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


乾隆年間有記載,用25兩銀子買了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也就是說花了25兩銀子買了四個人來作為奴僕,平均每個奴僕6.25兩,這是在大興縣發生的,並非一般的僕人,而是直接買來終生為奴。

不過每個地方的僕人價格不同,僕人也分等級,就好比現在的保姆,有職業能力強的,長得好看的,在古代也是如此,有學者曾經統計過,翻閱記載,大致得出不同地區、長相、技能的僕人的價格。

貧窮地區的僕人:幾百文錢至十數貫不等,都是銅錢,相比上面說的6兩多簡直天壤地別,如果還沒有概念,即可理解為在饑荒年時,半袋大米就可以換得一僕人。

富裕地區的僕人:2-5兩,這些僕人一是受到地區的影響,還有就是他們有相應的要求,必須會清掃、搬挪、傳訊、伺候等。

普通全灶:10-15兩白銀,除了上面的要求,還必須會做菜燒飯,尤其是當地的主食,長相也有一定的要求;

頂尖全灶:30兩白銀,同上+長相俊俏或者漂亮。

才華橫溢的僕人:30兩白銀以上,多的可達數百兩,一般都是根據他們的才藝,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價格自然高。

我們經常在電視劇中看到,總有出手大方或者愛慕之人為一些婢女贖身,動不動就說一百兩,其實清朝僕人要贖身,這其中的價格也並未有記載,況且每個時期也不同,最主要是根據僕人的價值,就和上面所說的,才華橫溢的僕人,尤其是婢女,她們的贖身價格自然是最高的。

其實還有一點,不是每個僕人都是直接沒買斷的,他們大多數並非終生為奴,而是有期限的,期限已滿,自然就可以離開,當然如果想繼續待下去,僱主也同樣會發工錢。

倘若有的僕人被贖身之後,從理論上講大家自然是平等的,然而並非如此,古代無平等可言,富貴豪紳、達官顯貴、皇親國戚,貴族世家,地主財主,他們的地位肯定要比這些被贖身的僕人高的多。

所以說並不平等,只能說相對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或者喜歡做的事,因為種種原因,很多百姓都是生活所迫才做僕人,所以一般也都是絕買,意思就是終生為僱主家效力,而僱主也要負責養他。

只有少部分人是逼不得已,這些僕人就會有「工資」,等到期滿或者自己攢的錢足夠了,也就離開了。

【文/羽評郡主,歡迎關注】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僕人和僕人是不同的。

大體分為2種,

一種是活期,也就類似於今天的簽約保姆。簽約時候註明服務多少年,年限到了就自由了。

一種是死期,也就是終身在這家服務,終身為僕人,自己生的孩子也是僕人。

活期僕人的價格很便宜,一般管吃管住,再給幾兩銀子都行了。如果是未成年人,比如小丫鬟之內,可能連銀子都不給或者象徵性給一點,只是管吃管住。

滿清小說裡面記載,有個富貴人家買了個七八歲的小丫鬟,活期使用4年,只給了1兩銀子。中間人還扣了一些,最終只到了幾百文錢。

但有手藝的就不同。

比如有個丫鬟很擅長燒菜,同樣的幾年服務期,就賣了十幾兩白銀。

當然,活期僕人的待遇相對較高,主要是主人家不能隨便虐待(犯錯的打罵除外),生病要給看病。

因為這些僕人服務期限一到,就會離開主人家回到自己家。如果期間受到虐待或者病死,僕人家屬一般都會去告狀,主人家要賠錢甚至坐牢。

死期僕人的賣價比較高,至少是活期的幾倍,但待遇差。因為終身都在主人家為僕人,死期的僕人一般沒有什麼地位,要打就打,要罵就罵。只要不給打死,慢慢折磨死或者病死了,也無人會管,自己父母都賣了孩子,誰還去管。

說白了,活期的僕人就是今天的保姆,而死期的僕人則是標準的奴隸了。

看看紅樓夢裡面,王熙鳳抓丈夫賈璉的奸,上來就把兩個幫忙望風的小丫頭打的一塌糊塗。

看看,王熙鳳「說著便揚手一掌打在臉上,打的那小丫頭一栽;這邊臉上又一下,登時小丫頭子兩腮紫脹起來。」這一下子就是狠狠打的兩個耳光。

不僅如此,後面王熙鳳又說「燒了紅烙鐵來烙嘴」,最後又是「說著,回頭向頭上拔下一根簪子來,向那丫頭嘴上亂戳,唬的那丫頭一行躲,一行哭求……」

這哪裡把小丫頭當人!

