,想去摸摸她的身體。被人家一耳光扇回來啦。自討無趣。她還想去糾纏人家。一種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氣勢,我們大家都勸著他,世間上人多得很,何必在一條樹上弔死,這條路走不通,還有另外的路,世間的路千萬條,條條道路通羅馬。

記住。喜歡的人可以摸。前題是別人也喜歡你。

喜歡的人不一定要你摸,是他根本不喜歡你。

人摸人就好好摸吧。就好好愛吧。


身體的接觸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美國心理學家哈羅做過一個著名的恆河猴實驗,之所以選用這種猴子,是因為這種猴子有94%的基因與人類相同。

把剛出生的恆河猴從猴媽媽身邊奪走,放在兩個假的母猴子身邊,第一個假猴子是用鐵絲做的,胸前掛著奶瓶。第二個假猴子是海綿做的,胸前不帶奶瓶。哈羅發現,俗稱的「有奶就是娘」是錯的,小嬰猴寧願不去喝奶,也要同海綿媽媽呆在一起。肢體接觸不僅影響了早期的親子關係,而且這種影響會延續到成年人的感情生活中。身體接觸還包括牽手、親吻、擁抱、撫摸、性生活等等。

對有些人來說,沒有什麼能夠比身體接觸,能讓他們強烈地感覺到被愛。對於婚姻來說,無性婚姻是非常可悲的,很多拿「性格不和」做理由離婚的,背後大多有著不和諧的性生活。

當然,在戀愛階段,我們不提倡提前試婚,女孩子還是要保護自己。


謝謝邀請:

如何分辨一個人是喜歡你靈魂還是肉體,這有兩個方面,首先說第一個,不見得正確僅供參考。

愛你靈魂的人通常都是真的愛你深入骨髓,不期待你對他有任何的回應,她只是如痴如醉的愛你,無微不至的關懷你,只要你微微一笑,他的世界就晴空萬里。不論你如何傷害他,不理他,都會不在生氣,心裡充滿了快樂。

他愛的是你的全部,無論你有什麼樣的缺點,他都會不離不棄,傻傻的等著你,愛著你,不會因為你的離開而離開,會隨著你的喜怒哀樂而陰晴不定。他不會介意你愛不愛他,只是他真的愛你。

第二個喜歡你肉體的男生是這樣的,每天都會對你噓寒問暖,對你左右奉承,哄你開心,時機一成熟他的狐狸尾巴就漏出來了,牽牽手,然後得寸進尺的要睡你,你不願意他就會說你不夠愛他,你要真的愛他,怎麼捨不得給他呢?讓他憋的難受,他也是人,也有生理需要等等借口。愛情里缺不了甜言蜜語,可有些時候女孩就該分辨哪些是真的愛,哪些是假的話。

愛你就會尊重你,我不能給你披上嫁衣,我也不會脫下你的衣服,這才是大男人該做的,愛你的人該擁有的品質。現在社會什麼都看似理所當然,把老祖宗那套早就丟失了,很難有貞潔烈女的存在,更多是渣男,為了炫耀而去傷害女孩。

不管你如何理解,比如正常的接吻,牽牽手真的很正常。可如果沒接觸多久就想睡覺,我總覺得缺少道德,沒有一點矜持和責任。你愛他,她也愛你,是不是應該彼此尊重,性不是主要的,可沒有愛情的結合真的是耍流氓。

請廣大女孩多個心眼,不要被渣男騙了,失了身才知道被騙,甜言蜜語也叫糖衣炮彈,不見得都是好的,三思而後行吧!


喜歡一個人當然希望和他(她)有身體接觸。男女最初的吸引都是身材和容顏,只有喜歡他(她)身材和容顏才想著要接近他(她),最後通過性格和人品等各方面的了解才會真正愛上他(她)!

所以不論男人和女人最初喜歡的都是身體,自然渴望得到對方的身體,更別說身體接觸了。但真正相愛的人不會那麼庸俗去直奔主題,他(她)們都會從最初的身體接觸如拉手、擁抱、接吻一步步的到最終擁有。如果一對戀人從未有過身體接觸,那麼他們根本稱不起戀人,最多是精神伴侶。所以男女的戀愛史也是男女的身體接觸史!


喜歡一個人就靠近ta,想和ta有身體接觸,就好比討厭一個人就遠離ta,連看一眼都生厭一樣的道理,都是正常的反應。

談戀愛初期,每天都想見到ta,恨不得時時刻刻都粘在一起。第一次拉手,緊張,激動,手心冒汗,甚至有觸電的感覺。都是喜歡上一個人的正常反應。

然後就想擁抱,越愛越想抱得更緊,難捨難離。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隱藏的。下班回家有愛的人等著你,會忍不住想要抱緊ta,會感覺到所有的辛苦和累都瞬間褪去。每天睡覺前想抱緊ta,想要給ta你溫暖的懷抱,想要給ta你最好的愛。當ta受委屈時,想要抱緊ta,寧願自己為ta受苦也不願ta受任何委屈。總之,愛ta就想要靠得更近,恨不得把整個人,整個身體都給ta。

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就是如此如痴如醉,如此情不自禁。但是還有很重要一點,對方也得喜歡你,不然所有的身體接觸就是耍流氓了。


喜歡一個人肯定會想要有身體接觸,越喜歡,是想要的身體接觸的程度越高,不那麼喜歡,甚至不喜歡,你碰她,她會噁心反感。不過,有些人的人性和獸性同化了,只要不討厭的都無所謂,呵呵


人類是感情動物,是有七情六慾的,正常的人一般都會有這種想法的! 尤其是在某些時候某些環境更是會有這方面的衝動! 至於怎麼區分真正喜歡還是肉體喜歡,這個只能從對方在生活中細節上的表現,然後你自己去判斷,或者通過徵詢對於你們生活有一定接觸 了解的朋友,因為單靠某件事情或者表現不足以判定,需要長時間 多角度的觀察! 所以如果你自己確定不了,可以結合對方一些讓你失望 不滿的事例,去徵詢好友或是你信任的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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