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打人販子即解氣又不犯法?
我看到這個問題,彷彿一下子就回到了村裡抓住人販子的那一天。那年剛剛開始割麥子,農村壯勞力都下地幹活了,人販子顯然對這種情況非常了解,開著麵包車走街串巷的尋找目標。
我們村上的治保主任老王哥年紀大,對開麵包車進村的陌生人很警惕。因為外邊的麵包車進村,如果不是送貨、路過的,就可能是葯狗的、偷鵝的、偷小孩的,那個麵包車在村裡瞎轉了半天很可疑!
老王哥跟著那輛麵包車,到了村口代銷點附近。那輛麵包車停在樹底下,沒熄火,也沒下來人。過了一會快到晌午了,大軍家的二小子「臭二」四五歲了,自己拿著錢,跑到代銷點買冰糕。
「臭二」剛從代銷點出來,麵包車的門「呼啦」一下子開了,一個男猛的躥下來,一把就把「臭二」抱上了麵包車,「嘭」的一下關上門。麵包車加上油門,朝著公路就跑!
老王哥從路邊「呼騰」一下子搶到麵包車前邊,「哐當」一磚頭,就把麵包車的前風擋玻璃干碎了。那麵包車畢竟不敢把老王哥撞死,司機猛打方向,一頭扎進路邊旱溝里了。
老王哥大聲一喊:偷小孩里來了,都來逮偷小孩里啦!代銷點裡鐵鎖他爹,拿了個一米長的鐵門栓就跑過來了。有個人販子從車裡爬出來剛想跑,讓鐵鎖他爹一門栓打到膀子上,干倒了!
附近地里幹活的壯勞力,也反應過來了,十多個人跑過來把車圍了,一起動手把車翻起來,把「臭二」和另一個人販子,都拉了出來,幸虧孩子沒啥事。兩個人販子,看起來都三十多歲,身強力壯。
兩個人販子讓村裡人把頭髮拽掉了不少,老王哥一吆喝,就讓幾個壯勞力,把人販子捆村頭樹上了。老王哥年齡大,又是治保主任,不讓別人動手,上去「噼啪」把兩個人販子連著扇了幾十個耳刮子,打的兩個人販子口鼻出血大喊:「饒命」!一幫村上的老娘們,「叮咣」一陣把人販子的衣服撕成了「爛條」,又罵了個痛快。
過了一會大軍來了,想拿鐮刀給人販子「放點血」,老王哥不讓,喊了一嗓子:鎮上開會來,你打死他們你也一樣償命,打傷了你還得賠錢!一會我打個電話,讓派出所過來帶走!
老王哥這一嗓子確實管用,想上前動手的也都「消停」了,「臭二」有個姐姐叫玉嬌,上五年級了是班長,看了看人販子,回家端了一碗「濃糖稀水」,給兩個人販子潑身上了。
也就過了不到半個小時,兩個人販子就讓樹底下的大螞蟻爬了,密密麻麻的螞蟻把兩個人販子咬慘了,玉嬌這一招我得記一輩子,絕了!
我不喜歡暴力,如果說讓我以暴制暴我做不到,我做不到。打人沒有不犯法之說,主要是看程度的高低和輕重。我覺得能把人販子繩之於法我覺得很解氣又不犯法。如果可以的話我會抓住人販子讓我70歲的七大姑八大姨來輪流給他(她)以每分鐘6巴掌的速度輪抽2小時。感覺場面很刺激很暴力。謝謝悟空問答的邀請,經驗不足還是希望祖國處處是和諧。
打人有風險,出手需謹慎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無論打什麼人都是犯法的,打人販子也是如此。
聽說有的地方警察至今還打人,打的方法也特別,叫違法犯罪分子難受,還看不出傷來。這個就不多說了,警察打人也是犯法的。說多了有網上傳播違法犯罪方式之嫌。
一般情況下,群眾自發毆打嚴重違法犯罪分子,群眾是不會向警察指名道姓的舉報的;沒有明顯的傷害,警察也不會深究。
違法犯罪嫌疑人被打傷警察是肯定要調查的,否則就是失職。至於是否能查清楚,你懂的!有一年市場抓住一慣偷,被打的直吐血,扭送派出所,打人者主動承認,「表功」似的。做筆錄時,我連問三次:「真是你打的?」最後一次他才說:「不是我打的,誰打的不知道。」最後小偷傷重,盜竊未遂,如果在派出所死了就麻煩了,不死依法也得叫打小偷者出錢給他治傷,也不敢處罰了。最後還有人責備我放走了小偷。當個警察也挺難的,至今都後怕,也沒弄清當時的做法是否正確……幸好那小偷經得住打,最後沒死,內傷是肯定有的。
但是兩種情況下警察是必須要過問的:
一是把犯罪嫌疑人打重了。比如形成重傷害,把人打死了;
二是當著警察的面毆打。警察不能眼看著你違法,另外當著警察的面把犯罪嫌疑人打傷、打死,也會追究警察的法律責任。
總之,建議還是不要打,因為你出手了可能就很難把握住尺度,也不能確定會出現什麼的樣傷害後果,再有良心的警察有時也保護不了你。
對於人販子只要打不死就忘死里打!
