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醫生在肝臟移植手術中途離去,導致手術中斷3個小時,他會承擔什麼責任?


這個新聞似乎已經過去接近一年的時間,但是經過這麼長的時間,似乎也沒有看到特別詳細的正規的官方的報告出來。

首先這一位吳醫生他是香港大學醫學院,肝膽胰外科,兼職副教授,在這一場手術裡面,他是負責監督肝臟移植手術,他並不是主刀醫生,而是監督。

但是從我們任何一個人的角度出發,既然醫院安排了你作為這場手術的其中一個參與人員,不管你是主刀的,也是助手的,還是你是監督的,都應該安排好自己的時間,全程的參與這項手術,除非真的出現了一定要離開的事情,否則如果你本來就有其他的安排,應該事先說明,並且做好安排避免出現一些危急重症,突然離開,然後導致手術中斷的情況發生。

從新聞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一位監督的教授,在有事情必須離開的時候,跟主刀醫生交代說,如果情況是一般的,可以往下進行。

但是主刀醫生後面發現肝臟似乎有一些問題是需要跟監督的吳醫生進行商討的,於是等待吳醫生到位之後再進行手術。

幸運的是,後來這個手術進展也非常的順利,這位病人術後雖然初期有病情的反覆,但是最終已經康復出院了,而且這位病人也沒有作出投訴。

從我們普羅大眾的角度出發,我們還是認為醫生或者是任何一個參與手術的人,都不應該貿然的離開,當然,如果本身就是一個非常不重要的一個角色,你走開,並且有人可以替手,這個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本身是一個比較重要的角色,特別是比較領導的角色,那要突然走開,可能會造成手術無法進行,或者造成大家人心惶惶,等等一些不良的後果,更重要的是可能會造成病人的一些傷害的事情的發生。

香港大學醫學院也有指出,我們以病人的福祉,迎合公眾的利益為首要的原則,不能接受吳醫生,在手術過程中的離開。


很震驚!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這個醫生有點不負責任了!

我具體了解了新聞,這是17年10月的發生的事,香港大學肝膽胰外科副教授吳國際在瑪麗醫院為病人換肝期間,其實就是肝膽移植手術,將病人開肚以後,突然告訴另一對主力黃醫生,「自己要去赴約另外一場手術」,希望黃醫生自己動手術,於是匆匆離開,並在三個小時後回到手術室。

簡單說明下

移植手術,最少需要兩組主刀,通力協作才可以完成,一組開刀切除器官,一組安裝器官。少一組都不行,而且還需要很多的助手,還有麻醉師和器械護士及巡迴護士!

這樣看來,吳國際的離開,黃醫生一人很難完成移植手術,但是吳國際又未指定其他主刀過來幫忙,黃醫生也聯繫了其他主刀,不過因為時間不配合的而沒有成功。所以導致了這起事件的發生。

另外,病人這邊被開膛破肚,說明手術已經正在進行,病人的全身麻醉已經進行多時,此時應該是很關鍵的時候,因為人體承受麻醉的時間是有限的。而吳國際執意離開是因為另外的手術更加重要?

為何離開

這個重要是理解成另外病人情況更嚴重需要馬上離開,還是因為付的錢更多?還是因為對方是達官顯貴?

如果是因為另一組病人的情況更糟糕,需要馬上手術,而換肝臟手術又不是「最最急迫」,這但是情有可原,但是對換肝病人有些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安排好再離開,隨便對黃醫生丟下一句你繼續手術就匆匆離開,即不負責任,也確少道德!

如果是因為錢的原因!那更無話可說了。為了錢財,不顧病人的安危,這叫自私自利,毫無道德可言。你多賺了幾塊錢,卻將病人的風險成倍放大,瀆職啊!!

如果是因為對方是達官顯貴,那也有可能?

而中途只離開3個小時,扣除路上的時間,用在手術上的時間很少啊!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做了一個小手術?什麼樣的小手術,可以讓你棄已「開膛破肚」的病人不顧,值得人浮想聯翩啊!

最後

事件已經過去2個月了,但是還沒有正式的調查結果出來,這辦事效率也就這樣啊?意料之外啊。

而如此沒有醫德之人竟繼續的拿著自己的醫生執照,繼續行醫,繼續為外快!!!

看不懂了!這裡是香港!


