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去上課,然後班主任把我學籍取消了,這犯法嗎?
首先要說明, 班主任老師根本不可能取消你的學籍的 ,現在的學籍管理都是在教育部門的網路系統裡面,哪怕學生轉學都沒有從學校打證明 ,而是在接收學校從網路上點擊就可以收取學生了 ,所以說你的學籍被取消 ,這純粹是混淆視聽 。
現在的學籍管理就像身份證管理那樣,每個人都有一個號 。從孩子進學校的那一天 ,一直到他不在求學畢業了的那一天為止 。而且幾年以前就已經聯網了 ,這是有學生娃娃的家庭都知道的事情。
最後一點, 我要說的是 ,個人討厭在網路上看見動不動就黑老師,黑教育的人。 不知道這些人居心何在 ?如果只是不知道 ,那麼情有可原 。如果知道了 ,還要混淆視聽 ,那就太可惡了。
建議有孩子需要轉學的家長一定要多問問老師,再問問教育部門 。千萬不要到網上來隨便 尋求資訊 ,小心上當受騙。
首先,說一下關於「開除學籍」。根據我查詢的資料顯示,開除學生學籍時需做下列工作:1、開除學生由政教處出示材料,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報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2、開除學生前由政教處事先通知家長。3、開除學生在校內公布。4、開除學生學籍處分材料由教務處保存。5、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6、向駐地街道和派出所通報。
一般情況下,如果學校要開除學生學籍,要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再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註銷學籍。
只有學生在出現下面這些情況的時候,學校才會上報教育行政機構,註銷學生學籍:1,未按規定辦理註冊或延期註冊手續,經學校督促無效且超過新學期開學3個月後仍不註冊者;
2,無故連續曠課超過3個月或無故累計曠課超過6個月,經學校督促學生及其家長仍不能到校就學者;
3,連續休學超過3年不能復學或休學期滿且已滿18周歲未能復學者。學生學籍註銷後,由原學校發放義務教育階段相應的學業證明。
希望回答可以幫到你,另外,這位同學,對於你說的情況,我還有些疑問。咱們先不說老師取消你學籍實際操作的可能性,我就想問問,你說的沒去上課,到底是翹課還是休學,是有多久沒去上課了,還是開學報道的時候錯過了報道時間呢?
如果是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到初中畢業的這段時間),你主動放棄學習,學校領導和老師多次找家長溝通、到家裡(或者是網吧、或者是任何地方)多次找你,你都不願意回學校學習,這種情況之下,你讓老師怎麼辦才好呢?
如果是非義務教育階段,比如高中階段,你一直不上課,不出現在學校和教室,你也沒有和學校及老師說清楚你的去向及你沒有上學的主觀或者客觀原因,學校和老師會默認為你已經放棄學習,這樣你讓老師怎麼辦?
如果是大學階段,你整天不上課,又和輔導員及班主任沒有任何情況說明,那麼班主任和學校自然有權根據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來辦事,這種情況,你讓老師怎麼辦呢?
不管在哪個階段,一個一直不上課的學生,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放棄到學校學習的過程,學校取消學籍(首先取消學籍並不是老師一個人的事,是學校的事,不要把老師想成陰謀家)也會很慎重,是你犯錯在先(即使你沒有犯錯,你即不上學,還想保留學籍,你和老師及校方有過任何前置性的溝通沒有?),還希望別人考慮你的需求和感受,照顧你的特殊情況(哪天回心轉意再回校上課),世界上哪裡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呢,哪裡有那麼多可以用來浪費的時間呢?哪裡有那麼多「一心一意」為你著想的社會環境呢?
就算你證明了老師在犯法,又能怎麼樣呢?你沒有學習,不去學校上課,證明老師錯了,你又獲得了什麼呢?