自然,這種僕人的賣價比較高,畢竟等於做奴隸了。

話劇《茶館》就有這樣一幕:劉麻子花十兩銀子買了康六的女兒康順子,又以二百兩的價格賣給了龐太監。

自然,因為賣給太監做老婆是缺德冒煙的事情,賣價會高。但即便不是賣給太監,只要是死期的僕人,售價不會太低,除非趕上饑荒的荒年。

尤其是一些有特殊才能的丫鬟,比如擅長女工(要有晴雯那種水平),可以賣到幾十兩到幾百兩銀子。

紅樓夢裡面的幾乎所有丫鬟,包括襲人、晴雯、鴛鴦都是死期的僕人。

除了以上的以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僕人,就是所謂的揚州瘦馬。

就是買一些相貌美麗的小女孩,進行長期的琴棋書畫訓練,到成人以後將她們賣給有錢人做妾。

這種瘦馬的價格很高,但地位低下。因為即便是死期的丫鬟,原則上是不需要賠主人睡覺的。如果主人強行佔有丫鬟,一旦丫鬟去告狀,主人就會倒大霉。

比如紅樓夢裡面的鴛鴦,不嫁給賈赦就不嫁了,賈赦也不能怎麼樣。

但瘦馬不同,只要有錢人出錢就得嫁。不管對方是老頭子還是痴呆還是醜陋不堪的人,瘦馬都得陪上床,自然沒有地位。

瘦馬價格有多高呢?

紅樓夢的賈赦,費了八百兩銀子買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來,名喚嫣紅,收在屋內做妾。

八百兩呢。


今天的保姆不同於古代的僕人,因為保姆是一種職業,而僕人則是一種奴役。僕人分為男僕和女僕,男僕是奴,女僕是婢。在清朝買一個僕人最低不要錢,最高兩千兩左右的銀子,一般價格都在五兩以上到三十兩左右。福垊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買僕人是永久性買下的,是主人的私人財產。就如同《唐伯虎點秋香》的唐伯虎一樣,直接叫9527,表現好才賜名(冠主姓)華安。當然也有很幸運的僕人,比如和珅的家奴劉全。

僕人的價格因為地域、時期、性別、相貌、技能、年齡、健康、中介、主人(身份)不同而價格不同。古代最高身份是皇帝,然而皇宮裡的宮女不算傳統意義上的僕人,她們不是皇帝購買的,而且她們吃得還是青春飯。太監雖然是終身在宮中為奴,但他們不是賣給皇家的,而且凈身還是自費,也不算本文所說的僕人。

最廉價的僕人——一文不要

在處於災荒之年或者家道遭遇重大變故,兒女無以為生時,父母只能賣兒鬻女。而且那些長期處於貧困線而又遭遇饑荒或者不幸的人。他們的兒女沒有文化、沒有力氣,個個面黃肌瘦,甚至還病懨懨的。人生最大的不幸,不是賣兒鬻女而是為了讓孩子活著,連賣兒鬻女都沒人要。為了讓兒女能活著,他們不敢奢求通過兒女走出災荒乃至於改變不幸。在被逼無奈時,他們往往會一文不要地把兒女送人為奴為婢。只為可憐的孩子們能有口飯吃,至於其他,他們不敢也不能奢求。

