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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你還會跟前夫見面嗎?


提到婚姻兩個字,有過經歷的人,都會感慨萬千。無論是處在婚姻中的人,還是離婚又再婚的人。都對這兩個字有莫名的情緒,無論是開心的或者憂傷的,總會在腦海中浮現出一幕又一幕的場景。

在感情中我們都知道,對於深愛過的人就很難忘記。那麼,在婚姻中,對於那些,離過婚又再婚的人,還會忘記自己的前任嗎?

朋友小麗說:「知道他過得不好的那一刻,我內心竟然有些憂傷。」小麗和前夫是初戀,從,高中到大學,一直到結婚,兩個人感情都很不錯。曾經彼此是班裡面,讓人艷羨的情侶。也是朋友圈中讓人艷羨的一對戀人。

兩個人一起甜蜜的度過了七年之癢。兩個人很順利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切都顯得那麼自然,毫無違和感。

在打結婚後的兩年,小麗覺得他們是時候要一個寶貝了。經過一段時間備孕後順利,懷上了自己的第一個寶寶。

懷孕後的小麗依舊在忙工作,而老公也在忙自己的工作。好在老公總會抽空,照顧自己,準備好飯菜等小麗回家。

預產期臨近了,老婆前夫叫來了,婆婆幫忙照顧。沒想到婆婆是節儉出了名的,一日三餐只有一頓有葷菜。

而且那一個葷菜還是在自己兒子回家後才會做。做好之後,你放在兒子的面前,使勁的幫她夾菜,說讓他多吃一點上班辛苦了。

但從未讓小麗多吃一些,畢竟他現在一個人吃兩個人的飯。小麗看著這一舉動,也沒有多說什麼,畢竟父母愛自己的孩子是天經地義的。

很快,孩子便出生了。照顧孩子的重擔就落到了婆婆的身上,老公白天要上班,晚上才能回家幫忙照顧寶寶。

每天老公回家,都會被婆婆拉著一旁,聊天聊很久。而自己一個人在房間呆著,除了照顧寶寶,便是一個人玩手機。

小麗也想才加入他們的聊天,可見到小麗出來的時候就立馬終止了談話。小麗明白,婆婆是有意避開自己。

自從回來了,家裡之後,丈夫對自己也沒那麼傷心了,整天和婆婆另外在一起。開始對自己嫌東嫌西,這裡不好,那裡不好,他們之間,開始有了爭吵。

因為婆婆家在梁這段婚姻之中讓我老公的思想舉棋不定,總是想要兩方兩邊討好,卻最終卻落不得好。老公是個孝順的人,隨時,都顧及著她媽媽的心情。

總覺得母親來這裡幫忙照顧孩子,已經是不孝順她了,畢竟養了自己這麼大,還得養自己的孩子,千萬不能讓母親受了委屈。

因為婆婆見不得自己和老公在一起恩愛的樣子,所以他總是從中阻礙。導致兩個人的感情越來越差。隔三差五的就吵架,最終這段婚姻還是以離婚收場。

離婚時,孩子跟了小麗。不過在這裡待著沒事做,也就回去了。

很快小麗找到了自己的另一段婚姻。兩個人都是離異帶孩子,組合在一起,矛盾也會越來越多,總覺得對方偏心了自己的孩子。

心中的隔閡也越來越大,小麗有時候有些苦惱,想要自己一個人。但好不容易經營的婚姻,也不能這麼隨意的散開,畢竟自己都已經是第二段婚姻了。

全部在這個時候總借著看孩子的借口來找小麗,一到周末就,約著小麗帶著孩子出去玩兒。看著孩子開心的樣子,她也很舒心。

因為之前跟前夫的感情不錯,所以兩個人聊天並沒有阻礙,兩個人每次出去恍惚又回到了談戀愛時期。

有時候也聊著聊著,一下午很快就過去了,讓他忘記了自己已經,步入了另一段婚姻。彷彿是在跟前夫談戀愛一樣。

每到下午,老公就會來幾次,電話催他回家,他總是想要多呆一會兒,對丈夫的催促越來越反感。

此刻小麗,又想和前夫復婚了。只是前夫不說,自己也沒好意思開口。但前夫明顯很想要和她呆在一起,只是害怕她拒絕罷了。

有些夫妻離婚是因為一些客觀的原因,或者是因為衝動,並不是因為沒有感情而離婚。對於這這種類型的夫妻女人,一般來講是很難忘記男人的。而且難,孩子作為夫妻之間的紐帶,更能拉近彼此間對對方的留念。

