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掙的錢全供兒子一家花銷,當父母生病時作為女兒應不應該出錢呢?
我的回答是肯定會拿錢給父母看病的。這個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
中國有句古話:「百善孝為先」,自古以來,有過多少古人孝順父母的千古佳話,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我們都應該弘揚傳統孝道美德。
孝順父母應該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也不會因為父母平常掙的錢都是給了兒子這個原因,你不願意孝敬父母,甚至父母生病了也不願意拿錢給父母看病。難道天地下孝敬父母還要講條件,討價還價不成?把孝敬父母等同於做生意一般?要如這樣,我只能說可笑至極。
我國有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孝敬父母的義務,每個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法律。無一人能例外。
不管從道德,從法律方面講,我們都應該孝敬父母,就是作為一個人的人性,一個人的良心,你也應該孝順父母,何況父母生病在床,你更應該好生照看父母,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盡自己一切所能。有句話我非常喜歡,「子欲孝而父不在,樹欲靜風而不止」。不要等到你醒悟了,再來孝順你父母,那時你父母已不在了而留下終身抱恨。
至於,你所在乎的,你所耿耿於懷你父母的錢都是給兒子而沒有給女兒的事情,那是父母的事情,就算作為女兒的心裡有所不愉快,也不會甚至也不能成為你不孝順父母的原因。世界之大,沒有天哪有地,沒有地哪有你,沒有你哪有我,沒有父母,哪有我們做兒女的?
可憐天下父母心,願天下所有做兒女的都能好生照顧父母!也願天下所有父母都有個幸福快樂的生活!
首先從法律上來講,該給。我也是剛經歷過同樣事情,同樣的來講,在我們這地方,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水,所以父母的所有分配財產都與女兒無關,但是,且不說父親的對與不對,只要做你應盡義務,做好榜樣給孩子看,且想小時候父母怎麼扶養我們長大,再說,父母也不是說非得一定要你拿多少,這是一份心意,孝道。
因為父母把兒女辛苦地培養大也不容易的事,十月懷胎是多麼艱難困苦。除非做兒女的沒良心。做兒女唄,就應該善待父母,這也是天經地義的事。
兒子跟女兒可以平攤。
呵呵!從情理之中說,誰受益誰付出,女兒回去照顧就行了!但是法律上不管那些,所以你還是要出錢,有人說父母辛辛苦苦把她養大了,她不應該說這些,那麼兒子難道不是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嗎?偏心造成的家庭矛盾和悲劇,越來越多了,以後還是會不停的出現,以後父母,兄弟姐妹對簿公堂的事情只會越來越多了!
謝邀!自古以來中國就有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父母撫養孩子長大成人是責任,而孩子贍養年邁的老人更是義不容辭的義務!別拿國外的國情來和中國國情對號入座;每個國家的國情都不一樣,既然生在中國就按照中國的傳統辦事!
中國是一個孝道文明的國家,幾乎每個孩子都以對自己父母孝順而驕傲,父母從我們呱呱墮地開始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們撫養成人,然後花了很多的心血,讓我們健康快樂的上學、生活;畢業了還得想著給孩子攢錢買房子、買車;當孩子畢業掙的錢不夠花銷的時候,父母又是接濟我們,可以說中國的父母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操心的父母。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贍養父母呢?
確實,中國有重男輕女的現象,這種現象特別是在農村尤為嚴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情況是因為歷史保留下來的,想改變也得經過時間的洗禮;封建歷史社會,女兒出嫁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還有自古養兒防老;可現在的情況在城市裡不一樣了,男孩女孩都是自己的親骨肉,成家了都有義務和責任贍養自己的老人。
最後,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當自己的父母有病了,需要我們的時候,正是我們回報老人最好的時候。也祝全天下的父母身體都健健康康,心情都快快樂樂!
如果父母已經沒有積蓄和收入,或者從法律上講積蓄收入不足以支撐,不想花也得花,因為女兒有贍養的義務。所以做女兒的有必要跟父母溝通,一定要留下養老錢,父母沒收入做女兒的貼補心裡沒有怨言,一旦把錢貼補其它子女,生病養老讓另外子女拿錢肯定就會有矛盾,這就等於拿子女的錢貼補另一家啊。
這問怎麼說呢,名自想是不一樣的,從我自己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我認為我找的錢給兒子和家用是可以的,因為這是要和這個家共同生成,至於女兒,出嫁的時候給點嫁就完事。與自己沒多大關了,必近她也有自己的家庭嗎,所以她不應該管。只是看望是應該的。家庭好可以借給小舅子。但要寫借條。不然是不應該的。再好是別人的。別人也要養活公婆我小孩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到是想講一下。如果父母平時掙的錢,都供應了兒子一家花銷。在父母生病時作為兒子就得應該給父母看病,這是必須的。但話反過來說,即使父母不掙錢,或掙不了多少錢。也得應該出錢給父母看病。因為父母把兒女辛苦地培養大也不容易的事,十月懷胎是多麼艱難困苦。除非做兒女的沒良心。做兒女唄,就應該善待父母,這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切勿讓眾人噴啖。
這是一個不是問題的問題,本來父母
一輩子很辛苦,把孩子好不容易拉扯大,花了許多錢財和功夫,女兒大了應該孝敬父母,烏鴉反哺,羔羊跪乳一些動物能做到的事情,在中國恰恰不好使。孩子要是給父母花點錢,盡孝就是很費勁了。
目前在中國有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就是父母給孩子花錢是天經地義的,反之,不知道要費多少勁,記得有一句古話說:你要像對待孩子一樣對父母就好了。可見是多麼普遍的現象呢?
尤其是獨生子女政策的實行,一家一個祖宗,自私,怪異,等到獨生子女有了孩子,有不少的還要雙方父母幫助帶,真是一個還不清的債務?何談讓孩子孝順,不添亂就不錯了!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很多家庭都會出現這事。首先看看女兒結沒結婚,沒結婚出些錢是應該的,因為自己做主。沒人干涉錢怎麼花。要是結婚了,得看結婚時要沒要彩禮錢給娘家。如果要了很多,女兒再花錢,女婿肯定不願意,出時間照顧一下還是應該的。要是結婚時沒要彩禮錢。女兒女婿就應該出些錢,不可能讓人家兒子一家承擔。因為畢竟娘家養了一回女兒,也花了不少錢。至於分擔多少得仔細分析一下情況。比如養大女兒和兒子算是第一筆父母投入的錢財。兒子又繼承了家產房產很多東西,所以說兒子最少要分擔雙倍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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