最昂貴的僕人—兩千兩銀子

這裡的最昂貴的僕人也算得上最高貴的僕人,而這個最高貴的僕人就是小妾。但這個小妾不是一般的小妾而是揚州瘦馬。揚州瘦馬就是窮苦人家將自己的女兒通過牙公或牙婆(中介)賣給「養馬人」(商人)。那麼為什麼把可憐的女孩叫做「瘦馬」呢?那是因為她們很瘦很小(腳)很弱,像弱不禁風的小馬一樣,被人騎。商人從貧苦家庭中選來「瘦、小、尖、彎、香、軟、正」的小女神,通過禮儀培訓,才藝(歌、舞、琴、棋、書、畫、文、牌)教育,梳妝打扮尤其是房中術,讓她們成為瘦小玲瓏可愛又多才多藝的傾城絕色。然後她們之中的最美最有才的往往會被最有錢的鹽商們購買,從而成為他們的小妾。這樣一個絕色往往能賣到兩千兩銀子。按購買力摺合成當今的人民幣的話那得幾百萬。小妾的結局不見的多好,有幾個小三不讓原配虐呢!

贖身多少錢?

買車是越來越不值錢,買房是越來越值錢,這買奴也是。不過贖身,不僅要看僕人的意願和財力更要看主人的意願。就怕主人不厚道,漫天要價就不好了。雖然可以通過告狀解決問題,但僕人就是僕人,誰叫衙門自古朝南開呢!不過,大多數人贖身並沒有那麼難。那麼問題就來了。

贖身後的僕人能與主人平起平坐嗎?

恢復了平民身份後,理論上此時大家都是皇帝的子民,可以平起平坐了。然而在觀念上,你曾經有過為奴身份還是會被歧視的,尤其是被曾經的主人輕視的。而且當時還有這樣一個習慣,那就是曾經的僕人遇到曾經的主人都是喊叔,也就是自降一輩表示尊重。當然也有例外的,比如乾隆廿四年,廣西蒼梧縣余姓人家,遭遇大的變故,以至於連僕人都養不起。僕人邱以誠也只好再就業了,外出打工的僕人變成了打工皇帝——老闆。衣錦還鄉之際,破落的余家當著眾人的面向邱掌柜要贖金。您猜邱掌柜怎麼做?給錢喊他叔?不對,不對,邱老闆飽以老拳。如果不是邱老闆人品有問題,那就是余家對曾經的小邱真的很不好。這也難怪,那時候對自己的奴隸好的人並不太多。


在封建時期的時候,人身權利非常不平等,但是就是在這個不平等的時代里人家僕人一年的工資就能在北京買百平方米的房子,我們現在普通的農村人掙一輩子怕也是買不起吧。

但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特點,他們的錢雖值錢,卻是用自由去換取。作為僕人的人,不僅要對主人的話言聽計從,從另一點來說,主僕之間的地位本就是不平等的。那麼,在清朝的時候,如果想要買一個僕人要多少錢呢?

有人對古代和現代的貨幣進行了換算,清朝時候的一兩銀子,差不多就相當於現在的200塊錢。曾經有本史書上記載過,有一大戶人家想要買下兩個兄弟做雜役,共花了十五兩銀子。也就是說,在清朝的時候想要買兩個男性僕人,差不多隻要花現在的3000塊錢就可以了。

不同的僕人,他被買下的時候「價錢」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是那種膚白貌美的人,可能就會有主人願意花下大幾十兩的銀子買回去做小妾。「價錢」一般也和當年的年景有關係,若年景不好的話,很多父母養不起家裡的孩子了,就會把孩子賣給別人做僕人,總比跟著自己餓死好。

這時候的「價錢」,一般來講就會很低。如果一個僕人想給自己贖身的話,必須要主人家的同意。僕人自己想私自逃跑的話,輕則被判處一輩子不得贖回自己的身,重則就是要送去處死的。

人身不平等不僅僅只體現在買賣人口上,在封建朝代的法律中,就很明顯的體現了主僕之間的地位高低。清朝有條法律是這麼說的:僕人和主人家的妻妾通姦的話,僕人是要被處死的。但如果主人和女僕人通姦的話,只是罰主人三個月的俸祿罷了。

這其中有一點必須要說明,這三個月的俸祿,不是賠償給被欺辱的僕人的,而是賠償給朝廷。清朝官員對於這一條法律,是這麼解釋的:僕人有時候可能會拿一些虛假的事情去威脅主人,甚至有些不安分的僕人會自己爬上主人家的床。

