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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對媽媽不好,該不該離婚?


男方有這種想法,就說明心偏離了老婆,就算沒有離婚,以後老婆與家庭產生什麼矛盾,他潛意識會覺得老婆又做了什麼壞事,貼上了壞媳婦的標籤。

我家那位就是這樣的,剛嫁進他家,我對他父母尊敬有加,想做個好兒媳,好老婆,讓這個家更溫馨和睦,理想很豐滿,現實很殘酷。

慢慢接觸發現公公好賭愛玩,好面子,還眼高手低,小錢看不上,大錢賺不到,,還有就是賺到多少用多少,從來不會想著留著錢備用,沒錢了就向我們開口。

今年過年也是這樣,公公的老丈人丈母娘請保姆需要錢,他外孫做十歲要送禮,他們沒錢,就叫我們出,我心裡就有氣了,感情我在他們家是開銀行??,他們說句要錢,我就得給,一次兩次可以理解,誰都有手頭拮据的時候;但次數多了,誰沒個想法呀,於是我跟老公說,除了必須要出的,以後我不會拿錢給他們了,我也不會管,你們愛咋地咋地,到我老公耳朵里就是,我不贍養他父母,流落街頭也不管,這時我才發現我在他心裡是這麼不堪的人,後來我就跟他說,你爸媽要孝順就孝順吧,我就不管了;但別忘了你還有家,有老婆孩子要養。

至於男方該不該離婚,就看老婆在你心目中的位置了,要我為了孩子是不會離了,就算離,孩子也得跟我,我也不會再嫁,誰能保證下一個不是虎穴?所以女人得自強自立,經濟獨立,才能活得瀟洒有骨氣!


在我老公的眼裡我也是對他父母不好的人,因為他媽媽洗衣服我沒有搶著去洗,因為他媽媽做飯做家務我沒有搶著去做,因為我回去沒有給他媽媽洗床單被罩,因為他爸爸說讓我回去幫他們種地,讓他們有面子,我拒絕了。我就跟我老公說他既然孝順那他就自己去做,不要什麼都說讓我去做,我嫁給他不是奔著享福去的,但是更不是當女僕去的。他父母又不是老的動不了,才五十左右,就要我把他們當神一樣供著了。或許有人會罵我,但是哪一個媳婦一開始不是想把自己公公婆婆當爹媽來的。我哪次去他家不是買這買那做飯還給錢?老公生病了公公就說是我克的,婆婆做飯難吃,但是我去做她就會雞蛋裡挑骨頭,不是鹽放多了,就是辣椒多了她外孫吃不了,我就呵呵了,她放的還是小米辣,鹽放的比我放的多,我吃鹽一般比較淡。再說衣服床單被罩之類的,她才四十多歲,用洗衣機洗她都已經到洗不了的地步了?而且她帶大姑子家四個孩子,帶的噁心巴拉的誰想洗?想洗的可以留言!至於種地,我就跟老公說了,如果去幫他父母種地能讓他們有面子,當時還讀書幹嘛?現在還上班幹嘛?全部回家給他們種地去吧!讓他們一輩子都有面子。和老公認識八年結婚一年,總共九年了,去他家沒有三十次也有二十五次了吧!除了今年的元宵節殺雞來過節,什麼時候捨得殺雞給我吃過?以前是老公的二弟二弟媳買給他們喂的,他媽媽就說是他們買的只給他們吃。去年我們買的那怎麼又能給他們吃了?老公打電話叫我叫他爸殺來我弄,他可能要回來陪我們過元宵節,因為他二兒媳不帶孫子回來就不樂意給我殺了,最後雖然殺了但是還罵人,不就是因為我生了個女兒嗎?又沒吃他的,又沒讓他帶讓他養。孩子月子里時她奶奶給了兩百,滿月她奶奶又找借口從我這要了兩百,可以說我寶寶就沒得他們一分錢。這樣的公公婆婆誰還想對他們好?反正我現在就是面子上過的去就行了,老公覺得我對他父母不好叫他離婚他又不離,讓我就這樣自己走,離婚證又不去領,孩子又不給我。我為什麼要走?要走我也帶著孩子走的乾乾淨淨的,不想走的不明不白。以後真離婚了也不會再找,免得再遇到這種男人,辛辛苦苦伺候他還不夠,還得伺候他全家。


