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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要打你,怎麼辦?


哈哈!這個問題問的有意思,大晚上的讓我來了精神,聽著就來氣,就覺得是一種侮辱。如果有人要打你怎麼辦?平生以來我還真是沒有遇到過要打我的人。因為覺得我也沒有做該挨打的事呀!對方想打人起碼應該要有個理由吧!在他要打你之前,你首先應該要好好的想一想,他為什麼要打你,你到底是做錯了什麼沒有。

如果你真的做錯了事情,可以表示道歉,真誠道歉,好言相勸,我想對方不會不依不饒沒完沒了的,有句話叫做殺人還不過頭點地呢。如果你什麼也沒有做錯。遇上的卻是個混上加混之人,為一點小事不問青紅皂白非要打你的話,對不起,你也一定不要示弱。因為這種人一旦發覺你是在示弱了,他會更加的得寸進尺,更加的蹬鼻子上臉,更加的膽大妄為。

對這種人只能是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仍然要堅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犯人的一貫原則。如果他膽敢伸手過來打你一巴掌,換做是我,我會毫不猶豫的還回他一巴掌,要有力,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滅他的囂張氣焰,打他的無理。

有人經常會說,如果遇到瘋狗它咬你一口你會反咬它一口嗎?這句話聽起來很合乎邏輯范籌,但是我並不完全同意。對此我有兩種選擇方法一是,好鞋不踩臭狗屎,可以不跟這類人一般見識,可以不與之計較,不予理睬。

另一種方法是毫不留情的反手給他一大棍子把他打趴下為止,絕不手軟。因為無理在先是他,挑釁在先也是他,所以根本就沒有退縮的必要了。

如果橫豎都是個死,不如死得轟轟烈烈,死得明明白白,死得乾乾脆脆,死得徹底底。哈哈,如果他是手拿著兇器的話,你可就不要這麼痛快,這麼不顧一切的,傻傻的,赤手空拳的去與他拼搏了喲。


不請自來客。

有人要打我……那要分情況。

●熟人開玩笑。

熟人之間難免有人會手欠。開玩笑似的打一下鬧一下。沒什麼。而且筆者練拳,這種熟人之間的打不少啊。哈哈。沒什麼,開玩笑似的應付一下,吃點虧也沒什麼。

●與人發生誤會,對方又是一個爆脾氣的人。動手打我。

筆者會保持一個安全距離,盡量先把對方穩定下來。然後就事論事。要是對方得寸進尺,只好自衛反擊。

●在外面被流氓或者小偷盯上,要動手打我。

對於這種情況。筆者會跑。有多快跑多快。

就這樣。

祝身安體泰福壽安康。


看了這個問題,我腦子裡飛速回憶了一下,有沒有差點被打的經歷。有,一次在婚前,一次在婚後。

結婚前的女子,大多是高傲的,矜持的像白雪公主。一次坐公交車,當時城市有那種小公交,司機後面有一排座位,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又上來一撥人,車內更加擁擠。我身邊坐一老年人,男性,使勁往我身邊擠。我告訴他這一排座位實在是坐滿了,不要再擠了。誰知他破口大罵,厲害極了。我看他窮凶極惡的樣子,不吭聲了,將頭扭向窗外。哪知他不依不饒,繼續大罵不止,且越罵越烈,且有動手之勢。這時一位長相兇狠的大哥挺身而出。指著那人說再罵一句我抽你,人家小姑娘一句話沒還。當時那大哥凶極了,一下鎮住了那人。

那人罵我的時候,我沒哭,只冷冷的。但那大哥一出手,我眼淚流下來了,車沒到站就下了車,獨自走了很長的路。

還有一次是結婚後。那時兒子還小,在肯德基,領兒子去廁所。人有點多,需要排隊。當時兩位大媽旁若無人的站在了前面,我提醒了需排隊。媽呀,罵我個狗血,兒子嚇哭了。女子本弱,為母則剛。我也化成憤怒的母獅,與她們懟起來,眼看要吃虧。這時老公聞訊而來,露出陝西愣娃的本性。對二位大媽說:你們若動她一下,我今天就踏死你們。二位大媽悄悄了。