男女之事在封建的古代是很難說清的,若這三個月的俸祿是罰給僕人的,難保不會有人為了這筆錢去故意陷害主人家。而僕人和主人的妻妾通姦要處死,是為了給那些地位不高但是又心思歹毒的小人做思想暗示,提醒他們不要做些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

地位雖然非常不平等,但在大家不要以為僕人都是睡柴火間的。我們就拿清朝的京城來舉例,在京城普通的一套小瓦房,大約有四五間房間的那種,一般售價差不多在七八十兩左右。但是那時候的普通僕人,一個月能拿到的月例差不多就有六七兩了。

也就說這種瓦房,一個僕人用一年的工錢就能買下。我們現在看北京的房價非常高,大家可能想不到在古代的時候是這麼便宜吧。當時的人口不多,不像現在一樣住房壓力這麼大。

當時還沒有出現炒房這個概念,也很少有人會買很多套房。而且封建社會的家庭一般都是「不分家」的。很多人只要是父母都健在的,為了侍奉父母,一般都會和兄弟一大家子住在一起。


在清朝,要是想買一個僕人,花不了你多少錢,甚至價格低的超乎你的想像。

我們經常在清代劇比如《鐵齒銅牙紀曉嵐》 《康熙微服私訪》中可以看到某些賭徒因為賭輸了錢,沒法還,就拿妻子兒女抵當,有些還會有在大街上一位女子賣身葬父,由此可見在清朝,買一個僕人的價格也就是一次賭博的錢,或者一副棺材錢。

引一份資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這一家四口,兩對夫妻,一共才二十五兩銀子,合著一個人才六兩多。

在清朝的銀子換算成我們現在的RMB 一兩銀子也就是180~200元,也就是合著這一個人最高才1200元,要知道,在現在的中國,別說買個僕人當媳婦,就算你好吃好喝好伺候的通過你的真實感情讓女孩心甘情願的嫁過來的,少說也得一二十萬吧。

或者 通過相親而最後買了的媳婦,那更是漫天要價,並且還有這有那的要求,唉 哈哈 扯遠了。

總之,在清朝,買一個如花似玉的美貌僕人也不似今天這般困難,要花盡父輩們一輩子的心血。


乾隆年間,僕人的價格,大約在十兩銀子之內。

當時的購買力摺合現代,一兩銀子約等於如今的180—200元。

換言之,買一個奴僕,如果不出意外,幾兩銀子就能拿下,如果是身材消瘦,面暗肌黃,光看著就弱不禁風的,花費也許更少。

除此之外,還要加一些意外因素。

比如說在明末清初年間,還遺留有「典當妻女」的惡俗。

打個比方,一個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賭,結果賭光了全部身家還欠了一屁股債,那他就會選擇將自己的妻女做為抵押,「典當」給債主。

而通過這種方式由尋常百姓變成僕人,這對妻女的價格,很可能就比尋常的奴僕價格貴一些,但歸根結底也不會貴到哪裡去。

還有一種是因為生活所迫,自願賣身的奴僕,比如大家在影視劇中常見的「賣身葬父」,這種就會是賤賣,一些有錢的商賈老爺們見了,就樂於花小錢,買了丫鬟帶進府里伺候起居,當然絕大多數人還得看面相。

第三種,則是做工的夥計。

比方說給地主耕地的長工短工,買來奴僕之後,幫著主人幹活,或者乾脆負責全部的體力活動,主人當甩手掌柜,臟活累活都交給他一個人干,這種奴僕以男性居多。

可我們還要加一個前提條件,在明朝,甚至是到了清朝中期,官員們的俸祿並不多,將灰色收入排除在外的情況下,官員們每個月到手的俸祿,只有幾兩銀子不等,除去養活一家老小,也剩不下閑錢去買奴僕,為自己伺候起居。

所以購買奴僕的,一般是商賈大戶,手裡不差銀子,又想讓生活提高檔次,事事有人伺候。

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賣身的人,封建社會基本沒有什麼社會福利,很多人窮困潦倒一生,甚至連飯都吃不上,礙於生活所迫,只能賣身求榮,而這裡的榮,也不過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兩口飯不挨餓,所以市場不缺貨源,價格就會被人為壓低,幾兩碎銀就買一個奴僕的現象,在清朝時也屢見不鮮。

