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銀行取錢被指多拿一萬,銀行稱鈔票厚度不對」這件事?
大家好!作為一個曾多年在銀行一線工作的人,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一、銀行說從錢的厚度可以看出錢的多少,是這樣嗎?
根據我的工作經驗,凡是銀行出納工作經驗豐富的人,確實是有這樣的能力根據一疊錢的厚度判斷錢的數量。記得我在銀行櫃檯工作的時候,師傅經常會隨手抓起一疊鈔票,訓練我判斷這是多少數量。後來,我參加銀行點鈔技術大賽,靠的就是這個能力,鈔票散把的話基本上隨手一抓,就能抓起百張上下的鈔票,這樣點鈔速度是最快的。所以,只要是內行人,100張鈔票的厚度是明顯可以分辨出來的。
不過,對於銀行外的人士來說,是不具備這些專業技能的,因此銀行用這麼專業的詞語來跟客戶解釋把錢給多了,是不太妥當的。
二、銀行收付款出現差錯一般怎麼辦?
銀行櫃檯操作人員也是人,發生差錯也是難免的。按照規定,銀行每天工作結束必須軋賬,確保系統數據與實際錢款核對一致。如果發生不一致情況當天必須找出原因,這樣的話基本上就是一邊看錄像了一邊回憶了,所以大多數情況下都能及時找出原因。找到差錯原因後,聯繫當事人解釋並尋求理解。
三、對於本文說到的情況,我覺得銀行有以下問題:
1、銀行櫃員付款時一定沒有唱數(就是大聲報出擬付款金額),導致差錯有可能發生;
2、銀行櫃員付款時一定沒有替客戶用點鈔機跑一遍鈔票,現在銀行點鈔機都有對外顯示的讀數表,可以看到點過的鈔票張數(成捆的除外)。現在發生差錯糾紛多數原因都是因為沒有操作這個步驟。
3、我覺得此時銀行自己搞錯的可能性大,因為差一萬的話不是鈔票厚度的問題了,而是多了一刀(100張為一刀),從錄像判斷是否多拿一刀是非常容易的事。
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上次去工行取錢他給我多給了2000(我取5500他給我7500)因為當天取錢晚上去給護工發工資,當時著急就沒數。結果到了他們下班的時候就給我打來電話,說我多拿錢了,馬上送回去。我真的是被問的一頭霧水,馬上去包里數錢確認了一下真的多出了2000.當時我正在家做飯準備吃完飯去醫院給護工工資的,銀行的口氣和態度特別不好,我說明天你們上班的時候我送回去,那個櫃員非說不可以必須現在送回去。我一聽就上火了,我說今天真沒時間,何況錢是你們給我有錯的是你們,就這態度不讓你們自己來取就不錯了!是多給我了你們才這麼認真上心的要我馬上送過去,要是少給我了你們補給我的話會這麼及時嗎?是不是又要看監控還要走各種你們所謂的程序???你們的錢票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呢???我一氣之下就掛了電話!過一會又換了個人打電話,估計是經理說話態度明顯好的多,我說就她剛剛那個態度就讓她明天在我方便的時候自己來取得了!最後看在經理說話態度的份上第二天給送了回去。銀行櫃面溫馨提示:錢票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就是銀行所謂的霸王條款!給客戶少了就離櫃概不負責了,他們工作失誤給多了你歸還不及時甚至有時候不知情的情況下還有牢獄之災!(後來想想如果我當天直接把從銀行的錢取出來第一時間給護工,也不清點,護工也不告訴我說多出了2000那又會是怎樣的結局?)所以現在取錢我都會當面數得清清楚楚,即使ATM機我也會當著攝像頭的面數數清楚!因為實在太可怕了!!!
我認為錯在銀行。
雖然也是銀行出身,也體諒銀行一線網點的不易,但凡事講證據。
看了下新聞,儲戶沒有和銀行賭氣,離櫃概不負責,而是很配合的回銀行配合調查。銀行沒有確切證據,只是說監控里,客戶的錢不止三萬五。
真是太好笑了啊!
就跟公司遭遇盜竊,讓你配合調查,你說自己清白,但有人說你看起來不像好人,就定了你的罪!
欲哭無淚啊!
證據,咱們看證據!
銀行說多給,就拿出確切的證據!!這是客戶不負責舉證吧,您也別有罪推證。
銀行還是想想怎麼提高服務能力吧。犯錯可以接受,但別總是高高在上。也不要侮辱群眾智商。
若是證明客戶確實多拿,就好好看看監控,找來人證物證,當時的記錄,來點石錘!
