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是義務獻血,可是醫院給患者輸血是收費的,醫院對輸血收費是否合理呢?
這個問題一直都被人質疑,也一直被人誤解,我也知道要回答這個問題可能會給人「噴」,但也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我還是要干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活,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作為普通民眾,確實會有這樣的疑問:既然我獻血的時候是無償的,為什麼用血的時候要花錢?
我國從199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無償獻血,所謂無償獻血,是指為拯救他人生命,志願將自身的血液無私奉獻給社會公益事業,而獻血者不向采血單位和獻血者單位領取任何報酬的行為。無償獻血的榮譽是終身的。
既然獻血是無償而用血是有價的,那麼這個費用是怎麼產生的呢?這裡我們要明確一個基本的概念,從無償獻血到最終臨床上使用的血液製品是不同的,中間要經過很多步驟,從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運輸,到最終臨床上的使用,包括一部分損耗,這每一個步驟都會產生一定的費用,即:「此血非彼血」。意思是無償獻血抽出來的血不可能馬上就用到另一個人身上,比如A型血不能給B型血的人使用,這,就需要檢驗,比如乙肝、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是不能使用的,這仍然需要檢測,這就會產生一定的費用。
現代醫學已經發展到成分輸血了,可以根據人體的需要輸入不同的血液成分,比如,紅細胞,血漿,血小板,人纖維蛋白原,等等,這些血液製品必須經過從全血中分離,如400毫升全血才能分離出一個單位血小板,這,也會產生一定的費用。
醫院在給患者用血的時候也會收取一定的費用,包括交叉配血檢驗費、血液儲存費、輸血注射費、輸血專用管及針頭的費用,等等,這些費用加上血液及血液製品在生產過程產生的費用,就是患者最終用血的費用。
打個比方,你平時喝的礦泉水與江湖大河的水,雖然都是水,但「此水非彼水」,從江河裡的水到消費者最終喝的水,經過了採集,過濾,分離,消毒,儲存,運輸等步驟,即便是「大自然搬運工」搬來的水,那也還有搬運費不是?!
當然,無償獻血是一種社會公益,是一種愛心的表達,而無償獻血的人,自己或親屬今在後需要用血的時候,各地區都有不同程度的優惠政策,無償獻血者可以免費用血,直系親屬用血可以減免一部分費用,等等。
我知道,即便我再怎麼費力氣說這個問題,還是會給人「噴」,還是會有人不理解,因為對於某些人,說再多的道理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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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費該不該收,得來看看輸血費到底是什麼東東。
首先,輸血費不是病患購買血液的費用。在我國,其實包括世界上很多國家,人體組織是不能成為商品、作為買賣對象的。這個主要是涉及到倫理學方面的問題,展開論述太複雜。咱們只簡單打個比方,就是人命無價,所以不能買賣,如果允許人體組織像商品房一樣隨便買買,那誰敢保證擺在櫃檯上的器官組織,是所有字自願拿出來賣的,還是非法取得拿出來銷售的?這事太恐怖,不能想像。相應的,包括人體器官、組織、血液、DNA信息等等都不能成為買賣對象。當然,街上收頭髮、收集人排泄物的另說。
因為人體血液不能成為買賣的對象,所以法律上我們不允許賣血,個人對國家賣血不行,醫院對病患賣血也不行。
那麼問題來了,輸血費是個什麼東東呢?《獻血法》第十四條規定:「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也就是說,所謂輸血費,其實血站運營的成本費用,或者說血液從人體分離出來後進行加工的成本費用。當然,我說的成本費用,是否定價合理,是否僅僅只包含成本,那個得另外說。
因此,醫院收取輸血費是合理合法也是必要的,只是輸血費的定價確實不太透明,而且醫保不給報銷這一點讓很多病患無法承受。
小編去問問獻血辦,病人用血醫院為何收費?該不該收費?