當然,能買的起的,非富即貴。

清廉的官員或者大眾家庭,苦於囊中羞澀,是連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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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古代奴隸人的命比草還賤。直到了清朝,這句話都依然管用。封建王朝的發展史,同時也是中國奴隸的墮落史。清朝的統治民族所以滿族,前身是女真族,雖然現在56個民族是一家,彼此不分你我。但在古代,這些民族矛盾還是很嚴重的,從奴隸的販賣和交易上就可以看到這點。當時清朝統治時,大部分漢人都淪為奴隸,為了生活被迫被買賣。市面上有著明確的明碼標價,也就是說,那時候的漢人奴隸,和現在的商品一樣,被標上價格放在路邊待人挑選。

僕人是好聽的說法,實際上奴隸的命運比動物都不如。這對於擁有智慧的人來說,是難以忍受的。買奴隸也是有著標準的行情價,清朝政府十分支持這種行為,而且有相關的皇法來限制奴隸,奴隸是不能擅自在社會行動的。

而在當時,奴隸的價格在一兩銀子到幾十兩銀子不等。以前的一兩銀子,換算到現在的貨幣,也將近200元左右的人民幣。在清朝的時候,也出現過花了相當於現在1000元的價格買了一家四口的奴隸。也就是平均一兩多銀子,就買斷了一個人的命運,而5兩銀子,就買斷了一個家庭的命運。這些奴隸失去人身自由,並且被清朝的奴隸制度所壓制,根本難以翻身。

市場也同時是多種多樣,價格參差不齊。奴隸的市場也看臉,有賣到搶手的,也有根本賣不出去的。需要壯士就屬強壯身體好的最貴,價格去到了幾十兩銀子。想要侍女小妾的就屬漂亮的最貴,高達百兩銀子都是有的。而且這些被買賣的奴隸必須無條件聽從主人命令,即使是被殺了,那麼也不會觸犯法律,這就是當時外族統治對於漢族人的一種殘暴統治,一種民族血液上的輕視和不平等,加劇奴隸的誕生,催化社會民族矛盾。

有需求就肯定會導致市場上的奴隸越來越多。這樣的背景下,越來越多人用歪門邪道的辦法,來使一些人無可奈何變成奴隸,使一些平民家庭,家破人亡,最後走上了被奴役的末路。這種扭曲的社會風氣,使這種滅絕人性的事情惡性循環,不停地發生。一旦變成奴隸,那麼生死便在奴隸主的手中,生命等於進入了下一個階段的絕望。

我們平時看到的一些賣身葬父等等的歷史典故,在清朝是十分密集平常,這些賣身葬父的背後可能是一段悲慘的故事,是孝道盡頭的無可奈何。但在那個草菅人命的時代角度來看,這變成了統治階級和外族的一種樂趣。玩弄人命的樂趣。這些賣身葬父的奴隸的價格就更低了,所以清朝之所以落後,本質還是在於社會風氣十分糜爛,而有效有文化的政治階層過少。

那時候漢人若是行政,那麼都可以算是當時漢族人的驕傲了。而從奴隸翻身從頭再來的就是少之極少了。奴隸的命運太過悲哀,這種野蠻不堪的現象,後來也導致階級矛盾爆發。統治階級的無度,以及名族歧視的嚴重,就導致了後來推翻封建的歷史革命。古今中外,細細來看,也都是一場奴隸打到奴隸主的翻身史。


清代買一個奴僕的價格是隨機的,不是固定的,價格是看當時賣身時的情況而定的,幾兩銀子,十幾兩銀子,二三十兩銀子,上百兩銀子的都有,普遍通用價格是十兩銀子買一個奴僕。

古代普通民眾的生活普遍比較艱辛,經常食不果腹,吃不飽穿不暖,底層人民為了生存,經常有因為各種原因賣兒女換銀兩過日子的無奈之舉。

古代的人是不存在人權的,人口是可以自由買賣的,還存在有人口交易市場,專門買賣人口的市場,簡稱人市。在古代人的思維里買賣人口是正常的,合法的。

1、清代買奴僕的價格

前陣子的熱播劇《那年花開月正圓》,劇情是以陝西省涇陽縣安吳堡吳氏家族的史實為背景,講述了清末出身民間的陝西女首富周瑩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