突然想到,客戶如果發現銀行少給100塊,該怎麼辦呢?咱不說一萬,就100,你能輕輕鬆鬆要回來嗎?畢竟銀行對你說,「離櫃概不負責」!!!!
小編就遇到過這樣的事。然而只要銀行拿出有力證據,是可以找回的,如果沒有有力證據,請還客戶一個清白。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也將受到銀行處罰。
銀行工作人員每次下班前,都需要盤點今天的存取金額,核對無誤才可以下班。而小編的親戚則盤賬時少了一萬,頓時有點腦懵,這對普通員工來說,不是小數目。冷靜下來後,通過反覆盤點,一點一點翻看監控,發現給客戶多打了一萬。並且撥打了這位客戶的電話,客戶爽快的承認了,在這小編並不是說問題中客戶不承認。之後給了客戶一些禮品,而小編的親戚也受到了,幾百元的處罰。
為什麼可以找回呢。現在的科技是發達的,可以通過盤點賬簿,找出哪個時間段出現的問題,並且翻看這個時間段的監控。每個工作人員正上方會有個監控,記錄你的每一筆操作。監控也很清晰,可以看見點鈔機上的數字。並且記錄下來,多給了客戶的一萬。
小編想說的是,是多給了該客戶,銀行可以拿出更有力證據,需要比錢厚度更有力的證據。不是則該客戶是清白的。作為一個資深銀行從業員看這件事,客人取的錢才3.5萬,估計少了這一萬不是錯在這個客戶!想一下,3.5萬多了一萬,是什麼概念?多了近30%,就數量的比例就不合理了!翻看錄像,是絕對能清楚看見的,因為是以萬元為一沓付出去的,能看不清?我想說的是:那怕即使(我是說假如)是多付了一萬,客人不還銀行也是沒辦法的!這要憑客戶做人的良心,昧了也沒辦法!銀行要面對櫃員的操作風險,櫃員和主管是要負責任的,處分是少不了的,要命的是一般要櫃員個人自己賠出來的!有時候大家不要總是以:"現金當面點清,離開櫃台概不負責"來說事,銀行職員的所有舉動是有幾支攝像頭對著,錯了可以翻查,但客戶外出去了可不知道做了些什麼,只能說是防止一些不良心思的人!銀行職員的壓力是很大的,大家客戶要體諒一下,如對服務不滿可以去投訴建議,我也希望銀行的服務能為大眾有好的體驗(似乎這是不可能的)!最後想補充一句,要麼查一查其他客戶是否有錯,還有一個最不好的猜測,可能櫃員本人也要審一下,是否有犯罪的可能性!
這個問答非常令人感興趣,因為它一方面提出了一個「是非」對錯標準誰來定的問題?另一方面無意之間又引出了一個發人深思的話題——那就是常常把「客戶利益至上」掛在嘴邊的銀行,當自身利益與群眾(客戶)利益發生衝突之時,能否堅定踐行「言行一致」、抑或是「表裡如一」。
毋庸置疑,銀行是靠信譽吃飯(招攬客戶)的金融企業,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從未打過交道的陌生客戶找上門來存錢。因此,你在許多銀行的大廳四壁上不難找到關於誠信服務的標語:有「顧客就是上帝」的;有「客戶永遠是對的」,還有「客人的滿意是我們事業的動力。」
但,有道是一言九鼎。言必行,行必果。君子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再回過頭看看文中「取錢無端遇見麻煩的客戶老徐」,其個人尷尬不堪的意外遭遇,可是給有些銀行的宣傳口號活生生地「打臉」啦!
呵呵,作為有過多年銀行從業經歷的小編,當然知道銀行「猴急猴急」、可謂不講道理地向客戶追索討要這「找不到的1萬元」重要性。因為按照銀行內部規定,發生現金差錯,對不住帳,不僅當班經辦櫃員要全部賠出,而且有可能一系列管理人員也要遭受批評(罰款)的處罰。
但是,在銀行工作多年,對現金差錯好像只有貼在櫃檯邊上的、被許多吐槽吃瓜群眾挪愉成「霸王條款」的「現金當面點清,離開概不負責」,象監控里發現「錢的厚度不夠」,就讓群眾賠償的無厘頭之「是非」對錯標準,還是頭一次聽說過。
其實,銀行方面也不妨冷靜下來,做一下換位思考,如果客戶來銀行存款3萬5千,當時可能匆忙不在意,你給存成2萬5千,導致事後發生糾紛,客戶能以監控裡面的所謂「厚度不夠」之標準,來堂堂正正、底氣十足地向銀行討要少給存的1萬元嗎?!
