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里有些領導喜歡搞小團體,爭權奪利,他們所爭奪的利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


學校里有些領導喜歡搞小團體,爭權奪利,奪的利主要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一是爭重要崗位。在學校裡面,像人事、學生處和財務科,這些單位就是通常所講的管住人財物的重要核心部門,誰的人佔領了這些位置,那麼私人之間有點什麼事也就好辦多了。

二是爭職稱評比。雖然說現在很多學校的職稱評比越來越規範,符合條件的人往往都能評得到,但是有些不符合條件的人卻也想評上,這個時候小團體的作用,在這個關鍵工作上也就能體現重要作用了。

三是爭話語權和學校地位。在學校裡面都有處於同一級別的領導,在這個時候,誰可能都不一定會服對方,那麼有人提出一個議題,能否通過,就要看誰的影響力大,看誰在學校裡面更有地位,看誰更有話語權。

不過,話講回來,現在很多學校還是風清氣正的,上面講的這些現象雖然有, 那也是在極少數個別學校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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