電視劇開篇第一集就講述了周瑩的爹(周老四)因為賭錢輸了,把周瑩賣給一大戶人家為丫頭抵賭債。

劇中周瑩問他爹這次把她賣了多少銀子?周老四說15兩銀子,比上次多賣了5兩銀。也就是說上次的賣女兒價是10兩銀子,這次是15兩銀子。

過了一段時間,周老四帶著銀子去沈家贖回女兒,得知女兒己經從沈家逃跑了。沈家二少爺依然對周瑩念念不忘,願意花三百兩銀票買周瑩為奴僕,利誘周老四重新寫賣身契把周瑩賣給他為奴僕。

周老四收了三百兩銀票在賣身契上按了手印,答應沈二少找到女兒周瑩就給他送去。

周老四找到女兒,發現周瑩已經是吳家少奶奶了,後來不堪沈家少爺的百般糾纏,要他把女兒周瑩找到後送回給他,就在人市(買賣人口的市場)上買人,有人出1兩賣身銀要他買的,他嫌孩子小,沒有要;花了5兩銀子買了個姑娘認為女兒,改名周瑩給沈家少爺,當是把女兒買給他了。

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有幾次提到人口買賣的價錢,都是不一樣的價格,1兩、2兩、5兩、15兩、20、30兩的,幾百兩的畢竟是少數,也就是說人口交易是自由的,買賣雙方是自願的行為,買賣奴僕的價格是可以視情況而定的,並沒有固定的價格,普遍平均價格應該在幾兩到二十兩之間,不會太高的。

2、利滾利,難贖身

如果奴僕要贖身,按理應該是按賣身契的價格贖回的,但是因為賣到他們家裡了,人是主家的,吃住在他們家裡,主家買奴僕等於是做買賣,做買賣利滾利是難免的。

一般都是不會這麼容易就讓贖回的,要贖身就得看主家怎麼說的了,主家願不願意放你走?花多少銀子肯放你走?

比如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周瑩被賣到沈家後,她雖然是僥倖逃出了沈家,但是賣身契卻一直在沈家二少(沈星移)手中。

雖然吳聘(周瑩老公)用了方法去要,但是沈星移就是不給,說什麼都不給。遇到這種主家基本上是不可能贖身的。

3、贖身後與主家難平等

就算是僥倖贖回身了,在古代等級制度森嚴的社會,除非你變成有權有勢的人,不然不可能跟主家平等的。以前有句話說:「一日為奴,終身為奴」,很難翻身了。

好比周瑩,雖然之後貴為吳家少奶奶,但是沈家的人還是說她以前就是個丫鬟,不把她當成有地位的人看。周瑩算是成功人士,後來也是有地位,翻身成功的個例,但大多數賣身為奴後的人都是贖不回身,很難再翻身的。

所幸,推翻了清王朝,走進了新社會,民主社會,普通民眾也有人權,法律不允許販賣人口,大家都是相對平等的,人民安居樂業,生活有保障,感謝這個好時代。


謝邀。我來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買一個僕人多少錢,其實價格區間是非常大,主要得看這個僕人的賣相如何,也要看這個僕人是用來做什麼的,看他會不會什麼手藝的。說白了僕人也是一種貨物,不同的貨物價值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女的比男的好賣點,價錢也高一點。

如果是一個最普通的,買來打雜的僕人,便宜的只需要幾百文錢就夠了,如果碰上鬧災荒的年月那就更便宜,有時候甚至只用半袋米就能買到個人。電影1942里就有這樣的情節,相信看過的人都有印象。