婚姻生活,夫妻兩個人,一定要謹慎,不要隨意的離婚,而錯過彼此,將來造成一輩子的遺憾。

原創,抄襲必究


這個問題吧,雖然我現在還未婚,但是假設回復下吧。

如果是我,如果我們的婚姻沒有孩子,那麼離婚我,我不會和前夫見面。要是自己還愛著,見面就會心痛。要是自己是恨的,見面就會鬱悶。何必呢,離婚就是為了分開,不再有任何的瓜葛,自然也包括見面。

如果有孩子的話,那也會盡量避免見面,他來看孩子,我會盡量不出現,我爸媽在就行。除非必要,比如孩子還小,又比較敏感,需要我倆同時出現讓她有安全感。那會見,但是也會盡量的減少次數。如果對方或者我,有一方或者雙方都再婚了,那就更要避免見面了,為了彼此的新的家庭好。

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和全面。


我身邊有這樣的人,男人帶著別的女人出門做生意了,他們兩個女兒早結婚了,辦了離婚證,十來年拿女人又跟別人跑了,原配生病住院,女兒沒時間照顧,給她爸打電話,讓回家照顧幾天,出院回家,人家跟啥事沒發生過一樣,一起吃飯,睡覺,平時也不怎麼說話,男人又走了,也不說啥時回家,看不懂這些人


剛離婚半年的時候見過,那會還在他上班的城市,半年後回了老家了,在也沒有見過,不聯繫,不打擾彼此的婚姻生活。不能提,提起來心會痛。


絕對不會,離婚後見面可能是因為孩子方面的原因,個人不提倡,離婚是彼此相處不下去了才走到盡頭的做法,做到這一步是不可原諒的,見面又如何,不見面又如何,能不打擾就不打擾畢竟都是成年人了,太多的無奈和尷尬都無語言表,能做就是彼此安靜地生活,努力的活著!


我的答案是不會,第一 如果曾經深愛過,見一次便會痛一次,幹嘛找難過,第二 如果曾經恨過,見一次便會恨一次,幹嘛找不痛快,既然選擇離婚就是為了徹底分開,就不會藕斷絲連,我無法理解離婚後還可以做朋友的人,或許我無法心寬似海,所以做不到風平浪靜。

離婚後如果找到了另一半,我認為更要盡量避免與前夫見面,一個是為了防止舊情復燃,另一個是有責任讓現任放心,不管生活如何進行下去,我要做的是讓自己更幸福,讓愛自己的人更幸福,為美好生活加油!


既然夫妻雙方都已經離婚了,那麼對雙方來說都是解脫。如果你們還沒有孩子,那麼果斷的刪除前夫的一切聯繫方式吧,你們已經沒有了感情,就了斷的徹底一點。如果你們已經有了孩子,還是要為了孩子偶爾的聯繫一下吧,至少也讓孩子知道他的父母雖然離婚了,但是還是依然愛他。


離了婚和前妻見面要看什麼事情,如果是為了孩子的事情見面也是理所當然,如果沒有孩子偶遇也屬於正常,如果不是偶遇那麼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再見面了,這個不管是誰的錯都沒有必要可見。


我不會!既然都離婚了肯定是有原因的!離婚都是因為不愛和不夠愛!整個人都被否定!離婚都很受傷!為什麼還要見!不想再受傷不想再回憶過去!大家就這樣永遠不再賤!


不會。見面沒有必要。比如我離婚幾年了,從來沒有見過,電話聯繫有,因為有孩子。前夫倒是說見個面吧,都讓我回絕了。為什麼見面呢?對彼此的家庭都不好,再說分開了就分開了,不會回頭,也回不去了。所以,能不見最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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