其實,我還想誠實的寫點,你們挨過老公的打嗎?我挨過。

老公是極愛我的,但人家不傻,知道我不愛他。婚後有一次,他回來很晚。告訴我她初戀來了,專程來看他。他們一起吃了飯,敘了舊。初戀給他買了襯衫、皮帶、錢包等等。我淡淡的說,挺好的,睡吧。他憤怒了,一腳把我從沙發上踢下去。咆哮著說:你為什麼不生氣?你為什麼不問一句?你為什麼不鬧。他痛苦的用拳頭砸牆,砸出了鮮血。眼淚流了下來。

我怔怔的望著他,心比身痛。這個男人是愛我的,我應該去愛他。


謝謝您的邀請??這個問題如何回?一.從小接受的教育:1.逢軟不欺,遇惡不怕!2.不惹事,不怕事!3.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受這樣的教育成長直到參加工作。二.工作幾十年幾乎與社會沒多大接觸。三.工作的對象是天真、活潑的青少年,這是人生最運幸的!四.面對一個通情達理的女性有誰想到無怨無故打人?所以沒有人在我面前會舉起打人的手!

社會中,如果敢動手,我也沒特別的辦法:先躲!再跑!好漢不吃眼前虧!

工作中,教育青少年:人之所以為人:1.就是對自己言行的控制!一個男孩欺負女孩是最沒出息的行為!2.人是講理的!3.同時打人要付出代價!4.學會保護自己:懂得自保與求助...(圖片:來自圖片)


好問 !

。如不記成本、首先得看你是否有純厚的抗擊打能力,和自我保護功夫 ,具備此能力不懼。

。再就是、是否有快速反擊,一招制勝之技能,有此功底可行。

。第十六計 欲擒故縱,第三十計 反客為主,打人不過先下手,暗算無常鬼不知 ,若無心成事,認慫免戰高懸!第三十六計 走為上 遁之以求平安 。

。要是皮癢任其解氣 ,受虐也是一種享受,瀟洒挨頓揍,就說它們人多互有勝負,兜點臉不失明智之舉,江湖社會有兇險 ,少混 。


如果有人打我,我會KO他!


要打我啊?來啊?誰怕誰啊?叫你三個一起?哥們我今年剛學了跆拳道,正好可以大開打戒了……??????


看是什麼人打了?是女人打我樂意,因為她可能看上我、在乎我。是男人打可能是認為我搶了他的生意或懷疑我對他老婆有企圖,那我只好讓讓他啰。

以上純屬玩笑。其實有人來找茬必須分情況,如果和小孩在一起,先保護小孩,如果和老婆在一起,先保全尊嚴,如果自己一人,對方一夥,先保留證據。

如果能打得過就打,如果打不過就坦然面對,不要退縮,逃是沒有用的,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

打不過的情況下首先必須和和氣氣的和他們談話,擺事實講道理,順便藉助法律條款來嚇唬他,讓他有所顧忌,然後問明緣由,協商經濟解決方案,99%的事情離不開個錢字。

切記衝動是魔鬼,遇到有人找茬,盡量想辦法保全自己,等冷靜下來再行處理,畢竟對方有備而來,來者不善,自己勝算不大。

法治社會,金錢社會,能夠控制自己情緒的人才是贏家。

現在的打架,打贏了,賠錢拘留免不了,打輸了,花錢丟面子少不了,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但是,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無原則的忍讓肯定不行。所以等到冷靜下來,如果對方依然執迷不悟,那就必須出擊。


謝謝邀請。

這個我還真沒想過,一個弱女子得有多遭人恨才被打啊!我想我應該不會遇到。但是說說我的觀點哈,還請手下留情。

打人固然不對,歷朝歷代以來都是犯法的。但是被打之人多數也不是無緣無故被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但是除去法律約束不談,衝動不但解決不了任何事,反而給當事雙方帶來負面的社會影響和各種麻煩,比如經濟損失、身體傷害、還有因此帶來的污點。我想這大多都歸於我們有些法律條文不太清晰和越來越多的人出現的「浮躁」。70後的「愛拼才會贏」,80後的「我的地盤我做主」,90後的「張揚我的個性和自由」的群體主導都會有所指。我想只有在張揚個性的同時懂得收斂,才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打人事件。

生存法則切記:我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如果真的不幸捲入了莫名其妙的打人事件,也不要驚慌,第一時間報警尋求法律保護。

這只是我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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