每個媳婦嫁進夫家都想做個好媳婦,對婆婆不好,丈夫有問題,婆婆也有問題,婆媳矛盾不解決,你離婚後也不宜結婚,孝順你媽一輩子也對得起你媽的養育之恩。我是個媳婦,準備結婚前我暗下決心一定對婆婆好,因為老公說她母親太苦啦!年輕時分家為了爭家產與妯娌小叔公公婆婆吵得不可開交,現在大兒子和媳婦也對她不好,胃也不好,最多只能活5年了。結婚後,我帶婆婆去醫院看病,全面檢查,查出是慢性淺表性胃炎,主要靠養胃,不是她說的只有5年活頭。她和公公當時50歲,但婆婆說他倆不幹活了,她公公當年40歲都不幹活了,享福了。我買衣服給她,她說不好看,我買菜回來她說我買得不好,眼睛瞎了,我給錢給她她說給我媽比她多,如此種種,說話明槍暗射,如果你不分辯,下次她繼續,甚至更難聽,如果你分辯,她就說給我老公聽,老公說她媽辛苦一輩子,要我體涼她,他心疼他媽。於是,我和老公有了爭吵,有了隔閡,相互不再恩愛。現在我對婆婆不聞不問,對老公很冷淡,我心冷了,心涼了,我希望離婚


我覺得一個女人嫁給一個男人的時候,都是打從心底想著好好過日子,好好愛老公,好好孝順公婆的,至少我是這樣。但結婚以後和公婆的種種摩擦,讓我對婆婆心灰意冷,她背著我老公在我面前是一個人,當著我老公或者別人的面又是另一個人,還顛倒是非,我跟老公說了他也不會相信他媽媽是那樣的人,我婆婆非常會哭,但我屬於沒有眼淚的人,和老公快十年了,哭過兩次,所以我們之間一有風吹草動,她就趕緊哭起來,甚至我還沒有弄清楚狀況就成了罪人一樣,這讓我真的很討厭她,覺得虛偽,但是沒辦法,他是我老公的媽媽,是我兒子的奶奶,等她病了,年紀大了需要照顧了,我還是會好好照顧她,但是現在真的希望她能離我遠一點,再遠一點,我只想簡單的生活。其實她不來我們家,我們一家三口很幸福,一來就會跟老公吵,就會有摩擦。所以婆媳之間的問題你不能只怪一個人。


應該離婚。離婚不是因為老婆跟老媽關係不好,而是遇到你這種男人沒必要過下去了。婆媳摩擦很正常,家家都有磨合期。而作為中間調和人的你,已經是100%的失敗了,跟著你種男人沒法過日子!

兒媳婦跟婆婆來自於兩個不同的家庭,接受不同的教育,在觀念方面肯定有摩擦。沒有誰是誰非,就如婆婆喜歡紅色,說紅色喜慶,象徵著成功與喜悅…兒媳婦喜歡白色,覺得乾淨簡潔高雅…婆婆反駁白色是辦喪事用的,兒媳婦覺得紅色太土氣不符合現代審美……這哪來誰對誰錯呢?見仁見智的事情啊。

婆婆覺得兒媳婦掙錢不多花錢不少不懂節約不是過日子的人。兒媳婦才出社會幾年啊,在工齡上都還沒有建樹技術上還沒有突破,哪裡積蓄?這不是故意鄙視嗎?婆婆嫌兒媳婦洗衣服不幹凈,兒媳婦覺得洗衣機是用來幹嘛的?婆婆嫌棄兒媳婦懶,做的飯菜又不好吃……兒媳婦:我懶不懶關你什麼事?多管閑事!嫌我做得不好吃你自己做好了,我還不伺候了……

婆婆惡語相向罵人,對不起,我又不是吃你飯長大的,還輪不到你罵……

作為老公的你,看到了也聽到了,明明是老婆不對還不讓人說了,我媽又沒冤枉你。仗著自己年輕還有幾分姿色就跟老媽頂嘴,想要作威作福,這日子怎麼過啊……

離婚,趕緊離婚,離了大家都解脫了。

優秀的男人會處理,婆媳較量讓她們斗,自己老老實實幹活,安靜地聽著,不插嘴不勸架,讓婆媳自己解決,誰都不幫。當婆媳沒完沒了或是事情過激時,拉著老婆走。出去吃飯也好出去看風景也好……不論做什麼把老婆從那個環境中解救出去。認真聆聽老婆的訴說,跟著老婆一起聲討老媽,幫老婆說話,讓老婆把怨氣發泄出來。千萬不要講道理,這個時間不是講道理不是批評老婆的時候,是給她依靠讓她明白你真的在她身邊做她的後盾!

心疼老媽了對不?不用緊張。老媽有老爸護著在,前十年看婆,老媽強悍著呢,老媽才不會吃虧。改天,跟老媽單獨在一起罵兒媳婦,說她不知天高地厚缺家教,讓老媽好好爽一爽:自己的兒子還是向著自己的。然後要向老媽介紹老婆的性格與為難,要老媽懂得體恤與照顧……

不過你能問出這問題,證明你的情商為0,趕緊離婚吧,放過你老婆也超脫了你老媽。記得別再娶妻了,別再禍害姑娘們了,一定要記得哈!


