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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名人的字畫,和他的名氣不匹配?


苛刻的說:當今寫毛筆字的誰能稱的為「家」?沒有吧!

練了多天毛筆,加進去自己的想法,及運筆技巧,寫的個大大小小,濃濃淡淡,曲曲彎彎蓋上戳,就之謂「家」了?差遠了!

柳公:端莊正道,機敏飛揚

顏公:渾厚堅實,雍容外放

王羲之:身姿隨意,俊颯飄逸

米蒂:明悟見性,空遠空無

主席:氣勢磅礴,霸哉天下

唯有如此才之謂家吧!

當下的家那個能比?

不過話說回來了,超越前人好難啊!更別說你要創新。或許啟功坐在書協寶座上面對四位前人也是膽戰心驚,冷汗淋淋的。

時代走到今天,鋼筆圓珠筆恐怕都要束之高閣了,更妄論毛筆。能寫就不錯了。我想作為我們這些個毛筆書寫愛好者來說是不是心胸再放開點,不要拿他們寫的東西老和前人比較了。他們的高度佩嗎?與前人比太抬舉其人了。

其實說真的我還是佩服那些默默地寫著練著的愛好者,好壞不聞其名終日沉侵在自己的世界裡自娛自樂,也許,這才是境界吧。


在武漢黃鶴樓那裡看到的名人字畫展,本來想帶著閨女好好學習一下的,結果一看,嚇了一跳,不知道是自己眼光差,還是境界低,怎麼看都看著丑!大家看著好看么?


明星的「名」,確實要比他的「字」有名。因為他們在其它領域創下了讓他值得尊敬的成績,所以有名是自然的。但當這些明星涉手書壇時,就不一定得心應手。儘管藝術的道理是相通的,但路徑肯定不同。當然肯下苦功夫,結果截然不同。本人以為,剛才這位先生對文化界幾位名人的書法點評有點不公,都是被說得一無是處。這肯定不是批評家的態度,更談不上批評家的風度。首先我們要鼓勵名人也從事一些書法有關的活動或興趣愛好,這對於推動祖國的書法事業普及化大眾化,肯定是百利無一害的;至於有些名人書法水平和風格問題,那可以採取善意的批評來提醒,絕不可以一味的否定,甚至人身攻擊,這不可取,這是其二;第三,就是涉及這些名人用名氣賺取經濟利益問題,也是在所難免的,但一方面是粉絲們「愛屋及烏」的驅使,另一方面也是名人們利用名氣賺錢的一個途徑。這個問題那隻能靠買家自己把握和市場規律說了算,別人無權干預。接下來,再談談這裡幾位名人的書法水平問題。本人以為唐國強先生的字已經達到書法家的水準了,已經從單純的認字功能上升到了書法的審美功能了。無論是運筆還是結體都已經有創新求變的自覺了,而且獨具一格,字勢張弛有度,運筆不拖泥帶水,瀟洒自如。其他應該還有一位余秋雨先生,也可以說一位有審美追求的准書法家。第三位應該可以排賈平凹先生,他的字儘管變化不大,但有明顯的自己的風格,很規整很受文化水平不高的百姓的認可。其餘幾位確實離書法家的水準還有很大距離,無論他學過多少書法字帖,讓人總覺得在書法門外。作為業餘愛好可以,但作為市場流通的作品還確實不夠格,是一種勉強和誤導。說實在的,凡是懂得中國傳統文化的人,或者是倡導者或者是踐行者,都知道書法在其中的地位和份量,一般是不輕易示人的,更不要說拿去賣。作為明星或名人應該有這種對文化的尊重和自覺,更不能因為自己的輕賤和無知,而玷污了書法玷污了文化。


我只發一圖片,至於評論嘛,就只能嘿嘿嘿…


毛松馥,山東書法家協會會員,真實水平當代行草第一人,其所臨懷素《自述帖》水準之高,前所未見。


王守仁,世人都說他是哲學家,軍事家,文學家,弄得他三米多長的書法作品只算三級文物。其實王守仁的字在整個明朝那是數一數二的,和他祖先不遑多讓。徐文長當初就評論:王羲之『以書掩其人』,王守仁則『以人掩其書』 。


寫書法是每一個人的權利,不應該招到過多的責備,買賣也無可厚非。但一些人以書法家招搖,還有那些公眾人物信口亂封一些從業者,或愛好者以家都應該譴責。我尊重香港的一些唱歌的自稱歌者,電影演員自稱藝人,都沒有上升成家。國內就不同了,都是什麼家。有的還以泰斗,什麼的。從業者,愛好者自己及媒體不要亂以家稱。從業者,愛好者要自愛。名嘴也要自愛。


瀏覽量和點贊不夠……


愚以為小編批評的有理,當前書法界亂象確實該批。這些人中雖練字有些功力,如徐女士的字看起來還不錯。但若論家還遠不夠格。另外一些根本算不上佳作,難登大雅之堂。只能作為自勉或友人之間相互交流之用。


名人書法不能一概否定。名人有書法的愛好而且有一定的素養,並能寫出有一定水平的作品,說明這名人還是有較好的文化素養。對這樣的名人我是禮敬的。歷代都有名使書貴,胡適書法很是一般,但文化人求他墨寶的不乏其人。對名人書法客觀一點,有人爭先恐後求名人墨寶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名使書貴也是對名人的禮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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