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時候,責任也會是種危害?
當你功成名就,卻又還想創造些什麼的時候吧。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身處高位,或者已經是個傑出的人物的時候,身上就會背負很多責任和期待。
這種時候,責任可能就是枷鎖,特別是身處高位的人,身上背負著太多的責任,太多他人的期待,而且不得不去達到他人的期待,而小人物則沒有這種煩惱,小人物去創造事情的動力就是很純粹的動力,單純的想去做成一件事情。
矽谷教父Paul Graham 曾經談到過,很多人到了老的時候,也許最懷念的就是年輕時候不用被責任感綁著去工作的那個階段,儘管那個階段可能沒錢又迷茫,但是依然希望能夠找回年輕時候那種純粹工作奮鬥的狀態。
對於很多剛剛開始創業的人來說,這時候可能就是個小人物,可能會受限於資金等問題,但是非常好的一點就是,沒有大公司身處高位那些人的來自」責任「的限制,可以非常純粹的研發自己的產品,也許會常常受困於自己的拖延症,但這也是好事,因為至少這種意識到拖延症可以讓人隨時感受到想要饑渴的去投入到工作。不過想要做到完美或者相對完美還是需要集中極力實幹。但是對於很多精英,很多高管來說,就很難有純粹工作的那種感覺了,太多的責任,這些責任限制了他們去更自由的發揮和開創。
Paul 也談到過,有時候會很懷疑責任這種說法是不是就是一個陷阱,而最好的做法就是擺脫枷鎖,離得越遠越好。
以上內容參考硅發布微信號文章《為什麼總是「邊緣人」在改變世界?》
責任從一般來說可以說有兩個含義。一是指每個人都應該盡職責、盡責任、盡崗位責任來完成社會道德上,個體份內應做的事。二是指一個人如果沒有做好自己工作,就應承擔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但是,責任有時候也是一種危害。一是一些社會強權可能人為地給一些個體強加一些不應該承擔的責任;二是一些社會強權將一些不利的責任後果強加給一些不應該承擔責任的社會個體,以減輕自己的責任;三是一些事情盡責過頭,反而會造成負面影響,如對孩子的事情的包辦等。
當你因能力而身處某種社會地位而周邊的人卻鼓噪你去領頭做一些你明知不可為卻迫於壓力亦或是自我責任的擔當的事,其後果很可能與當初的願望背離,這個時候所謂的責任就是種危害,看來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句話不是好話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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