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古典文學裡,四個人或四部作品並稱的情況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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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或者作品的並稱,以「四」為常見,文學中,唐代有文章四友、吳中四士和初唐四傑等,宋代有蘇門四學士和中興四大家等,元代有元詩四大家、元曲四大家,明代有四大奇書、臨川四夢,清代有晚清四大譴責小說,清末四大家(詞人),近代又興起了「中國古典小說四大名著」的說法。書法領域中,亦有宋四家、清代隸書四大家等並稱,繪畫領域,亦有清初四王等並稱,相貌方面,有四大美女和四大美男子的並稱,其他領域亦然。為何中國古代有那麼多四人或者四種作品並稱的現象呢?為何不是三五人並稱呢?小說第二個問題。
人物與作品,為何三人或五人並稱情況較少?
所謂「並稱」,並不只是人或物簡單的合併稱呼,內含有水平相當、實力相近之意,有分庭抗禮的意味在,若以三五等奇數合稱,則很難給人「分庭」抗禮之感。我們的空間經驗中,偶數相對,匹敵而立,容易介紹,若是奇數,總有一個落單,難以讓人產生並列匹敵之感。這在中國古典文學中,能夠找到許多例證,漢魏之際的曹操曹丕曹植父子合稱三曹,西晉的張載張協張亢三兄弟合稱三張,北宋的蘇洵蘇軾蘇轍父子合稱三蘇,他們合稱,內在原因是文學成就和影響力,外在姓氏則基於血緣和姓氏。三人合稱罕有並列之意:三曹中的曹植,三蘇中的蘇軾文學成就顯然高於乃翁和兄弟,而偶數並稱者,先後高低順序往往並不那麼鮮明。
三人合稱而有並列之意且名氣較大者,似乎只有中晚唐之際的「三十六體」,李商隱、溫庭筠和段成式三人都非常善於駢儷對偶之詩文,尤其是駢文,因為三人在各自家族同輩中排行第十六,故而合稱他們所擅長風格的駢文為「三十六體」。其他以三並稱者,非常少見了。
五人的情況,與三人類似,故不贅述。
再說第一個問題:
為何中國古代有那麼多四人或者四作品並稱的現象呢?
根本上而言,人物和作品並稱,以「四」為常見,原因在於中國古人的思維方式,他們法天象地,道法自然,從自然現象和風物中獲取靈感,進而藉以概括和指稱社會文化現象。具體說來,主要有三點:
一是四季循環的時間感,啟發了中國古人對「四」的偏愛。
華夏文明主要發源於黃河流域,繼而擴展到周邊,並逐漸融合了周邊的文化,但是底色和主要基因都與黃河流域相關,而黃河流域主要是溫帶氣候(也曾有過亞熱帶氣候),四季分明,古人的節候感強烈肇源於此。四季次第相接,循環無盡時,不能高低上下,以「四」合稱,可把文化人物或作品的水準接近、影響力相當的言外之意充分表達出來。
二是黃河流域有開闊的大平原,視野開闊,天圓地方的地理環境,強化了古人的空間感,東南西北四方並列,再次強化了古人對「四」的偏愛。若華夏先民主要生活在山谷之中,江河之濱,空間感的培育可能要緩慢一些。東西南北四方,亦如四季,接續而存,更勝於四季,可以同時並存。因此,從空間角度,以「四」合稱人物和作品,匹敵並立的意味更為鮮明。
(本文圖片皆自網路,侵刪)
三是生活在農業社會的中國古人,對平和穩定有著特殊的偏愛,表現在數字方面,喜歡偶數甚於奇數。古人的所謂「數奇」(命運不好,遇事多不利)與「不偶」(不遇、不合,就是「數奇」嘛)之說,反映的是古人愛偶而惡奇的數字偏好。用在偏於積極的文化人物或者作品並稱時,自然傾向於選擇偶數而非奇數了。
古人的歷史文化觀念,在一定程度上受益於時間(節候)和空間(四方),沉澱為文化基因,形成文化習俗,延續至今,當代通俗歌曲領域並稱者,就有所謂四大天王、四大天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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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與中國古代基礎的哲學體系有關。
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還有什麼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但實際來看,四象在生活中的表達更多一些。比如四獸,四方,四季。
也就是說,四,是最簡單的標準。是從簡單的對立到和諧的統一的起始形態。
如果陰陽是渾沌初開,那麼四象就是世界規律以及簡單的劃分標準。而這個標準,在我國很早就啟用了,這在很多ABCD式的成語中就可以得到完美的體現,比如:東西南北,春夏秋冬,上下左右,前後左右,生老病死,風雷雨電,江河湖海,衣食住行,男女老少,經史子集,兄弟姐妹,行走坐卧,高矮胖瘦,望聞問切
也就是說,古代對自然、生活、及很多領域的劃分依據。基本上就是
太極、無極、(初始、混沌、零、這個用的地方不多)
二、(兩儀、陰陽,夫妻、男女、體現在藝術領域就多了,李杜、元白、蘇辛、顏柳、)
三、(三才,即天、地、人,如色香味、松竹梅,但這個三的劃分更體現在事物方面)
四、就是所說的四象!
四象的應用是最廣的,因為正如我在上面所說,四季,四方,四維,這也是古代人發現的基礎的世界運行規律,並且把這種規律主動地應用到各個領域之中。也就是說,當事物滿足了「四」,就具備了一種規格,產生了一種標準,成為了一個代表。並且可以演變成為無數可能(四象生八卦,四面生八方)
體現在文化領域,最典型的就是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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