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自己再也遇不到比前任更喜歡的人,這種心理正常嗎?
06-06
你擔心多餘了。失去的或者不要你的,都是不好的。你還會再遇見喜歡的人,並且他也喜歡你,對你好一輩子。我曾經愛一個人愛到忘記了所有,他真的一點都不珍惜啊,和同學開房,和未婚懷孕(不是他的)的女人上床,跟別的女的騷聊,說要去找她。各種不堪入目,愛到迷失了自己,眼都是瞎的。愛到最後終於被他的噁心的所做所為給消耗的一點點都沒有了。除了看不起他,對他再無感情。當時真的以為這輩子不會再愛別人了。後來遇到我現在的老公,各種愛他,他對我也好,對家庭也負責。想想以前的他,他媽的根本不是個人!所以你不用擔心,錯過不愛你的,終會遇見你愛的也愛你的。祝你好運!
正常
之所以分手是因為曾經你們因為什麼事產生某種不合
要麼互相能包容 破鏡重圓
要麼調和不了 彼此說再見
覺得可以就繼續
不可以就分手
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
應該還會有很多人跟你有緣
這種心裡很正常,初戀對人的一生都至關重要,即使在多年以後也會非常留戀這種感覺,既然你那麼喜歡前任,為什麼還分手?終究是自己的一念之差。但是世上的男人千千萬,沒有你找不到的,只有你不想找的。
真的遇不到 因為真心只會一次比一次不值錢
不正常,首先你要搞清楚喜歡跟合適是兩碼事,喜歡是一個人的喜好,比如喜歡一件衣服它很漂亮,但它不襯你的膚色或不適合你的身材穿上不能揚長避短,有什麼用呢?更何況人呢,人要在一起首先要舒服,如果不舒服,喜歡的那麼卑微有什麼用。肯定能遇到最合適的。他能懂你心思,你的不易,懂的的一切,你也能懂他一切加油吧
往往前任都是刻骨銘心過的,真的為他要死要活過,但是現在想想,之前所有的不如意,都是即將為到來的幸福鋪路的,所以,不要難過,前任只能證明根本有緣無分,依然打起精神,做好自己,你的另一半自然會來到你的身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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