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為了自己活一回,扔下兒女選擇離婚算自私嗎?


這個問題,我從兩個立場來回答吧。一個作為有一對已經離婚父母的孩子,另一個,作為還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自然人。

首先在我15歲的時候,我父母離婚。這個結果是我促成的。

在我三歲的時候,父母已經因為各種原因離過一次婚,我媽告訴我,當時因為好多人都勸她,孩子這麼小,為了孩子也要復婚,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對孩子不好。那時候的社會環境,對離婚這件事遠沒有現在這樣寬容。而且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也非常不容易。我媽媽考慮到這些,同意了跟我爸復婚。然後開始了長達十幾年吵吵鬧鬧的生活。

這十幾年當中,我的記憶中全是父母的各種爭吵,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從最開始看到他們吵架打架我就大哭,擔心,出門找鄰居幫忙拉架,發展到最後,他們一吵架,我就回自己的房間,關上房門,當做沒聽見,只要他們不動手,鬧出大事,我就不會管。這其中的心路歷程,從驚恐到習慣,對一個孩子來說,不可謂不心酸。

我到現在為止都還清楚的記得那種忐忑的心情,不吵架的時候擔心他們下一天就要吵,吵架的時候擔心他們還能不能和好。家裡的氣氛常年都是壓抑的,憋悶的,完全談不上什麼溫馨和樂。

由於見多了我爸那種對家庭無責任感,只顧自己的自私,懶惰,導致我現在對男人沒有任何信任和安全感。看多了我媽歇斯底里,反覆無常的情緒。我對這種婚姻生活完全不抱任何期待,甚至開始恐懼婚姻。

到了大一點兒之後,我開始思考為什麼兩個已經沒有任何感情的人,互相看對方都不順眼,還要拚命的綁在一起。我媽的回答是為了我,為了我能有一個完整的家,有一對親生的父母。說實話,這種回答對於我來說真的太沉重了,年齡小,不懂事的時候跟我媽吵架,我媽有時也會經常說這樣一句話,要不是為了你,我還需要在這過這種日子?我媽可能根本意識不到這句話對孩子的心理傷害有多大。

當我15歲,我媽又一次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終於沒能忍住,爆發了。我大吼著跟我媽說沒人要你這麼犧牲,我寧願你早早的離婚,也不想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你自以為是在為我犧牲,你問過我願不願意了嗎?那天之後,我跟我媽表明了態度,我不想在這樣的家庭里生活了,要麼你們倆離婚,要麼以後不要再吵架,吵架我就搬出去自己住。最後他們倆離婚了。

我跟我媽離開了原來的家,在外租了房子,度過了我們平靜的6年。這六年間沒有爭吵,生活平淡溫馨,我媽的身體好轉很多,性格也平和很多。我的情緒也不再焦慮。

直到我離家上了大學,大學畢業,外出工作,直到現在,那段父母爭吵的日子,好像已經離我很遙遠,但是當我認真回想的時候,又好像發生在昨天,我仍然清楚的記得。那些日子裡的傷害已經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里,身體里給我留下了很多不可磨滅的印記。我現在的擇偶觀,人生觀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所以作為父母,不要自以為是。你的犧牲可能並不是孩子想要的,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孩子是需要引導的,他會不會受到婚姻破碎的影響,完全在於怎麼引導。離婚不見得是件壞事,勉強維持一個婚姻,也不見得是件好事。所以不要用孩子為借口不離婚。就算不離婚,請正視自己不離婚的原因,其實有很多家長不離婚,只是因為自己沒有獨立能力,沒有改變現狀,打破現狀的勇氣,用孩子為借口。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的原因不敢離婚,請徵求孩子的意見。

另一方面,作為一個目前單身還沒結婚,不想要孩子的自然人。我早就決定這輩子活的自私一點。童年不幸福的經歷,讓我在有能力決定自己的人生怎麼活的時候,毫不猶豫的選擇為自己而活。