哇!竟有此事,銀行到底還有沒有誠信了,你們的設備怎麼啦。試問銀行方面到底是如何維護櫃檯機的,既然擔心別人多拿錢那不就不如別搞櫃員機了,繼續復古,在櫃檯手工取款不就好了。
我記得看見過美國的銀行的新聞,有人在機子拿錢多吐了錢,客戶把多拿的錢退回去,沒想到經理卻不收多餘的錢,並跟客戶說:「這不是你的錯,多拿的錢是你應得的,是我們內部出錯,不用你還,謝謝你對我們銀行的信任。」事後銀行方面趕緊堵住漏洞,並且讓負責者以扣除工資的處罰方式懲治。
憑什麼說人家多拿了一萬?證據呢?
首先,銀行是金融機構,不是執法機關……對於儲戶沒有隨意懷疑的權利。即便你有任何一點的懷疑,拿出立得住的證據才是王道!
再有,銀行的錢是想拿就能拿的嗎?還不是你們工作失誤在先,憑什麼對人家吆來喝去?
鈔票厚度不夠——這拿到法庭上可以作為證據嗎?既然你是個金融機構,各種現場監督機制非常健全,比如監視錄像、比如電腦記錄……這一系列證據都可以成為呈堂證供……如果需要執法部門介入的話……
既然銀行覺得當時多給儲戶錢,那也會存在兩種可能:1.確實多給;2.誣陷儲戶。
別忘了,跟儲戶打交道的不是銀行,是銀行工作人員……這些人也跟儲戶一樣,也是一般公民。
你憑什麼說,你的指認是準確無誤萬無一失的?即便如此,你的證據是否足矣證實你的指認?
有證據還則罷了,儲戶退回多拿款項,銀行表示感謝!
如果無證據,儲戶是可以狀告你銀行工作人員誹謗誣陷罪的!
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對儲戶是非常的不平等……
大家以為如何?
對於這件事,排除儲戶道德風險因素(的確沒有多拿一萬元)就是一個共識的問題。銀行憑監控畫面里鈔票的厚度來判斷的確多給了儲戶一萬元,這個依據只是憑經驗,並沒有清晰可信服的證據,如果儲戶並沒有多拿一萬元肯定對銀行的說法不認可,這就是雙方矛盾所在。
銀行有「現金當面點清,出門概不負責」的說法,其實和現金打交道的工作對這句話應該都不陌生,我二十幾年前從事的工作就是和現金打交道的,這句話主要還是提示客戶,雙方在交接現金時作為客戶也要清點一下,免得出門後發現差錯再找回來,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和誤會。
人不是機器,在工作中難免出現差錯,差錯發生無非就是長款或者短款,對於短款肯定要比長款更著急,由於找不到客戶進行還款交涉,最後肯定要自己賠付造成的損失。如果因為長款了,也要找到長款的原因,一旦客戶找回來經過確認及時返還,這些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並不受「現金當面點清,出門概不負責」這句話的影響,否則明知道自己長款的前提下還拿「出門概不負責說事」,這和搶錢有什麼區別呢?畢竟長款也是差錯,也是工作中的一個失誤。
現如今,銀行設施齊全,監控360度無死角,發生差錯卻要以監控畫面中鈔票的厚度來判斷是否多給了客戶一萬元,我認為這是銀行櫃員操作不規範造成的。眾所周知,銀行內都是將同一票面100張用紙條打把,既然是三萬就應該是清晰的三把,銀行櫃員在向客戶交接現金時就應該有個交接的過程,這是一個雙方交流的過程,監控很容易拍下現金交接過程中清楚的畫面。如果沒有這個交接過程,櫃員只是認為自己清點清楚就把現金攏到一起直接遞給客戶,雙方沒有一個現金當面點清的過程,就會造成只能通過監控畫面鈔票的厚度去判斷了。
銀行櫃員規範的操作流程讓監控記錄下清點的清晰過程,不只對銀行員工自己也是對客戶的一種負責的態度,一旦發生差錯可以通過監控還原當時場景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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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錢款厚度來說明銀行多支付壹萬元的說法顯然不具備可信度,因為眾所周知,錢的厚度隨著流通時間的長短可能會出現紙幣粗糙的情況,一疊舊一百的厚度顯然會超過新版的一百元的厚度。
另外即使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老徐返還多給的一萬元時根據《證據規定》的規定,銀行需要舉證證明其確實多支付壹萬元,如果舉證不能的情況下,銀行自身承擔所有的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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