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的婆婆,年輕的時候拋夫棄子,對子女從未有過關愛,子女該如何贍養呢?
巧了。我也認識這麼一位「朋友」而且和你說的有類似情況。
我以前在工廠上班經常去廠門口的小賣部里買東西,時間久了又加上和老闆娘是半個老鄉,所以也經常在一起聊家常。一天她說她的小賣部得關門一段時間了。
她對我說:俺家那個老頭子年輕的時候也不管我們姊妹幾個,整天的喝酒賭錢,喝醉酒回來不是打俺媽就是打我們。家裡養的豬也就百十多斤就讓他給賣了賭錢去了.要是贏錢了,他自己買點豬頭肉自己吃,我們姊妹幾個連渣都看不到.....
接著她又說:現在他生病了給我打電話。我總得回去看看,怎麼說也是俺爺...
(在這裡普及一下哦,安徽有很多地方是將爺爺和爹爹反過來稱呼的,爺就是爸,而爹就是爺爺)
他對不起我們,但我不能對不起他。我得回老家看看,再給他些錢看病....
這裡她說了一句我認為是話粗理不粗的「名言」:「父母把你生下來,沒有把你掐死,你就得感恩。 不是他的存在,你就不可能生於這世上」。
所以您的朋友可以像我說的這位大姐一樣:"即便沒有親情的存在,但可以從感恩的角度出發"......您覺得呢?!
謝謝邀請!
人都有錯的時候,甚至有的錯誤是不可原諒的!
做為母親,拋夫棄子,其錯誤也是不可原諒的!
做為子女,當他們克服了困難,長大了之後,如果在遇到這個拋夫棄子的母親之後,該不該原諒她呢?
假設一下,假設她的子女遇見了她,但是她的子女不認識她,因為她從小就拋棄了子女,她的生活很困難,她的情況也很悲觀,那麼她的子女在有能力幫助這個所謂的素不相識,但是實際上是她的母親的時候,該不該伸出援手,該不該幫助她呢?
我想絕大多數人的回答,都應該是幫助她的!
所以,當子女們知道了他們的母親現在生活很困難的情況下,即使對她有怨恨,那也應該幫助她的!
即使這樣,子女們也不應當把她扔在街上不管的,試想當年她拋夫棄子,可能也有很多原因的,雖然她有責任,那別人,也就是她的丈夫當年就沒有責任嗎?或許她的丈夫也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的,但是事過境遷,也就別在追究誰的責任了!
子女贍養她也就是兩種方法,一是可以把她接回家來共同生活的,二是可以把她送到養老機構,子女拿養老費的,至於具體怎樣去贍養她,還是應由子女們來決定的!
怎麼贍養都行,別把她拋棄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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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的婆婆,年輕的時候拋夫棄子,對子女從未有過關愛。
有兩種情況發生,第一種情況:因為她拋棄了子女,也許她跟子女都沒有相遇的一天。那麼她沒有跟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得不到子女的關心照顧,更不要說贍養了。
另一種情況:也許有那麼一天,幾十年後,母子(母女)相逢,母親懺悔了她之前的所做所為,女兒(兒子)原諒了她,贍養她,這也是最好的結局。
畢競母親給了你生命,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雖然她之前拋棄了你,是她的錯,沒錯。可是你是你,你不能跟她一樣,你也不會跟她一樣無情無義,你做不到。
如果有鄰居或是在路上,你碰到一個孤苦伶仃的老人,沒得吃,沒得住,你於心何忍?至少你一定會拿點東西給她吃,拿幾件衣服給她暖和暖和,拿點錢給她。
面對一個陌生人你尚且能夠如此對待,何況是生你的母親。雖然她有過錯,她也有懲罰了,與你形同陌路,直到某一天才相逢,她有錯,你可以原諒她!
你善良,你有慈悲心,你不忘母恩,生下了你!你也應該寬容她,給她生活費,盡你的所能幫助她度過難關。人應該有仁義之心,不是嗎?相信她一定會後悔她所做過的一切的。
也許她之前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不得不拋棄你。還是相信如果沒有苦衷,誰也不想拋棄自己的孩子的。能原諒則原諒,能寬容則寬容,畢竟她是你的生身之母。
做人,請務必善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不然,會有報應的!
謝邀。贍養老人,毋庸置疑。雖然一個母親未盡到她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她畢竟懷胎十月把你帶到了這世上,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就看到這點苦勞的份上,做子女的也不能袖手旁觀,視同路人。多少也給她點補給,讓她不至於落迫街頭,就當積德行善了。人與我惡,我以惡報,冤冤相報何時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希望事主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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