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超過兩年就不受法律保護了,這是為什麼?
06-08
沒有這種說法,核實以後再問吧。
我估計你是想問訴訟時效的問題。欠條這種東西代表的是一個借貸法律關係,有這樣一句法諺,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沉睡的人。別人欠你錢,你應當依法積極主張權利。如果你自己都不當回事,兩年(現在不是兩年了,所以我說這種說法不存在)都不去主張權利,那憑什麼法律要替你記著?時效也是為了保證社會穩定和秩序,理論上講,經過越長的時間,事實的真相越難以查明。而且,借條這種關係,你在時效前主張一次,就可以順延,也就是說,快到期了你找對方要一要,就可以再來一個時效,當然這個要是在法庭上主張的話,你需要證明你找他要過。所以,解決方案是,快到期了,要一要,錄音。又快到期了,重複即可。
題主所問的應當是:欠條超過二年訴訟時效後是否受法律保護。
答案是,欠條超過訴訟時效後訴至法院時,被告有權提出時效抗辯。如果被告抗辯的,則原告的請求會被法院駁回。如果被告不抗辯的,法院會支持原告的請求。
欠條一般反映的是欠款的事實,欠款的原因可能因為買賣,如水泥款、房款等,也可能因為承攬,如加工費、勞務費等。借款一般用借條而不是欠條。
欠條的訴訟時效從落款時計算。自2017年10月1日起,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
借錢的欠條還款時間通常不至二年,要看透對方是否惡意借錢、還是其他原因不能按時還錢,二年時間還是難以發現的!法律規定的起訴時間過短,不符合現實社會中的人們借貸往來情況,應該延長法律訴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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