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拋棄我和孩子6年,如今帶60萬回來要復婚,我該同意嗎?
謝謝邀請!
這個事,別人還真說不清,你還是把她的這雙鞋穿在你的腳上試試,看看合不合腳,合腳了你穿在腳上走一段時間,確定可以了,也沒問題了,也沒磨腳的話,還是可以的!
她回來了,還帶回了錢,這就說明她是有誠意的,也是誠心的悔改了,這也說明這個女人迷途知返,或者說是浪女回頭了,如果這樣的話,你還是先收留下她吧,當然那60萬你也得一併收下,不管將來如何,這筆錢就算是給你們孩子將來的撫養費吧!
復婚的事,先不要忙著辦,而且那也不是大事,大事是看她的心回沒回來,看她的感情回沒回來,看她愛你和愛孩子的感情是真是假!
反正你們也是原配的夫妻,孩子也是你們共同的孩子,這都沒有什麼大問題的,你就把她留在你們的家中,然後廢話也別說了,留給她一段時間,你們先重歸於好,三個人關上房門先安安靜靜的過日子,這也算是對她的考驗期了,考驗沒問題了,那就帶著孩子去復婚吧!
她回來了,一定同你道了歉,向你下了保證的,那麼你也就別磨磨唧唧的沒完沒了的,從你們孩子的角度著想的話,親媽一定會比後媽好的,而且回好出100倍的,就從這一點上來說,你們還是合好,還是復婚吧!
雖然是你的家事,但是你即然把這個事說出來了,那麼我最後還是要給你一個肯定的回答的,那就是你們復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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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了這題目,有幾個關鍵詞讓你困惑「拋棄」、「6年」、「60萬」。
2.我初步估計按你沒有結婚來說。其實很簡單,是因為她「拋棄」你,所以基本是你很少覺得她不合適你,對吧。
3.既然她要回來,你又沒有再婚,又是孩子親媽,她願意再回來說明她權衡之後,覺得還是你靠譜點點,或許她覺得養別人的孩子還不如養自己孩子。不要考慮那60萬,錢就跟娃兒放那裡投資教育或者跟孩子買房子。
4.所以,我建議還是可以繼續。但是前提是要完善手續,要搞清楚你們辦理離婚手續沒有,她跟他人辦理離婚手續沒有,如果你們復婚還得辦理手續。
如果你們本來就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回來就回來。
如果,你們辦了離婚手續,那得查下她辦理離婚手續沒有。
謝謝!邀請,本人也離婚不久,心裡也是難受,接受不了,我離婚錯在我,我現在正在挽回她,我有兩個孩子一人一個,兒子回老家了,女兒跟著她!這問題很嚴重,當時為什麼不復婚?要選擇六年後? 這六年我是怎麼樣過來的她明白嗎?這六年孩子是怎麼成長的你懂嗎?60萬能買回孩子這六年失去母愛嗎? 我不會同意!孩子也不會同意!
謝謝邀請:
首先得問題是你心裡能不能接受她,既然是拋棄你們六年,這六年你怎麼過的,你自己應該有體會,各種心酸,各種痛,心裡還記得吧!
還有就是她六年對孩子對你有什麼什聯繫,當初沒什麼離開,你都應該用心想一下,不是帶著錢回來就能接受。事情都有雙面性,看你如何去看待它,我想這裡面的事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所以具體決定還需要你自己做的。你也不要有太多的負擔,也不必太在意網友說的,日子是要靠自己過的,尤其是婚姻,別人的意見只會給你增加不必要的壓力。如果這拋棄的六年她對孩子還有感情,對你還有感情,她是真的回歸家庭,我想也能接受吧!畢竟她是孩子的親媽,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最主要的是你和孩子能不能接受她,她是否真的回來,真心真意和你們過日子,這個要搞清楚,別剛接受了,日子剛平靜了,她又走了,這會給孩子帶來傷害的。希望你用心考慮一下,為了家,為了孩子,用心考慮,甄別她是否真的悔過自新的回來,剩下的我相信你會懂的怎麼做。
謝謝邀請,一個女人拋夫棄子6年,如今帶60萬回來要復婚,那就是說你很看重錢了?該不該同意,其實你是挺矛盾的,首先考慮清楚,復婚為的是什麼,要清楚你要的是什麼,我個人意見不建議復婚,6年的空白期,誰也不清楚發生了什麼,如果單純的為了帶著那60萬回來複婚,我就不同意,如果都不在乎,為了彼此有個伴,或許可以試試,不過,人在外經歷了那麼多再要求回來複婚,這種事,我是做不出來,好馬不吃回頭草,千萬別相信什麼浪子回頭金不換
謝邀,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先看看心是不是回來了,從孩子的角度考慮,親媽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從你的角度考慮,先看看她是不是誠心誠意的想回歸家庭。帶過來的錢存孩子名下,給孩子當個教育婚嫁金。
最好坐下來,好好溝通交流一下,看看是不是一時的衝動,畢竟拋棄了六年才回來,人心都是會變得,誰知道回來的原因呢,問清楚再做打算。
你未娶,她未嫁,還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復婚未嘗不可。擁有時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他(她)的珍貴,所以復婚後,很多人的感情比以前還要深。當然婚姻不是兒戲,要慎重,權衡利弊,再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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