人的一輩子說短不短,說長不長,我想在工作之餘多看看大千世界,有那麼多美麗的地方我還沒去過,有那麼多有趣的人,我還沒遇見過。我不想在青春正好的時候,因為家庭,因為孩子被綁住,被困在一段不幸的婚姻里。每個生命都是珍貴的,都值得好好對待,沒有誰生來低人一等,為什麼一定要做出犧牲?即使作了父母,也還是有獨立的人格呀。

孩子是生命的延續,他有他的生活要經歷,他有他的人生路要走。不管是好的壞的,父母不可能完全為他們擋掉,據實以告坦誠相待。告訴他們父母的感情不好,要分開,但是父親還是父親,母親還是母親,並沒有因為分開了而不愛他。他享有的父愛母愛並沒有消失。這樣比維持一段虛假的關係要好得多。

所以即使我不打算要孩子以後,也清醒的知道,我是不會因為孩子而犧牲自己。這種犧牲有時候只是感動了自己。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世間人有千百種,誰又知道別人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呢?唯有溝通,溝通才是王道。


為了自己活一回,扔下兒女選擇離婚算自私嗎?

明確的告訴你離婚不算自私,扔下兒女是比自私更無知不負責任的行為,既然有了共同的兒女就要共同負起撫養兒女的責任,可以走法律途徑作公正判決責任劃分。

結婚是自由的,結婚也是責任和義務的開始,沒有兒女前,夫妻雙方每天相互各自盡著妻子和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還有贍養照顧雙方老人的責任和義務,有了兒女後,要負起撫養監護的義務和權利,離婚在當今這個自由化的今天,可以多種正當理由以無爭議的協議離婚形式或有爭議的法院判決途徑解除婚姻關係,唯一割不斷的關係只有兒女,多數離婚家庭傷害最大的莫過於兒女,可能造成一定的心裡陰影,看了問題君的描述,一個沒有家庭責任心,缺乏生活積極性,無夫妻生活,偶爾家庭暴力,關閉溝通渠道的男人,真的缺失太多了,離婚過自由生活是女人的正確選擇,但一定要負起相應的責任,盡量降低對兒女的害傷。

人生不易,兒女的成長更不易,

他們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只有被動接受殘酷的現實的份,也就是父母的給予,無論作為父母有多少困難,兒女是你們身上掉下的肉,你們自己選擇的失敗婚姻,只有你們共同去面對,一定要把各自的希望和愛盡心的傾注在你們兒女身上,讓他們有一個相對良好的生習環境,不要讓愛缺失。


這也算不得自私,難道非要把自己一生的幸福全砸在一段糟糕的婚姻里?為了子女死都不離婚,寧肯就那麼熬著,也不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這就叫不自私了嗎?

現實生活中,很多女人的婚姻,明明已經千瘡百孔,完全沒有任何幸福可言,比雞肋還雞肋,跟男人之間基本上也沒有感情,又或者男人在外面已經有了別的女人,還有更糟糕的,就是男人有家庭暴力,對女人總是拳腳相加。可即便如此,身為一個母親,很多女人還是會選擇隱忍,總想著等孩子大了再說,也會覺得如果離婚了,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一切都為了孩子。

這麼說起來,女人沒有錯,為了孩子付出如此的代價,女人自己覺得值得,就連周圍的人都會覺得女人很偉大。可問題是,女人自己卻活得痛苦不堪,每一天都是煎熬。雖然孩子可以給予她希望,但女人想要的愛情與疼愛,卻是孩子給不了的,這對女人來說是一輩子的遺憾。而且年輕的時光也只有這麼多,你不為自己的幸福去追逐,那麼過去就是過去了。

