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如果車被盜了,發生交通事故(車全責),責任是算車主的還是偷車賊的?


不請自來!

關於車被盜了發生了交通事故如何處理,責任應由誰承擔?這個問題困擾了很多朋友。

其實我國法律早已想到了該問題。依據《侵權責任法》第52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所以盜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與一般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基本一致。首先,應由交警依法劃分交通事故責任,當事故認定書出來後按照責任劃分的大小進行賠償。

但是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保險公司賠償後依據上述法條可以對盜搶車輛的駕駛人進行追償。最後的賠償責任落於駕駛盜搶車輛的人員。

那麼如何證明發生的事故車輛為盜搶車輛呢?發現車輛被盜搶後,應即時拔打110進行報警,這樣110報警中心就有了你的報警記錄,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可以委託律師或自行到出警的派出所開據報警證明,以此證明車輛被盜搶。

如果無法證明車輛被盜搶,那麼要看機動車的駕駛人是否未經車主允許開走車輛,駕駛人有無駕證,或機動車是否符合案例用去聽標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所以依據上述法條,可以歸納為,誰駕駛車輛發生事故由誰負責。但如果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在這裡保險公司也應予以賠償。

綜上,車輛被盜搶或由他人駕駛造成事故由誰賠償的說明。可以總結 一句話,誰駕駛誰賠償,車主有錯承擔過錯責任,保險公司責任對於受害人不能免除,對於特定情況保險公司公司可向駕駛人追償。

希望我的解釋您 能看明白。

祝君如願!


先看法律條文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公安部門建議:車輛被盜後,及時辦理報案手續務必保留事故現場,並在24小時內向公安刑偵部門(110)報案。

也就是說,車被盜後,及時報警,公安立案,則車主無責,肇事者負全責。

被盜後若未報警,那麼車主有責。具體是主責還是次責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賠償問題要依據交警事故科的責任認定書和需要賠償方的證明(例如自己的修車發票、對方的醫療手續與發票)而定。

特別提醒:無論自己有責、無責都絕對不要墊付。等治療(受傷)完成後,後期賠償項目均有證明,能夠算清楚總花費的,與保險公司一起,負擔相應費用即可。(保費夠則自己不用出錢。超出保費,自己要承擔超出部分。)


主要看你的做法和當地警察的處理方式了。你這邊主要是看有沒有過失和疏漏,比如沒鎖車或者明知車鎖有故障還遠離車輛等行為。至於警察的處理方式,就不好說了。

比如車輛正常,發現車被盜後及時報警,那發生的事故沒有你的責任。有人受傷但偷車賊沒錢賠償的情況下可能會讓車主墊付,墊付的錢最終能不能走保險就看保險合同了,沒有明文禁止保險公司不陪的話可打官司。

再比如你沒及時報警被警察找上門,那就被動了。在短時間拿不出證據的情況下你可能會被當做主要嫌疑人被拘留的。那時必須讓家裡人找個靠譜的律師,快速搜集證據,證明不是你乾的。


車輛被盜,發生交通事故,本車全責,則賠償責任負擔是:

1、由盜竊人承擔賠償責任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

2、盜竊人沒有賠償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車輛強制責任保險限額內先承擔墊付責任,之後,向盜車人追償。所以侵權責任法第52條還規定「

保險公司

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保險公司

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3、車輛所有人沒有投保交強險的,屬於違反道交法的規定,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墊付責任,之後向盜車人追償。


這種情況比較常見,責任算誰的,關鍵是車主在車輛被盜後是否有證據證明被盜。

《侵權責任法》第52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車輛被盜後,車主要第一時間撥打110 報警,並取得回執,這樣就有了第一手證據證明車輛被盜。以後要是發生了交通事故,拿出這個證據,立馬可以洗清自己的責任。

但是,有的車主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事故是被盜搶以後發生的,那就免不了自己的賠償責任。


按理車子被盜第一時間報警警察備案,不用車主賠,但是有的車輛被盜車主還不知情,由公安機關調查和交警協調由保險公司來賠償,當然車主少不了麻煩和出錢!但是曾經又一個經典案例上了央視,一車主車子沒開保險也到期沒辦,放在樓下停車位被盜,車主報警後一個月警察找上門,詢問車架子號和發動機號,告知車子找到了顏色和車牌被換了,車子在公路撞死了一位老人司機跑了,根據車輛登記信息找到車主,後來法院判車主賠償死者家屬十幾萬,理由車輛沒有保險。車主不肯上訴但是法院泄露車主信息死者家屬天天到車主小區及單位拉橫幅哭鬧導致車主無法在單位正常工作和家庭生活,沒有辦法只得賠償死者家屬十餘萬!由第一受害者賠償第二受害者的經典案例,當時在場的律師表示此案嚴重不公!但對對方家屬無奈,誰讓法院第一次判決嚴重不公導致二審翻案但依然賠錢的後果!


於情於理車主不負一點責任,車都被偷了能怎麼辦?誰讓被盜者賠錢就日誰,就好比有人從你家裡拿了塊磚出去拍死人了難道還讓你負責?法院要判你負責那法院就是有病,那這樣是不是也可以連4S店一起告了?廠家也一起告了?誰讓你們生產汽車的?誰讓你們賣給我汽車的?讓車主負責純屬扯蛋!


第一時間報警!記得以前電視新聞上,警察說過這句話:報警之前發生交通事故,車主負責。報警之後發生的,警察認定偷車賊負責。另外警察還說:停車忘了拔鑰匙,被熟人偷偷開走,必須報警,報汽車被偷,將來熟人偷開車出事故,車主才能免責(沒說免不免賠),當然,熟人就要蹲班房了!


當然是偷車賊(包括非法駕駛人的)。人家車都被偷了,難道還要人家擔責?

不過奇葩中國,一切皆有可能。幾天前從頭條看到,一幢劣質建築掉下的水泥塊砸傷了人,法院卻判該建築的全體住戶承擔責任。

購房者承擔豆腐渣建築責任,比竇娥還冤喲!


要第一時間報警,警察登記在案了就不會算你的責任了!前幾年我老公的新摩托車也是被偷了,因為我們有及時報警,後來好像過了有大半年吧,警察來找他問*****號車牌是不是他的,他說是啊,車子很早就被偷了,警察局都有檔案的,還以為是車子找到了呢,原來是車子出事故了,人跑了,監控找到車牌才找到我老公,後來就做了個筆錄就沒事了!不過到現在摩托車也沒找到??????


推薦閱讀:

崑山龍哥持刀傷害他人被當街反殺, 是造化還是命中注定
公約10年|殘障平等權利給中國社會帶來了什麼?
自如|熱點過去了,毒氣室過不去
法制的缺位會對社會產生怎樣的影響?《三塊廣告牌》影評
《找到你》:當下社會各個階層,做個好母親有多難?

TAG:社會 | 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