我覺得用鞭子抽,還是非常解氣滴,一鞭一鞭的抽下去皮開肉綻,打的人販子嗷嗷叫,然後在往傷口撒鹽或搞點螞蟻去咬保證效果一級棒。。不過這樣打估計違法嘍。
那麼怎麼打又解氣又不違法呢?
聽說可以用電擊..既沒有外傷還可以給他造成極大的傷害,讓人販子永生難忘!
網上能看到很多令人髮指的圖片, 直接硬生生的把小孩的腿或手打斷讓其去要錢, 有直接取腎賣的, 可以說把小孩直接掏心掏肺 ,這樣的人販子說是畜牲, 都侮辱了畜牲二字。所以完全理解大家對人販子的痛恨, 也完全理解題主的提問。
那該怎麼打才不犯法呢, 首先理解這裡的犯法不是法律上說的犯法要坐牢的那種, 這種只要不留下傷殘一般的打都不會。 也就是說只要不把他打殘打死不構成故意過失致人傷殘或死亡就放心打。 但題主的意思應該是老百姓說的不犯法也就是不違法, 連錢都不要賠。也就是我沒打你,你找不著我。
就是警察都不能打嫌疑人的,何況老百姓,根本沒那權利,但是,人販子一不懂法,二也沒背景,三做賊心虛一般不傷殘也只有默默承受。四執法單位也痛恨人販子,你懂的,裝不知道。由此,開打。
那你得學他們局子那套得講究方法,把拳頭包起來,或讓他穿上棉衣,或勢個什麼厚的,反正打不出痕迹。當然為了保險起見,儘可能的打四肢,我讓你偷小孩。還有就是上述幾種原因人販子一般也不會去告,那就用皮鞭,竹條,反正不會造成大的傷害,還有就是按水裡,吹風扇,灌辣椒,嘿嘿,……反正不要弄出傷殘,死亡,估計醫藥費別需太多,小偷承受不起就要告你,那就完了,得賠錢。還有一個就是有人趁頭時你趁機悄去踢幾腳,掄幾拳趕緊走,因為出了事,找那幾個帶頭的,哈哈。
說實話,如果我遇到人販子,無論犯不犯法都會上去狠狠打他一頓。這些人販子太可惡了,破壞了多少個家庭的團圓,又使多少個父母因此痛苦一生,打他都解不了心裡的憤恨。雖說對於人販子打死都不解恨,但是打人畢竟還是犯法。人販子觸犯法律,國家自會按照相關法律給予嚴懲。只是我想,對付人販子就應該使用重典,不使用重典不能給予其他人販子以警示。比如很多人建議對於人販子使用死刑。怎樣才能減少人販子或避免人販子得逞?我覺得一方面國家當用重點懲治,另一方面,作為孩子的家長,學校和社會都應該積極行動起來。
- 孩子的家長作為監護人,應該看管好照顧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
- 家長還要和學校一起教育好孩子,比如:不和陌生人接觸,不吃陌生人給的實物,不跟陌生人走,遇到陌生人打招呼應該及時呼喊求救等等。
- 社會上的我們普通大眾,對於人販子決不能容忍,遇到疑似人販子騙偷搶小孩應該積極勇敢主動上前詢問,並報警,對於此,寧可誤認不可放過。
人販子以偷搶騙等卑劣的手段將孩子弄走,靠販賣孩子賺黑心錢,運氣好點的孩子被賣到沒有孩子的家庭,遇到好心點的買家可能還好一些,有的孩子被賣到心狠的家庭可能吃不飽穿不暖,更有可能經常招受虐待,更有可憐的孩子可能被刨去器官,還有的孩子被致殘在街上乞討等等,一個個美好的家庭被人販子拆散,一個個本該幸福的孩子陷入了魔窟,人販子可以說是過街老鼠,人人得以而誅之,那麼抓到人販子怎樣既解氣又不犯法呢?