大家好,我們是專註於教育領域觀察和研究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歡迎關注我們交流教育領域相關問題。
作為長期深耕於教育領域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在教育界我們遇到過的問題真不少,包括如題中所說的學生被取消學籍的情況(即開除),由我們來回答這個問題或許更合適。
由於題中沒有給予足夠的信息,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給予準確的回答,但如果學生實在犯錯嚴重或嚴重無故缺課、曠課,班主任是有權利建議或提議學校開除學生學籍的。那麼班主任會在何種情況下,向學校提議開除學生呢,我們簡要說明: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四)違反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所以,不要認為你在學校為所欲為,學校不能拿你怎麼樣,如果出現以上問題,那麼學校是有權開除你的。從題中我們無從得知你多久不去上課,如果是經常無故曠課或缺課,且屢教不改,可以肯定的是,你已經違反了學校的管理規定,學校有權利開除或勸退你,即取消你的學籍。
在此我們提醒各位學子,學生時代是一個人最美好的時光,是一個人成長和進步最快的時候,是你未來成功的基礎,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努力學好本領,為以後的人生做好鋪墊。不要該學習的年齡,浪費青春大好時光,你不辜負時光,時光必定不負你,不要在該拼搏的年齡選擇安逸,你現在還沒有那個資格和權利。
這是一個偽命題,因為班主任無權取消學生學籍。但如果班主任兼任學校學籍管理員,會有機會刪掉的,但要校長同意。即使刪,也要搞清楚:沒去上課,要分清是一次或幾次呢,還是一個學期沒去上課呢?一般來講,若超過一個學年不到校學習,學校會視為自動退學,學籍管理員會把你刪掉,但會很慎重,提前會聯繫家長,問清情況後,再決定是否刪除。因為刪除一個學生學籍,只有以下幾種可能:學生輟學了、或退學了,學生死亡。如果學生轉至外省上學,要把學籍隨之轉走。學校也不想有那麼多的空學籍(有籍無人)掛在學校,這樣會給學校帶來管理成本,有的家長不理解,其實有的空學籍學校也得按正常在校管理,諸如輸入學生體檢數據和畢業操作等等。
你清楚的是,班主任沒取消你學籍,她(他)做法合法。 1.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回校上課,班主任無權取消你學籍,但班主任經家訪(電話訪問等),你都不理。此時,她(他)都會把情況上報學校主管,學校主管上報縣局。 2.這種情況,表明你是個熊學生,你家長是熊家長。為了避免你成老鼠屎效果,作為班主任,一般也會按要求,即你需父母親身帶來,並經校領導及班主任允許,才可進入教室。因為,學校不是你一個人開的,你進入了,可能害了其它同學。 3.當然,這個是班主任作法,最終還是讓你回來的。或者,與你簽口頭協議,到初三畢業試再回來考。畢竟誰都知道,此時你回來,實乃是一大毒瘤,害班級,害全校。 4.從學校管理看,班主任做法合法,畢竟,若大部分學生都這樣,這學校亂了。而且,學校管理學生,只是在校內,出校外,只由家長管理了。從安全形度看,班主任做法,可對全班有警示作用。
這個問題本身就漏洞百出,你沒有上課,你到底多長時間沒有上課?到底是在老師和家人多少次的督促下沒有去?你的班主任到底是在哪一種具體情況下"取消"你的學籍的?而且,據我所知,班主任沒有這樣的權利,學籍的管理權在教育主管行政部門,何來班主任取消你的學籍之說?這種噱頭別再胡弄無知的人了!
這位同學你好:看了你的敘述我想告訴你兩點。1.你的學籍是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的(學校有你學籍備份材料)。因此班主任取消你學籍是不可能的。他沒這個權力,也不可能做到。所以班主任"犯法"與否沒必要討論。這是你臆想出來的一個問題。我懷疑你目的不純,想誤導社會輿論。
2.關於不上學。如有事不能上學,必須請假,遵紀守法是必須的。若無事擅自做主不到校學習,原則上說問題很嚴重。這事老師犯法不可能,而是你先犯法了!你違犯的是義務教育法關於"每一個學齡兒童都要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能你年齡尚小,不懂什麼是義務教育。就是接受九年教育是每個學齡兒童的義務,你必須接受完,還要完成好。義不容辭,不能講條件,不管任何理由,你不到校接受教育(一到九年級教育),就已經違犯了《義務教育法》。
不知你聽懂了沒有。因為你小小年紀還提出了原則性問題,所以我就事論事從原則上分析。
我希望你不要考慮些這樣的問題,集中精力把國家給你的學習的義務完成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打好基礎,學好知識,才能成為國家的有用之才,你的人生才會更加幸福。
你多長時間沒去呀,把事情描述清楚好吧。冷不丁來句沒頭沒尾的話啥意思呀。我碰到過一個奇葩,開學後重新分班了,這個學生到新班轉了圈,老師問他是這班的嗎,他說不是,然後就走了,真走了,每天也背書包出來,按點從家裡出來,按放學點回家,實際每天在網吧,學校里因為新學期開學總有好多學生輟學不上的,那會電話也不方便,就讓人捎口信問了下,說不上了,捎口信的知道真實情況但幫他圓謊了,這樣學校給他取消了學籍,後來快期末考試了,不知怎麼露餡了,家長都不好意思再回來上學,也沒提學籍的事。和你類似嗎
你這問題問的好奇怪,為什麼沒上課?多久沒上課?學校校規你清楚嗎?發這個問題心裡是怎麼想的?博同情?綁架民意讓大家一起譴責老師,老師背鍋?還是自己悔過,想問問大家有什麼辦法解決。這種實際情況不說清楚,有誤導大家的問題,不合適問吧!真心請教就說真話,大家一起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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