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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的女孩被自己父母強迫嫁給自己不喜歡的人,父母的行為算違法嗎?


女孩未滿十八歲,還不到成年人,父母強迫她嫁人,這種父母巳經是違法了婚姻法。這種人就不配為人父、為人母,哪有親生父母強迫自己的女兒不到成年人就嫁人。這種父母就該受到法律的制裁。謝謝!


這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他們當然是違法亂紀的!女孩兒20周歲才能到法定的年齡,而且,還得婚姻自主!強迫不得!河北省定州市的人。????


犯法肯定是犯法,主要看女孩會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果不會用,也是白搭,我們這裡農村老公打死老婆,算犯法嗎?娘家人不追究,別人還不是沒有事,主要看自己,自己不爭取,國家給你在大的法律保護,也沒用


你好,謝謝邀請。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22周歲,女20周歲。你父母強迫你嫁給不喜歡的人,並且是違背母女意願。屬於違法,你現在的丈夫在違背你的情況下強行和你發生關係,算強姦,怒可以告他們。


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單就16歲年齡和被逼迫嫁人這兩件事來說,父母是違法的。但是女孩要透過法律的途徑來制裁自己的父母嗎?這個年紀被迫嫁人的背後一定有不為人知的理由,現實中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太多的事與願違,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在這個薄情的世界裡願我們都能深情的活著。


我覺得算,限制了別人的自由。現在是自由戀愛,不是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再說十六歲還不到結婚的年齡,她也不懂結婚的意義。這樣做最後也是害了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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