如果是長相稍微好點的,看著不讓人倒胃口的,還會做飯,會點簡單的手藝的,那麼買一個大概需要幾兩銀子,一般不到10兩銀子就可以買到一個人。

再高級點的,女的長相好看點的,口齒伶俐點,機靈點的丫頭,再會做飯,會點女工活的,那可能就得幾十兩銀子了。

如果是男的,年輕力壯的,身子沒毛病的,腿腳勤苦點的,基本也能賣上這個價。

再貴點的,那就是會才藝的了,會點琴棋書畫,會唱點小曲的,長的也好看點的丫頭,那價錢可就貴了,少的幾十兩,多的都能賣到幾百兩。

大家看慣了古裝片里的主角們花錢大手大腳,可能多古代的銀兩價值沒什麼概念。其實幾十兩銀子已經不少了,不同的朝代一兩銀子大概相當於現在的幾百到兩千塊不等。

但是,還有很重要的一個情況,古代人其實都很窮的,除了當官的,還有大財主這種的大戶人家,普通的百姓家裡一般都是拿不出幾兩銀子的。

這種情況不光古代有,其實就算是到了七八十年代,就在幾十年前,中國的廣大農村家庭也依然普遍很窮,大部分的農村家庭都是沒有存款的,這種情況一直到了取消農業稅才好點。

再說會清朝的僕人,買來的僕人用不用給他發工資呢?答案是不用,說的難聽點,在當時的封建社會裡,僕人就是主人家的財產,地位就跟主人的牛馬差不多。牛馬需要給它們發工資嗎?當然不用。能管飯吃就已經讓僕人們感恩戴德了。


古代的富庶大戶人家都買幾個僕人,前呼後擁的伺候,照顧主人的生活起居。買賣僕人是很尋常的交易,還衍生出了以此為生的的職業—人牙子,但是僕人並非是明碼實價、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僕人品相的優劣、就業技能和崗位不同、典賣性質的不同都會對僕人的價格產生影響。

一般的僕人的售價就是幾兩銀子。有史料記載乾隆年間,一位富商用25兩銀子買下了一家四口為奴,這一家四口為兩男兩女都是成年壯丁,平均每人摺合6兩多銀子。

買來當普通家丁的男僕價格一般就是幾兩銀子。若是身體強壯些,主人家特別中意的,就要貴些,值個十幾二十兩。那些面黃肌瘦,看上去肩不能提手不能挑的,就得遇到大發善心的買主才會出個幾十錢、幾百錢買走了。

女僕價格就得看樣貌和用途了。普通做丫鬟的女僕也是幾兩銀子。樣貌較好的,大戶人家買來做妾室的,價格就貴了,幾十兩、幾百兩甚至上千者都有。

古代最貴的小妾當屬「揚州瘦馬」了。所謂的揚州瘦馬就是人牙子低價從窮人家買來標緻的小女孩,調教她們琴棋書畫、化妝技巧、百般淫巧,然後賣給富有的鹽商做小妾。人牙子挑選女孩很嚴格,三寸金蓮必須符合「瘦、小、尖、彎、香、軟」的標準。這些女孩都是很瘦弱,像馬匹一樣被販賣,因而叫「瘦馬」。

明清時期的鹽商富富得流油,為滿足他們的畸形性趣而興起的「養馬業」很暴利,人牙子買女童時不過十幾兩,賣給富商上千兩,故而時人趨之若鶩,許多貧家女子被調教成瘦馬賣到全國各地。

還有些特殊的情況,比如說大災之年,難民遍地,為了生存典賣妻兒者甚眾,根本不用花錢幾斤小米就能領回家了。有些為了孩子能活下去,就乾脆送給大戶人家當僕人了。

以上說的都是簽死契的典賣,一經典賣終身都是主人的私產。古代還有一種買賣僕人形式,就是簽一定期限的契約,合約期內僕人按吩咐勞動,主人按約定支付月錢。契約期限一到,僕人可以選擇離開或者繼續簽約。如果僕人要走,主人也不能強留。這種僕人的價格一般沒有死契的價格高,但有一定的自主權,相對而言比較有尊嚴。

在清朝,僕人想要為自己贖身脫離賤籍是很難的。首先必須得主人開明,同意贖身;其次得湊夠贖身的錢財。為富不仁者常有,慈悲心腸的不常見,要遇上個開明的主子並不容易。一般的僕人收入微薄、還得養家糊口,想要湊夠贖身費用猶如天方夜譚。

即使足夠幸運得以贖身,也還是低人一等的,永遠不可能有和主人比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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