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兒30萬少不少?
謝謝朋友邀請!給女兒30萬少不少?
30萬啊!可真不少,在我們這可是一筆巨款啊!可看了你的情況介紹後,才發現這對你來說這還不算是大錢呵呵!
雖然和前夫離婚,不管啥原因造成的,畢竟女兒是咱自己的骨肉。你現在條件好了,在不影響你生活的前提下,給女兒錢這也是正常不過的。
女兒上學結婚,對父母來說這都是大事,不管她要花費多少錢,你作為離婚的母親,給30萬也真是做到很仁義了。撫養子女是父母的共同義務和責任,可畢竟你已經離婚了,如果你現在的家庭對你的做法贊同的話,那再好不過了。
百年後的繼承遺產沒有女兒得了,這也是能說過去的,畢竟這是和前夫的孩子。給女兒30萬,不少!可以看出你是位有情義的母親,應該為你的付出點贊!不過前提是必須保證現在的家庭和諧啊!畢竟走到一塊是件不容易的事,最後祝你們都生活幸福!謝謝!
對於這個問題,你二婚,按理說能夠給頭妻的孩子這樣的配置已經很不錯了,你的妻子也很懂事。
上大學四年花15萬塊錢,然後結婚陪送剩下的15萬塊錢,即使作為正常的家庭也不過如此,因為你剩下的兩套房子,一套給兒子留著娶媳婦用,另一套用來和老伴住。
這樣的分配還是比較合理的,前提是和老伴兒意見達成一致。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給女兒30萬少不少,?如果完成了女兒的學業和工作應該是可以了,不小的數目了,一次性的清結,這個父親做的明治,如果女兒才17歲左右那就的寫個法律明照,因為你的任務還沒有完成,還須要把她養大成人了,才能做決定,?你現在提的這個方法還有點早,但是只要女兒明確的同意,有見證同意,只要父女關係團結一致千萬不要破臉就好,你也就做了一個清閑的父親了,(尋律)
原創2018年2月3日
可以了,三套房,賣了一套35萬,相當於給了女兒近三分之一的財產了。按你說的,當初離婚也不是你想的,前妻也該負擔女兒的一部分開支,雖說現在男女平等,但風俗還是跟著兒子,兒子以後也要娶妻生子,你還有現任妻子,以後也得留養老錢,花錢的地方還多著,我也是女兒,可以理解。
謝謝邀請。我覺得不少了,畢竟按照老傳統如果兒女雙全還是兒子養老的比較多。給兒子三分之二,女兒三分之一算是比較合適的了。就算萬一兒子不大好,也可以把剩下的留給自己一份,也算有個養老錢。如果現在留給女兒一半,以後兒子兒媳不計較還好,若他們不大孝順自己連個退路都沒有。
謝謝你對我的信任!我如果是你就給女兒多給點!因為畢竟是因為你們的原因,沒能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這是你們做父母的欠她的!所以給女兒多給點,也是對女兒的一些補償!在說以後你的家產又不打算給她,所以現在在你的能力範圍內多補償她一點吧!給自己一個心裡安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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