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重回和前任分手的那天,你還會選擇放手嗎?
首先,這隻能是個假設,因為生活沒有如果。
在接下來談談這個假設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不管是誰選擇分手,不想放手那個一定是被迫分手的,那既然你是被迫分手那你還有什麼理由繼續去抓TA的手呢?其實愛情中的分手真的是像那些雞湯所說的一樣,不是立刻決定的,而是鄭重慎重的考慮後的答案,TA和你選擇分手就是TA把能和你繼續牽手的所有理由全部都想透徹了,真的沒辦法繼續下去,不然TA不會做出這樣一個決定的。
如果你選擇不放手,那你除了在TA面前卑微的乞求TA的回頭只能讓你們之前美好的愛情回憶瞬間崩塌,而且在TA心中就會不斷的加深對你厭惡,看你的眼神就會像看一隻想和別人回家的流浪狗一樣讓TA更反感那樣就是更不可能讓TA回來牽著你的手!還有一種就是,你的乞求,你的哀求讓TA心軟了,回頭來牽手,但之後呢?你該怎樣對待你們兩的感情?你的心態會變的,你不可能像沒分手之前一樣那樣對TA的心態,因為你知道可能會失去,所以你只能不斷的放低自己去迎合TA,當你放低姿態迎合的時候你在TA眼中應該就像個奴隸,而你所給的感情在TA眼裡就會一文不值,說的難聽點就是就是個備胎,那這樣兩個人的感情還是感情嗎?明顯就已經不應該叫感情了,只能叫一廂情願!
選擇放手,其實這個才是對一段戀情最好的回憶,兩個人在平等的情況下高傲的離開,沒錯是會疼,但這個疼就是特別明確的告訴你,這段感情你們都是認真的,只是有現實原因不得不選擇這種方式離開對方,而且這種離開方式悄悄的說一下並不是真的沒辦法在走回來,我有個朋友和她女朋友,學校開始,畢業後因為一些客觀原因分開,沒有挽留,大概一年之後吧,他們神奇的回到了各自的身邊。我的想法就是因為這樣體面的分開,在對方記憶力的你是很美好的,所以當你解決完一些客觀原因很大可能再次重逢!不過這個有前提,兩人都是相愛的,只是不得已選擇分開!只要稍微有一個那麼愛,那就在平等高傲的分開,那就只能是分開了,各自安好咯!
還有最後一種,那就是劈腿,在你還在的時候有別的人,那這種就根本不需要假設不管男女這個百分百甩手走人,除非你願意做第一種那樣一廂情願的去備胎!但我想沒人願意會這樣的!
所以大俠,不要去想那什麼如果回到那一天還會不會放手,高傲的互相給個擁抱,好好說一句餘生安好,這便足夠了,這也是給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最好的深情!之後那就自己找個角落去舔傷吧!
這個是肯定的。
前幾天我答過會不會與前任老死不相往來的悟空問答,答案是不會再聯繫的。
這裡再說一次我的三位前任是為何分手的吧!
1.初戀,因為我嫌棄他的個性懦弱以及碎嘴子,以我逐漸不和他聯繫自然而然分手的。我當初沒有不甘心,沒有不捨得之類的情緒,即使現在,我離異單身,日子過得很孤單,我也不後悔我當初的選擇,因為即使現在要我和他湊合混日子我也寧願單身。所以,還是會選擇分手。
2.前夫,這個我只是非常非常非常的後悔離婚太遲!害我浪費了2.3年大好時光!如果能回到當初,即使剛懷孕,我也寧願做個單親媽媽也要立刻離婚!不會讓奶奶極度不放心的含恨而終!和前夫離婚,是喜大普奔的好事!堅決分手而且誓死不會回頭!!!
3.小男友。這個,還是會選擇分手。即使心裡有多麼不舍!既然不能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於江湖,就是這樣。我不願意他夾在我和他母親之間痛苦掙扎。我希望我摯愛的他幸福愉快!我永遠祝福他永遠幸福!!