離啊,趕緊離,怎麼能不離婚呢,我覺得你老婆應該早點離開你這樣沒有主見的人!離婚吧,離了婚你也別再娶了,你一個人照顧好你老媽吧!

老婆對媽媽不好,那媽媽對你老婆好不好?人都是相對的,如果是你媽媽對你老婆好得不得了,你老婆還凶神惡煞的欺負你媽,你作為老公訓誡不了,改變不了她,離婚我是贊成的。

但是這樣的情況估計會很少吧,你老婆不是為了嫁過來,專門欺負你媽媽的吧,何況媽還對她很好。

好了,如果不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再來說。婆媳關係從古至今都不易處理好,這兩個女人無任何血緣關係,為什麼要生活在一起?全是因為你,能不能讓她們和諧相處,你也是這場戲的導演。

站在你媽的角度,你從小是她一手帶大的,而你長大離開她,而有了另外一個女人出現在你的生命里,這個女人不一定有她把你照顧得好,但你卻很心甘情願為她做任何事,對她甚至有可能言聽計從,作為母親的她心裡肯定不好受,為什麼我手心裡的寶,別人卻要視我寶如草?

站在你老婆的角度,在家裡我從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不受半點委屈,不吃你一粒米長大,到了你家,憑什麼讓我很用心照顧你,想想我自己父母都不曾盡孝,承歡雙親膝下。

所以你應該想想你老婆為什麼對你媽媽不孝順,你又是如何做的,有沒有想過什麼策略去挽救下兩人的感情,如果沒有那麼就是你這個做丈夫做兒子的失職。

當然,有的男人說,或者說很多男人都有一句話:老媽只有一個,老婆可以再娶!我一定要對老媽好!但是我想問問這些男人:如果你老爸,為了你奶奶,換掉你的老媽,你怎麼看?


我是心理諮詢師鏡心,這個問題廣泛存於很多家庭里,屬於婆媳矛盾問題。只不過在這裡提出問題的不是婆婆,不是媳婦,而是夾在中間那個「最難受」的人。

一邊是對自己有著生養之恩含辛茹苦的母親,一邊是和自己同床共枕養兒育女的妻子,自己作為母親的兒子,妻子的丈夫,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到底該怎麼辦?

我覺得這不是單純離婚就能解決的問題,如果說婆媳關係不合就要離婚,那麼中國50%的家庭都需要離婚。該怎麼辦,鏡心提出以下幾個步驟,供您參考:

第一、找到婆媳不合的問題點。

雙方的不合是性格的衝突?生活方式的差異?價值觀的不同?對彼此行為方式的不認可?是母親對妻子很好,妻子不知道感恩?還是婆婆也對兒媳看不慣,導致了妻子受了委屈?這些問題要弄清楚,然後才好進行下一步。

第二、調節雙方的矛盾。

就算是社會生活中出現糾紛案件,也應該先仲裁尋求和解,調解不成才會走到法院上訴,家庭中也是一樣,調和雙方矛盾,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問問母親,對妻子有哪些不滿?是不是正當合理要求?妻子能不能接受,能不能改正?

問問妻子,對母親有哪些不滿?是不是正當合理要求?母親能不能包容妻子?

如果能夠達成彼此理解,消除誤會,就可以使矛盾降級,出現緩和餘地。

第三、求同存異,尋求和諧相處之道。

國與國之間也有利益紛爭,但是和平共處才是主流,因為戰爭只能帶來消耗,不利於發展。家庭中也是一樣的,總是看那些自己看不順的地方,對別人挑剔、苛求、挑釁、內戰,大家都沒辦法幸福快樂的生活,為了紛爭,為了對錯,各自都損失掉了平靜的生活,這樣值得嗎?

有意見,保留;

有問題,溝通;

差異點,忽略;

共同點,深化。

做到了這幾點,就可以在存異的情況下求同,保持和諧。

第四、由主幹家庭向核心家庭轉變,即分家,自己過自己的日子,這是很多家庭處理矛盾的方式。

因為老一輩和年輕一輩在消費觀念、生活方式、行為方式等方面必然存在差異,時間久了,矛盾在所難免,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過自己的日子,由主幹家庭分開變成核心家庭,是有利於家庭成員良好關係的培養的。

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情,它意味著家庭的分裂,對夫妻雙方,還有孩子,都會造成很強烈的情感衝擊。為了解決其他問題而離婚,離婚就成了逃避問題的一種方式。大家共同努力,不要消極逃避,問題才能得到有效解決


「老婆對媽媽不好」,這媽媽是指她自己的媽媽,還是你的媽媽?我估計應該是指你的媽媽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我給你幾點建議:

一、要看看老婆到底為什麼對你媽不好。如果是你媽的問題,那你和老婆離婚,換個女人也依然會如此的。所以你應該從你媽那頭著手解決問題,這才是治本,否則就是治標不治本的事。

如果是你老婆的問題,的確是你老婆不講理,無端欺負老人,那你是可以考慮離婚的。

二、要看看老婆到底怎麼對你媽不好了。如果僅僅是和你媽拌拌嘴什麼的,這沒什麼大驚小怪的,為這點小事離婚也犯不著。婆媳矛盾自古都是難題,家家都這樣。如果別人家也像你這樣,動不動就要離婚,那還有完整的家庭嗎?

