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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本上加女方名字的男人和要求女方出一部分錢買新房的男人,哪種才是真心?


你這個問題真的問的一點意思都沒有。我們先把感情撇在一邊,就說這兩個男人,一個有多少都和你共有。一個有很多但是要一人出一半的價錢才能共同擁有。在思想上條件比較差的就是更願意為你付出的。他不怕離婚需要分房子的問題,而條件好的,需要你承擔一半,如果離婚,也無所謂,反正一人一半的!

真心和房子價值有關係嗎?馬雲給你買一個500萬的房子送給你,就是真的愛你?你這樣的心態來衡量別人對你的感情,你讓別人心裡怎麼想?

你其實心裡很清楚誰對你好,可是你心裡其實是想得到那個幾百萬房子的,就想聽到不同的聲音,來勸你下定決定,過更好的生活。

人比人氣死人,為什麼要用房子來比兩個男人的真心?沒有房子就不是愛情嗎?如果你總用物質來衡量幸福,總有一天你會發現自己過得一點都不幸福!感情需要物質,但不是只有物質!


坦白的說兩個男人都不是真心的愛著女方,婚後房本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是讓女方吃個定心丸,提出要女方出一部份錢買新房的是怕女人白撈著了房子,兩個都不是善鳥,各心懷鬼胎,目的都一樣,防著萬一離婚。

說房子價值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各自真誠的心,防著過的日子那來的幸福可言,這婚不結也罷。願意寫上女方名字的那位,麻煩再去公證處加多個(公證贈與),這才顯得真心,如果只加個名字屁用都沒有,因為《婚姻法》有婚前和婚後財產的詳細說明。需要出一部份錢的那一位更加直接,拿錢來買新房結婚,無錢滾蛋,把婚姻看成了交易和合股,沒有感情可言。這問題問得很好,對女人有很大的啟示作用,讓更多的女人看問題不再表面化,那個可以嫁,那個可以不再多看一眼有很大的幫助。


再真摯的愛情都要落實到現實生活中,愛是一種心裡活動,是一種感受,這種感受不能像房子、車子一樣拿出實物讓大家看,再真摯的愛情也要吃喝住行,就因為如此,男人不得不讓女方做出點實際意義的表示,現實是殘酷的,如果男方毫無防備地寫上女孩的名字,或許男孩是為了真心表示對女孩子的愛,可是能保證女孩子不變心嗎?變心能放棄本不屬於自己的物質嗎?不能,現實中不知恥的女孩大有人在。如果女孩子抓住男孩子要不要加名或者要不要出錢來衡量對她的愛,我想問一句既然那麼愛他何必糾結於要不要加名呢?還不是想爭取家際的利益嗎?他沒房你會嫁嗎?要不你也提供房子加男孩名或有讓他出資一部分看看,凡事要將心比心。為了無條件獲取男孩的利益而打著愛不愛的幌子,這其實是一種無賴樣的強盜心理!


其實吧,婚後房本加名字,這個好像加了也沒用,很明顯婚前男方就有房,那是婚前財產。後邊這套價值高,好幾百萬,男方要女方部分出資,但很明顯是共同財產。單論房子的話,後者更實際一些。

然而,這個跟有沒有真心不一定有什麼關係。畢竟就算贈予一套房產,也未必就有真愛。


這個不是衡量是否真心的標準,婚後房本加上女方名字只是一種尊重,加名字可能會涉及到敏感話題就是財產問題,婚後屬於共同財產。而要求女方出錢主要還是看生活水平,不一定說要求女方出錢就不是真心,戀愛中的人啊,記住這句話,且行且珍惜!


樓主就是用別人的真心綁架,然後想白撈人家房子,男的真心是加女的名字,那女的真心呢?女的房子是否也願意加男的名字.天天就想著離婚撈房子,你要不要臉?總問別人對你是否真心,那有沒有問過自己是否付出真心?


題主的問題的確是個問題,這樣的問題估計一般人答不上來。


要求女方出一部份錢的男人才是真心的,女方出了錢,當然在房產證上得加上女方的名字。而那個主動要求在婚後加女方名字的,就是哄女方開心而已,這個房子除非男人死了,否則永遠都跟女方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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