我國是義務獻血但是臨床用血還是得收錢,但得明白這錢是收的啥錢。 這費用是血液採集加工檢驗存儲運輸的成本。 用戶獻血不要錢不代表血液從獻血者身體最後流到你身體這個過程不要成本。 首先獻血時會對傳染病進行初篩,試劑要錢的。 采血用的一次性針頭 血袋也要錢的。 運回去還需要更精細的對血液進行傳染病檢測,這個試劑就比較貴了。 合格以後就得冷藏了。 所以這個過程還是有不少看得見看不見的成本的。 話說采血車滿大街轉悠,采血時候空調開放總得燒油吧? 獻血人一般也會給袋純牛奶一個麵包吧。 有的給個杯子雨傘啥的紀念品。 目前對於用血仍然是嚴重不足經常血荒。 為了鼓勵大家義務獻血,獻血者可以等量免費用血。好像直系親屬也可以。 如果沒有義務獻血 臨床用血會更緊張價格更貴。 就現在都有黃牛鑽空子牟利
獻血是獻給血站的,醫院用血是醫院向血站買的,是花錢買的!血站和醫院是兩個不同的單位。醫院憑什麼倒貼錢給你,醫生只是份職業,更沒有義務掏錢給你用血?要噴也要噴血站,大家評論之前先搞搞清楚!
在血的問題上,醫院收費是否合理暫且不說,當就無償獻血,與用血收費議一議,在談到無償獻血時總強調發揚愛心,要大家義務獻血,但在用血收費上又強調,醫生要報酬,血採集到使用要各種費用。本人想問-下,醫生為什麼在大家無償服務社會時就不能不要這報酬也無償服務一次呢,還有醫方本應是國家公益事業之一,當百姓都能義務為社會提供幫助,為什麼這個國家的政府為什麼不能制定一條政策,為那些確實貧困的人民提供無償用血呢。所以這合不合理不必明說,看看自醫改一來,為什麼自願獻血的人為什麼越來越少就明白了。關於獻血問題,如果在現今社會,真正做到了,我幫人人,人人幫我。就迎刃而解了。
我們來假設一下,如果說血是拿去賣的。那麼勢必有很多很多人會來獻血。而需要經過很多道程序的一個檢驗才能出,無疑對醫院的一個工序,增加了很強的一個負擔。因為往往義務獻血都是正常人的血,而當收費的時候就可以出現各種各樣的人,因為利益而獻血,要排除各種各樣的疾病,要經過各種化驗,然後發現不合格。
第二點呢,血液不是抽了就可以用的。現在用的往往是成分血,它經過分離提純,以及還有保存,這其中也涉及了很多的工序,以及一些成本問題。
當然不是說義務獻血就真的免費獻血。實際上我經常見到一些獻血的,還是能夠收到一些獎勵。
去你媽的無償獻血!非常抱歉我在這裡爆粗口,因為有一件事讓我太氣憤了。我曾經在06,07年分別無償獻了兩次血,累計獻血800毫升,就在今年我的親人住院需要用血,然後我就把我的兩本獻血證給了他使用(當時已經問過醫生,親友的獻血證是否可以用,醫生說可以),可我的親戚再次需要輸血時,醫生說兩本證其中有一本已經過期了,後來我才知道這事的,可當時我非常生氣。還是頭一回聽說獻血證在十年之內不使用就會過期的,可是過期的那本證他們醫院也沒有退還給我。我想知道這獻血證怎麼會有過期這一說。
醫院從血站拿是要給錢的,其次血站到醫院要求專人專車也是有成本的,同時醫院要保持一定的庫存血,如果在效期內沒有要用血的醫院也是要報損的,國家也沒對醫院用血買單,那能不收費嗎?如果血站有朋友的你了解下他們的福利一切都明白了
如果是站在醫院和國家的角度,這個問題永遠說不清楚,現在義務獻血的人是越來越少,因為人們都清醒了,我們獻血,當我們的親人要用血的時候,沒有。很貴,貴的離譜。這種義務還是留給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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