如果老婆對你媽很不好,動輒就是非打即罵,虐待你媽,那是不行的。不管你老婆多有理,打人都是不對的,你應該提出離婚。

三、看看除了離婚之外,有沒有其他的解決辦法,比如讓老婆和你媽分開住。婆媳住在一起,難免會有矛盾的。如果婆媳分開住的話,矛盾會少很多,婆媳間也會變得客氣的。

所以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婆媳一定要儘可能分開住,避免婆媳矛盾。沒有了婆媳矛盾,你老婆自然不會欺負你媽了。


該離婚,對父母不好,怎麼能不離婚呢,早點離開你這樣沒有主見的人,早點開始新的生活挺好的。你問這樣的問題,你就是認為你媳婦應該對你媽媽好,從我考慮到其他的因素,所以,你媽媽對你老婆好不好,我想也不用再問了,總之,不管好不好都只能對你媽好,那是生你養你的媽媽是嗎?

可為什麼你不能自己對她好,卻要求你老婆對她好,自己的父母自己疼不知道嗎?

前幾天看到一個帖子,同樣的話題,一個男人是這樣回答的:「應該離婚,媽只有一個,老婆可以再娶。」我不知道這句話寒了多少作為老婆的心,雖然大家都明白整兒理兒,可你卻要這麼大聲嚷嚷的說出來,就徹底斷了夫妻情分。誰還願意嫁給一個男人去他家做牛做馬呢?

作為男人,孝順是沒有錯,但你不顧夫妻情分一味地愚孝就真的對嗎?如果是那樣,你大可不必結婚,自己一個人伺候你爸媽,不管你怎麼對他們好,也沒有人會說半句不是,可你娶了老婆,有了孩子,也得先顧顧自己的小家吧。

有的男人說:『如果老婆和媽到了決裂的時候,我肯定選我媽呀。老婆再娶一個唄。』一個男人不想著如何調和婆媳關係,只想著要是離婚就再娶一個。眾位女士可要問問你:「如果你爸爸跟你說,要為了你奶奶,換掉你媽媽,你同意嗎?」


我們知道,離婚,是個後果極其嚴重的事件,它會給當事雙方及其重要關係人帶來無法彌補的精神傷害,所以只有在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且無法修補,無法繼續一起生活的情況下,才應該考慮離婚。

我們也知道,婚姻生活瑣碎而繁雜,就像一地雞毛,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齟齬來考驗我們的婚姻質量,也考驗我們發現婚姻問題、解決婚姻問題繼而使我們的婚姻健康長久的能力。

也就是說,幾乎每段婚姻都會遇到或多或少、各種各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並非都是致命的,相反,當夫妻雙方共同努力把問題解決後,這些問題反而會促使其當事人成長。

所以,在婚姻中,遇到問題後,我們首先考慮的應該是問題的原因、性質,問題解決的途徑、方法,而不是動輒就想到離婚——在做各種嘗試之前,離婚其實是一種逃避和不負責任的表現。

舉例來說,你覺得你的老婆對自己的媽媽不好?那麼是一直不好,還是後來才不好?老婆是只對媽媽一人不好,還是對其他人包括對你也不好?老婆對媽媽不好,是因事還是因人?是因為品德還是因為情緒?還要觀察,媽媽對老婆好不好?在老婆和媽媽的衝突中,你作為重要人物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是推波助瀾還是息事寧人,還是居間調停化解矛盾?

總而言之,作為重要當事人,你需要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場,對老婆和媽媽都進行換位思考,然後才能發現這其中的癥結所在。只有當你能真正看清事情的原因和性質時,你才能了解你的婚姻處於什麼狀態,也才能決定自婚姻的走向。所以,一遇到矛盾,不分青紅皂白就先想到離婚,是不可取的,可取的是先像個醫生一樣去對自己的婚姻做診斷,還要像個公正的法官一樣分清楚矛盾各方(包括自身)的責任分成,最後像個能工巧匠一樣去修補破損的關係,讓婚姻回歸正途。祝福你! 答者:暖心理諮詢師王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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