等到孩子長大成人,離開你的身旁,女人徹底失去了生活的中心,此時也年齡一大把了,連追求愛情的勇氣都不會再有了,可以說女人這一生也就毀了,從來沒為自己活過。

這其實是一個兩難的選擇,當女人為了孩子,選擇保持自己的婚姻,那基本上是搭上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可女人為了活自己,拋棄孩子離婚,就又會背負上自私與內疚。從這一點來看,女人確實活的非常不容易,不管怎麼選擇,都是遺憾。

好了,這個問題就回答到這裡了,如果你喜歡,記得點贊和關注哦~

我是雪落無塵,每日暖心情感故事,關注我,一起談情說愛,也可以私信我聊聊你的情感故事哦~


你好!我看了你的問題,為自己活一回沒有錯,更何況你的老公這麼多問題,離婚也算是他自己作的,一個不上進的男人任何時候都是受人鄙視的。

再說說孩子,不知道平時你們家誰帶孩子比較多,或者說孩子更喜歡誰。如果孩子平時是你帶的多,他們離不開你,你扔下他們選擇離婚的話,那麼本來離婚對他們就有傷害,你又捨棄了他們,這其中傷害會更大。

再一個就算孩子給他們爸爸,他能教育好嗎?不知孩子多大,如果上學,那麼他爸爸對他們的一些學習了解嗎?如果他爸爸在這些方面也是一無所知,那麼我覺得還是不要給他,那樣只會毀了孩子。

孩子不管跟你還是跟他爸,都要綜合考慮經濟、家庭條件、教育、陪伴等等問題。就像我們家孩子,都是我在帶,一切都我最了解,他爸爸獨自帶出去兩次,兩次回來都感冒了,晚上連杯子都不知道給蓋,檢查作業錯的都檢查不出來,而且家庭條件也不好,孩子給他他沒能力養,像這種人,就是搶孩子我還不會給哪!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往好的環境好的人身邊放來不及,怎麼忍心把他放在火坑裡。

所以,不管到什麼時候,不管是跟什麼樣的爸爸生的孩子,都是咱身上掉下來的肉,不管任何情況,任何選擇,我們只希望他們將來不恨、不怨我們。


為了自己活一回,扔下兒女,丟下已經沒有生命、沒有活力沒有熱情沒有感情的婚姻了,這對自己來說是個解脫,也是一種逃離。

如果兒女過了18歲,我們真的維持不下去的婚姻為什麼不瀟洒的理智的結束呢。我看過一條報道,說中國的婚姻都是一種負責任的感性婚姻。為了孩子為了家庭能忍則忍。有的忍不住了,選擇離婚。

特別是每年一次的高考一結束,離婚的增多。這就是孩子長大成人了,離婚對孩子的影響也不會大了,所以選擇了離開和分手。其實不算是自私的,自私的是孩子沒長大就拋棄家庭的不對。


如果對方真的如你描述支持你離婚。但是離婚跟孩子沒有關係,為什麼要扔下女兒選擇離婚呢?讓這樣的一個父親帶著女兒,你很放心嗎?

人活在世上,有些職責只是丟不掉。就像你已經為人母,就不可能再像沒結婚那樣瀟瀟洒灑,就必須要對自己的孩子負責,否則就是自私。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自私或者不負責任,那就不要讓自己的心靈將受到譴責。


這種情況他如果拖著不離婚,自己不想為了孩子再委屈自己,那就果斷離開,孩子還小,告訴男人:「我要和你離婚,孩子我要帶走。」孩子大了自己可以選擇,就問問清楚孩子想跟誰?告訴他,媽媽不想自己一輩子過得這麼委屈這麼窩囊。即便和他爸爸離婚,你依舊是他媽媽,永遠不會不愛他。

選擇離開這樣的家暴男不算自私,無形中交給孩子要守住自己做人要愛自己,當自己都不愛自己的時候別人又怎麼會愛你呢?