1 在農村經常有偷狗的,對於這種人也是很痛恨,抓住之後就將其扒了衣服,綁到電線杆上示眾,我見過一次,偷狗賊被綁上幾個小時基本就攤在地上了,人販子比偷狗賊更可惡,抓到之後綁到電線杆上,一堆人圍著指點既可以示眾,也很解氣。2 在暴打人販子的時候,在身上隔一些紙盒防止留下痕迹,在打的時候用木棒 橡膠棒往身上打,避過重要明顯位置,這樣打在身上沒有痕迹,力道透到了裡面,基本是內傷,在電影上經常看到這樣對待犯人的,十分管用,這樣既解氣又不犯法。
3 把人販子蒙面捆在樹上,誰心中的怨氣打就讓誰打,周圍圍觀的都是自己認識的人不會有人作證,人販子被蒙著眼也看不清是誰,打完之後報警讓警察帶走。
4 人民群眾有幫忙抓捕罪犯的義務,在追捕過程中罪犯拒捕反抗可能會發生衝突,誤傷就是難免的,要是罪犯動手,人民群眾進行安全自衛也不為過,發生誤傷情況也是有可能的。
5 在游泳的時候最怕溺水,人的口鼻 呼吸道在有水進入的時候會被嗆到,溺水的滋味十分痛苦,抓到人販子後,用一盆子水就可以解氣,讓他感受一下溺水的滋味。溺水帶來的不光有生理上的不適,在心裡上也會帶來巨大的恐懼。
6要想不犯法的話人就別動手了,但是狗可能不聽話,狗也可能看不慣這種人的作為,一不小心可能衝上去撕咬一頓,法律管的住人約束不了狗,狗這樣做也解氣了,更沒有犯法。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想泄憤,又畏手畏腳,我看你還是回家歇著吧~
況且,你肯定自己一定打得過人販子?
人販子是像販賣牲口一樣販賣人口的犯罪分子,大部份都是有組織的犯罪專業人才。若你不是警察或者武警官兵,平頭百姓的戰鬥力能打的過人販子嗎?難道是梁靜茹給你的勇氣嗎?
所以,先不要考慮了犯不犯法的問題,減下肥,把身體鍛煉好,學學格鬥技再說。
也不排除你的戰鬥力爆表,可以秒掉人販子。那麼,你下手可得輕點,不然的話,打成故意傷人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就不值當了。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用身體而不用腦子是無法解決「打人販子既解氣又不犯法」的問題的。
耗子君建議:你去研發一款專打人販子的格鬥遊戲,最好是VR版的。這樣,你就可以天天在遊戲里打人販子泄氣而又不犯法了。我是資深法律顧問、頂級吃貨、新手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請點擊關注我~
用橡膠棒,,,初中時,老師打那種小混混型的學生時就用橡膠棒,
不是塑料棒,特點是,打身上特別疼,但是不會留下外傷,不會有淤青或者傷口,肉眼根本看不出來被打過,所以也很容易讓打人者陷入好像打的不太嚴重的錯覺和被打者陷入恐懼的心理陰影。一些安保這種職業的人,也配備了這種武器,
打在身體上火啦啦的疼,但就是看不到明顯的外傷。絕對能讓你被打過一次,留下心理陰影。另外,打人本身就不對,打的太重,讓自己爽的同時可能犯法,所以可以借刀殺人,比如,放狗咬。
怎麼說呢,能不打就不打,交給公安機關處理,相信我,他在裡面好過不了的,
但你既然提到揍一頓解解氣的問題,簡單啊,要麼找幾位身體硬朗,六十歲以上的老人,一人一巴掌,懟一腳,反正人家歲數大,公安機關即使判決行政拘留,人家也不用進去,
要麼就是,一群人呼啦一下子圍上來,揍一頓,在一下子全散,讓他都不知道都有哪些人打了他,
話說回來,即使真的有一位兩位的人打了他,公安機關也懶得追究打人的人的責任,頂多批評教育,罰個一頭二百的,當然,前提是你別把人販子給弄出嚴重的傷,一般的比如說胳膊有點破皮啊,大腿有點淤青啊,都無所謂,還有,別往要命的地方下手,比如腦袋,內臟部位,下體等,怎麼說吧,你小時候不寫作業,你老爹咋抽你屁股你就咋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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