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花間詞的「艷」?
花間詞的」艷」,是相對於詩經和樂府而言的。
詩經和樂府里有很多詩,也是描寫男女愛情的,孔子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
也就是說,在古人看來,詩經里樂府里的詩是真誠的,真實的,質樸的。詩歌中表達了一種純凈的、純粹的,純潔的男女之情。
而花間集卻不是如此。
風流公子,青樓名妓、無邊風月,不盡旖旎。
詞,源於南北朝,始於隋,成於晚唐五代,興於兩宋。儘管據傳李白也曾寫過「菩薩蠻」,樂天也確實寫過「長相思」,但對於唐人來說,詞終是小道。
「魏晉人物晚唐詩」,當時光的指尖划過晚唐,詩歌也開始出現了不少分支,風流雅緻的人,曲盡極妙的詩也成為了一種方向,比如「二十四橋明月夜」的杜樊川。其實,在我個人看來,這種詩風的變化在本質上應當是一種個人情感追求的體現。生活除了家國羈旅,還應當有其它的需求,不是么?比如愛情,比如情愛。顯然,五七言那嚴謹精準的平仄格律真的不大適合這種個人情感的表達。
如果詩是職場西裝,那麼詞就應是休閑夾克吧?
一個朝代的背影總是和笙歌和風月離不開的。無論是達官顯貴,還是風流公子,自然免不了社交應酬,與其在家裡故作君子似的品茶論道,莫不如去風月場所釋放真情,杯酒言歡。那麼即然是風月場所,當然少不了美人助興,可是對於娛樂場所來說,在文人面前,以色娛人終究顯得下乘,缺少檔次。若是添加些藝術成份在裡面,必然會賓主皆歡,豈不就變成了風雅之事。
論到風雅,還有什麼比詩歌更能引起共鳴呢?何況唐人對詩歌的熱愛世所共知,於是詩就從吟變成了唱,但是詩作多為個人感懷世事,描寫男女情愛畢竟是少數。
詞,應勢而起。
所以說晚唐五代之時,詞的興起一方面是體裁的需求,情感表達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這些風月之地的市場需求。
我不能妄下結論,說詞在當初只是青樓女子的專屬,那是巨扯。事實上,對於市井中的普通文人而言,一首詞更能引發他們對美好生活的無限向住,畢竟,美好或愉悅的情愛,是所有人都想擁之入懷的。
唱詞,當然還是女人唱為好。總不能找一個彪型大漢來唱情歌吧?所以,何況在酒席之間,大談理想或報國,終究顯得畫風不符,莫若談情說愛來得放鬆一些。
也就是說,在晚唐五代的很多時候,詞,傾重於情愛,而不是愛情。
這就是「艷」的由來
古人對「情愛」的定位與現代社會並不相同,床闈之事與家國大計如何相拼並論?若是喜歡情愛之人,難免就會被戴上一個沉溺女色,不堪大用的標籤,比如杜牧,比如柳永,更何況「從來美色必誤人」,「自古紅顏多禍水」呢?
男女情愛在古代那些虛偽的人看來,是需要節制的慾望,並不是人的正常心理需求。可實際上,晚唐的文人早已經從另一面擺脫了這種束縛,他們開始正視情愛,正視情趣,正視那些給自己帶來感官享受的事情。儘管不敢公開追求或宣場,但是通過詞賦來抒發,卻是未為不可。
不可否認,這是古人虛偽的一面,但更不可否認的是,我用現代人的思維來評判他們本身就不公平,畢竟當時整個社會的價值取向就是如此。
花間集的成功,來自於情愛,失敗亦是如此。也正是由於花間集在市井間的興起,從而讓後來的宋朝人發現了一個新天地,即然詩被唐人寫到極盡,那麼由我們另起一行吧!
在另起一行的過程中,開始依然是用詞來表達感情,用詩來抒發情懷,王安石、歐陽修,范仲淹,晏殊都是詩詞分詠。
一直到蘇東坡以曠古之才橫掃詞風,
一直到辛棄疾以山海襟懷另成宗主。
詞,才從艷的誤區中,走出來!
在此,謹以一個後世俗人的身份,向花間詞的那些才子們點贊,更為那些傳唱佳詞的青樓女子們表示拜服。
畢竟,很多時候,她們對詞的喜歡,只是因為詞的美好。與功名無關,與利益無關,與毀譽無關,只是美好。太多時候,她們的詩詞水平絲毫不遜於那些才子,只是淪落風塵,只是造化弄人。
即然花間詞是美好的,那麼自然值得我們去欣賞。而不應當用一個「艷」字來掩蓋自己的虛偽和無知。
因為,所有的美好,都值得我們去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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