多少媽媽面對婚姻里的家暴、冷暴力,或者夫妻沒感情,為了孩子選擇忍氣吞聲,最終換不來孩子的感激,而是兒女的痛喊:「你幹嘛不離開他?」因為多數母親在婚姻不幸,為了孩子選擇忍和維持表面的三口之家時,會把我這樣都是為了給你一個完整的家,為了你--我的孩子,我才這麼做的,還時不時把這句話說給孩子,讓孩子成為自己婚姻不幸的的背鍋者。自己痛苦孩子也不快樂。與其這樣不如一開始就跟丈夫一刀兩斷,自己開心快樂,孩子也跟著享福。


我試著來回答下

一、婚姻不幸,不應為了孩子勉強維持一段糟糕的婚姻,這樣對大人,對孩子都是一種不負責任。從這個層面來說,為了自己的幸福,「」不顧及「孩子,不算自私,而是英明的決策。

二、如你所述,男人如此不堪,且不上班,無固定收入,這種情況下你放心把兒女扔給他來撫養?而不是帶著孩子一起離開這個病態的男人和病態的家庭?

三、非常有必要再和你的男人談一次,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叫上你們兩人都比較信服的朋友或親戚,或者也可以是請來的律師,把你們所關心的問題都攤開來談談。如果對方看到你動了真格,願意做出改變來挽救這段婚姻,姑且給他一段時間,給彼此的婚姻一個機會。如果對方依然無所謂,那麼不要再猶豫,果斷止損,離開這個糟糕的男人。

四、真心建議你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把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爭取到,如果覺得自己能力有限,至少也先帶走一個孩子,等你經濟好轉了再把另外一個孩子的撫養權也要過來。真的是「寧要討飯的娘,不要當官的爹」,如果男人真如你所說的那般糟糕,孩子們留給他真的就是一場噩夢,希望這件事情不會真的發生。孩子是我們帶來這個世界上的,希望能盡最大努力盡到自己的責任。


我認為絕對算自私!從你的描述里能看出來,你丈夫沒有一點優點,那麼這樣的人你為什麼要跟他生兩個孩子?你這不是自己好虐嗎?

我不知道你說的兒女是兩個還是更多個,但是不管幾個,你為了自己活一回,把孩子丟下?丟給你嘴裡半點優點沒有的丈夫?什麼都不幹的丈夫?那你的兒女將要面對什麼樣的生活,想必你比誰都清楚。

這樣的男人,離開他沒有任何人會說你的不對。但是離開時把孩子都帶上,生活的確不容易,但是只要肯干,能吃苦,也沒有那麼難,起碼吃飯不成問題。

你既然生了他們,既然將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就盡你的最大可能關愛他們,畢竟大人忍耐不了還可以離開,但孩子不行,他們除了承受沒有一點辦法。

你說活一回看來只是為你自己,我感覺這樣你就是個自私的人!


謝謝邀請。

不管怎樣說,這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一個無性的婚姻,一個家暴的家庭,一個不負責任的丈夫,任誰都會考慮離開,不是因為自私,為了保命也要離開。

但是,真的選擇為了自己活一回,那問題就來了,雖然沒有人會指責你自私,對兒女卻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一個破碎的家庭對孩子的是毀滅性的,尤其是十二周歲以下的孩子,他們從此就會陷入一種萬劫不復的感覺中,一生都活在單親家庭的陰影里。

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繼續下去,那就離開吧,但是最好是好合好散,處理好孩子的扶養問題,盡最大能力給孩子一個安定的生活。


推薦閱讀:

是否婚姻中女人突發心理/精神疾病時,丈夫更有可能盡量能幫助妻子渡過難關,反之則不然?
結婚後媳婦老回娘家怎麼辦?
30歲,我終於想明白了什麼是我想要的婚姻和愛情
聽說現在80後離婚的人很多,很想知道有沒有兩個人因為年齡大了,隨便挑個人就結婚的,後來你們過的怎麼樣?
跟老公吵架,冷戰一星期,忽然感覺感情淡了許多?

TAG: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