這位醫生是監督手術,那就不是主刀醫生,也可能這位醫生水平極高,只在高難手術時作指導監督,國內也是這樣,高難手術會由主任專家指刀,然後簡單部分由其他主治醫師繼續完成,如果中途遇到難題會請示主任專家或由主任專家接過來繼續完成手術。但這個案例由於這位醫生去其他醫院做手術,導致這台手術中斷,與醫院管理制度有關,好在手術已經完成,沒有受到患者追究責任,那麼醫院之後加強管理制度,對醫生手術中不允許去其他醫院手術作出規定。其他責任不會有的,如果醫院有規定,那就按醫院規定處理


這個事情的事實和大家知道的有點不一樣,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不堪。首先吳國際的正職是那間私人醫院,公立瑪麗醫院是他的副職,由於香港很缺醫生出於愛心幫助而已。第二,按瑪麗醫院工作守則必要時院長都應該參考手術,碰巧那個時間瑪麗醫院同時進行三場肝科手術才實在沒有醫生頂替,正常時間臨時有人請假是能夠找別的醫生頂替的。第三,吳國際在那場換肝手術中是擔任監督醫生,按以往經驗監督醫生並不需要全程參考,碰巧擔任這場手術的主刀醫生認為風險很大臨時決定要等監督醫生在場。第四,吳國際幾天前排好的工作計劃是私立醫院的手術而非瑪麗醫院擔任監督醫生,而換肝手術必須等待捐肝人法律上宣布死亡才可取肝,所以手術時間是沒辦法預計的,因為這幾個因素才導致吳國際判斷先做完預約手術才趕回來瑪麗醫院,同時吳國際那場私人醫院的手術也比以往同類手術用時更長。


這個吳大夫是瑪麗醫院本台肝臟移植手術的監督巡視大夫,不是主刀大夫。

之所以出現手術進程停頓,應該是手術治療組內部溝通出了問題,很可能是監督大夫認為本台肝移植手術主刀大夫完全可以解決問題,才離開現場。

後來雖然耽擱了三個小時,手術還是順利完成了,應該是遠程指導下解決了問題。

醫院診療管理環節是有問題的,需要加強管理,避免再次發生此類問題。 外面和內地不一樣,醫生可以多點執業,


你我是這樣認為的,如果是手術的話,那麼就存在一定的風險。應該提前早就已經簽好協議了。就別說是肝臟手術了就任何一個手術都會存在生命的危險。嗯,醫院不應該承擔責任。因為有風險是肯定會有的。醫生也是為了我們好,所以才會盡最大努力。他並不是想讓我們的親人在手術台上下不來。他也希望能把我們的親人治好。可以,我們要用正確的心態去面對這樣的事情。如果你的心態不正確,你眼裡什麼事都是事,問你會反思的話,站在醫生的角度去想一想。你就不會有這種想法了。所以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學會換位思考。這樣的話,你的心裡就會看到不一樣的世界。也會容忍很多發生在你身上的事。自然而然的就會看開了。


可見沒有職業道德,沒有素質之人哪裡都有啊!像吳醫生這種做法,估計讀者眼球都應該掉了吧。

不知道吳醫生想過沒有,你是賺了兩台手術費,但是被你耽誤三個小時的病人確實賺了一天性命啊!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不知道在手術台上被開膛破肚的那位會做合感想,手術費少給了?還是另有起因?不管咋說反正是扒開肚子亮了幾個小時是準的。

想像中香港應該是個法制健全,文明民主的地方,沒有想到也會出現如此讓人掉眼球的事情,只是說吳國際教授是職業道德問題有點輕描淡寫,說他不負責任也是避重就輕。

應該是故意傷害,重了說就是蓄意謀殺。你去另外一個醫院手術,於是就可以不管當前的手術了嗎?就是按先來後到也是應該把當前的做完再走吧,因為畢竟這邊是正在進行中的手術。

吳國際啊!長點心吧!


天方夜譚,天下奇聞,於醫療界而言還是天大的笑話與恥辱。不論出現何種原因,還能有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嗎?這樣的醫者已經喪失了起碼的醫者道德,不配從醫!

!咄咄怪事的是,如此明顯的棄手術病人而不顧草菅人命的事實,竟然近半年無調查結果任其逍遙法外。看來香港之人權、管理理念較之內地也好不到哪裡去。


香港一醫生在肝臟移植手術中途離去,導致手術中斷3個小時,他會承擔什麼責任?這個問題不是特別好回答呀,因為不知道醫生是什麼原因導致的中途離去,但要是一些不可以理解的原因,還是要承擔責任的吧,不然這可是一條人命啊,怎麼能將患者無緣無故地丟在手術台上呢。


有關部門得加強對醫院和醫生的管理了,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但如果醫院管理混亂,醫生不稱職就會是草菅人命。這樣的事就發生在我身上,我就深有體會。很簡單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醫生離開就是失職,明知自己的離開會對病人造成傷害,確放縱自己。這樣的醫生醫德何在?像這種不稱職而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得踢出這個行業,而且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試問逝去的是人的生命啊,能挽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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