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子走路時玉鐲碰到一起裂了算誰的錯?
近日新聞報道兩女子走路手鐲碰到一起裂了一個, 該算誰的錯?
小區進口狹窄,兩名女士一進一出,兩隻手恰好碰到了一起,一人的玉鐲被碰裂,這到底該怎麼賠?昨天,「周二之約」來到百步亭社區,由百步亭法庭庭長黎赬、法官樊靜現場向居民普法。黎赬庭長跟大家介紹了這一真實發生的案例。
周二之約」來到百步亭社區進行法律講座
友情提示:拒絕再買假貨,空空每天頭條直播鑒假!免費鑒假,找空空!——點擊上方頭像——點擊主頁底部聯繫空空!
李敏(化名)和吳麗(化名)均為百步亭一小區的居民。今年5月,兩人一進一出通過小區門口,沒想到她們各自手腕上的玉鐲子竟撞到了一起,只聽一聲脆響,吳麗的玉鐲子出現裂痕,李敏的卻完好無損。此時,吳麗不依了,一把將李敏拉住:「我的鐲子是1萬多元買的,你要賠我!」李敏也不示弱:「我的鐲子也被你撞了,而且你能證明這裂紋是這次撞了才有的嗎?說不定以前就有了。」兩人爭執不下,社區做工作也無果。一氣之下,吳麗來到百步亭法庭,準備起訴。
百步亭法庭介入後,立即進行了庭前調解。法官認為,這是一起鄰里之間意外引發的糾紛,是一件偶發性矛盾。兩人的玉鐲意外相碰是事實,吳麗聲稱玉鐲價值超萬元,卻拿不出發票等憑證。
兩人要是對簿公堂,將有一個較長的調查取證過程,而且要第三方機構對玉鐲進行鑒定,不僅費時費力,還傷害鄰里之間的關係。於是,法官將其中的利害關係告知雙方,並勸說吳麗:「玉鐲相撞受損是偶發的,對方也沒有損壞你玉鐲的故意,如果對裂痕修復得當的話可能不會影響佩戴使用。」
同時,法官也做李敏的思想工作,畢竟把別人的玉鐲子撞壞了,此時雙方應當換位思考,多為他人著想,對受損方進行必要的賠償。最終,在法官和社區民調員的聯合調解下,李敏賠償了數百元給吳麗作為修補玉鐲的費用,吳麗也表示認可,最終兩人握手言和,對此你怎麼看?
推薦閱讀:
※#對聯#「紅梅與雪爭芳芬」此聯如何對?
※據說蚩尤曾經是騎著大熊貓上戰場的,古代傳說里都有哪些奇葩的坐騎?
※對聯:東西有東西,東西的東西不是東西。怎麼對下聯?
※三國時期的呂布真的一無是處嗎?
※上聯:冷雨不走尋常路,如何對下聯?
TAG: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