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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每月都給娘家生活費,你怎麼看?


謝謝邀請!

這個事得這麼看,如果老婆的父母沒有經濟來源,或者有經濟來源確不能滿足他們最基本的生活條件的話,那麼他們的女兒就該負責他們全部或者部分的生活費的,從這一點上來看,老婆每月給他們家裡生活費就是應該的!

如果老婆的父母的經濟來源足可以夠他們的生活費的,而你們家裡的生活條件很好的話,老婆每月適當的給他的父母一點補充的生活費,那也是應該的!

因為他們家就這一個女兒,你把人家女兒娶到你家來了,那你老婆的父母也需要他們的女兒全部或者部分的贍養他們的,她每月給她的父親生活費也是天經地義的!

如果你們家的生活條件還不如你老婆父母家的生活條件的話,那你老婆每月在從你們家釜底抽薪的給她的父母生活費那就不對了,也說不過去了!

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自己家的生活比父母家生活困難的話,沒有哪一個女人(老婆)還會沒錢裝有錢給父母生活費的,反而她還會從父母家搜羅錢物來貼補自己的小家庭的!

而做為老婆的父母看見女兒家生活困難的話,他們不但不會要女兒的錢的,反而也會拿出錢來幫助女兒家的!

這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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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我不接受,適當孝順是應該的,月月給家生活費受不了,那男的也月月給父母生活費,自己家小家庭日子都不要管了,不是說女孩子的父母養大孩子不容易,男孩的父母也一樣的,一個婚事下來父母要操多少心呀,是父母都難。但如果女孩家發生什麼困難,過不了關,女兒、女婿肯定要管,這是一定的。


我能理解,也能接受。但得說明凡是都有個度,每個月給娘家父母合理的生活費是應該的,岳父岳母確實生活有困難的,作為女兒,女婿難道袖手旁觀嗎?每個月給予合理的生活費,又不給自己小家庭造成負擔,為什麼不願意呢?特別是獨生女的更是義不容辭。

如果女方有兄弟姐妹,全部有一人承擔生活費也不合理,女婿有怨言是肯定的,兄弟姐妹共同分擔才合理。


如果你已經已婚 在不影響自己經濟條件的情況下 給家裡一些小錢 時不時孝順一下 是很正常的 每個合格的公民 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家裡老人無工資 無住所 作為兒女 是要給予 金錢以及提供住所的 作為兒女 如果不贍養老人 這是犯法的!也是不道德的!現在的父母個人 都有退休工資 獨自可以安詳晚年 不過心意還是要表達一下的 所以你做的對! 工作了自己賺錢了 給父母一些回報是正常的 這個正常人 都可以理解 不是把結婚後的積蓄全拿回家 只花男人的錢就沒啥大礙!花自己的錢讓別人說去吧 ……


還是女票的時候每個月給家裡生活費是應該的。若是已經結婚了,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回家看望父母時,可以買些禮物,或者直接給錢,讓父母喜歡什麼就買什麼!至於是不是月月給要衡量自己的經濟狀況。自己本身經濟狀況非常優越,這個誰也管不著。

不過不建議拿老公的錢去無限度的補貼娘家!


我覺得這是應該的呀,沒有任何的問題,父母養我們這麼大好不容易等到我們可以賺錢可以不靠父母,可以回報父母的時候了,給家裡點生活費怎了,父母為了養育我們花了多少錢,浪費了多少時間,這都是用錢不能衡量的,我們更應該懂得感恩,應該慶幸我找的這個女人懂得感恩,孝順


我覺得這是一種人之常情。作為一個男人要寬容和理解這種行為。試想,如果你的老婆從未從未給我她的父母一分錢,這樣的女人你真的會喜歡嗎?當然,每月給家裡生活費的數量,次數等也是必須要考慮的。也許你們可以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談談,畢竟是夫妻,有什麼事情是不能解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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