我和他戀愛一年,度過了許多美好的時光。
他是個充滿激情的男人,常會給我小驚喜,我習慣了節日領取他的紅包,習慣了他來看我時給我帶好吃的櫻桃草莓,習慣了他叫我寶貝,習慣了他睡覺時的小呼,習慣了他帶著汗味的體溫,習慣了他開車快打方向盤的樣子。
2016年的夏天,那是個大雨瓢潑的清晨。我看到他手機里有一條莫名的信息:還是想你香甜的吻。我看到質問他,他說發錯了。我讓他立刻打電話過去,電話里傳過來一個溫柔的女聲:我還沒睡醒,剛才還夢到你了……
我哭著跑下車,不顧他的追,自己淋得象個落湯雞。當晚我就感冒了,我給單位請了假,一個人漫無目的地踏上了一輛北上的火車。我刪除了他的微信,他的QQ,拉黑了他的電話。我一個人在陌生的城市,海邊,光著腳,讓思想歸零。我的眼淚如海水一樣洶湧……
我不能接受一個男人的背叛,聊騷。所以我後來辭職離開了那個城市,離開了他,聽說他在瘋找我,但我還是讓自己歸於時間和新歡。
二年過去了,聽說他結婚生子,而我還是一個人。
我依然會選擇放手,我想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
祝所有的情侶幸福,信任。
會的。
主要還是三觀不同,性格不合適,在一起還是會吵架。
家庭條件不合適,他家可能會比較有錢,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女孩子,門當戶對很重要的。
他太花心了,朋友對他的評價都不太好。我也幾次看見過,他所謂的調戲妹妹,我也煩了。他是帥,但是帥能當飯吃嗎?不能。我想認真工作學習了,他再也和我沒有關係了。愛過,也算了,日子總是向前走的。
請看到答案的朋友,你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析,這個只是參考。
分手的原因跟雙方的性情、人品、態度、三觀等有關係而不是跟分手的哪一天有關。先把這一點理清楚。
如果兩人的三觀不一致,整天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吵大鬧,分手不是早晚的事嗎?
所以該分還是分。
不是那一天,就是這一天。
每個人遇見愛情的時候都是希望能夠走到天長地久,但是遇人不淑的話還是要儘快斷舍離。
以上,我是情感細膩的瑪嗒嗒,喜歡的關注呀,祝大家生活愉快。??
分手那天是我出差剛回來,晚上在她家吃飯,她爸媽做了一桌子全是好吃的,她姐姐姐夫也過來了,吃飯時其樂融融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吃完飯還跟她爸媽聊了會天,走的時候還讓我把剩下的肘子帶回去吃,她出來送的我,並告訴我分手吧,當時特別懵逼,問她怎麼回事,在她家那邊挽留將近1個多小時,她決心已下。她回家的路上我在後邊跟著,期間她還給一個人打了電話,是男的。我想我這是被第三者插足了
能回到那個時候,我會挽留,如果還是打動不了她,那就放手吧。
沒有前任。
多年前,有喜歡我的人我也喜歡他,年輕時懵懵懂懂,那時候只希望自己能考上大學有個更好的未來再和他一起。。。
沒拒絕他的牽手也沒給他明確的承諾,以為還有機會。。。可是,呵呵。。。
回頭已是錯過,這一錯過就是一輩子吧。
再回到畢業他送我的那天,我會和他約定好,讓他先不要急著牽別人的手。。。
分了就說明那個人你不是很愛,或那個人不是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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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疲倦的馬謝謝您的邀請!感情一直在的話,現實允許的話,我不會選擇放手。但既然選擇了分手,一定由其分手的理由。
對方如果知道珍惜我,就不會做出傷害我的事情,如果不懂得珍惜,分手也已成為定局。既然兩人能在一起好好的戀愛,分手都會是痛苦的,但無論如何,如果兩人間已不再相互掛牽,已沒有再多的感情,還不如選擇放手。
如果彼此愛著對方,為對方能放棄一切,兩人能共同承擔所面對的一切,共赴未來的話,就不會輕易選擇放手。
如果愛情已經敵不過現實,兩人間的差距越來越大,那就不如選擇放手。
謝邀。
首先呢,不得不說,不是我要分手,而是我被迫分手。
一段感情,如果在一起的時候,你認真了,分手的時候一定會難過。但假如,一百步的努力,你已經走了99步,而對方連那一步都還沒走過來時,他真的要和你分手,你就不應該再掙扎。
為什麽這樣說呢。有的人可能會覺得,你既然付出了這麼多努力,分手了不可惜嗎。
但是你不得不承認的是,這個世界上永遠感動不了的只有男生。
一個男生如果不愛你,即使你對他再好,他都不會感動。等他找到他喜歡的女生後,一定會決然地離開你,毫無疑問。
這樣的男生,你再不放手也沒什麼意思,不過是在他面前丟了更多尊嚴,而讓他更看不起你。
再者,好的感情是會讓你變得更好。
生活沒有如果,不要再用這些如果來欺騙自己。你應該告訴自己,沒有回頭路,只能一直向前,前面會有更美好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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