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12月27日11部門聯合出台校園欺凌整治方案欺凌實施學生將送工讀學校?
最近,校園霸凌時間,刷了朋友圈的頻。實際上,很多校園欺凌行為,不是近期才有,只是因為互聯網自媒體的出現,網路事件的快速傳播效應,才讓校園的灰色地帶頻繁曝光,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作為孩子的家長,每每碰到這樣的事情,總是感到無比的揪心,卻又無能為力。這麼快教育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等11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足見國家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很感謝這樣的政策出台,至少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治理方案》首次明確,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各地各校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按照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的原則,《治理方案》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確保把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但是在我看來,對於這個問題,僅僅有法可依是不夠的,當制度被違反時,說明傷害已經發生。我們需要全社會都儘力去避免這樣事情的發生,因為避免傷害比懲罰錯誤要容易得多。很多孩子從對自己的行為所導致的後果並沒有明確的認識。
在知乎上,有一句話另外印象深刻,「許多孩子的善意和惡意都是赤裸裸的,不加修飾,不計後果,他們從不考慮後果」。一些施暴者的惡意,若是得不到及時的制止,那麼在不計後果的行為模式下很快會導致極端事件的發生。這些施暴者可能會在悔恨中度過一生,也有可能在長大之後變成了不分善惡的真正的惡魔。所以,希望家長、老師要端正態度,正確對待校園欺凌這種事情,儘可能將欺凌扼殺在搖籃中。
其實,校園暴力不只是孩子的問題,是家庭教育中的問題,是教育管理的問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我們常說不以善小而不為,不已惡小而為之。作為孩子的管理者和監護者,老師和家長正確引導孩子認識自己行為的能力,不能太軟弱被人欺負,默默忍受凌辱,這是法律都不能容忍的事情;不能太過跋扈放縱,如果以前說是強勢,現在就是違法犯罪的事。儘管有了法律可依,但作為媽媽的我,希望法律更能引起人們的敬畏之心,更用心地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因為校園凌霸,傷的是別人家的孩子,毀的,可是自己的骨肉!
有一項調查顯示,小時候被人長期欺凌的,抑鬱的概率是其他人的4.8倍,焦慮是其他人的4.3倍,自殺的概率是其他人的18.5倍。面對這樣的整治方案,我們都應該向校園暴力說不!
校園本應是凈土,奈何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作為老師,每次看到中小學校園欺凌現象的新聞就痛心不已。如今,官方首次界定「校園欺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忍不住為之點贊!
《治理方案》對學生欺凌給出了明確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各地各校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說真的,每次看到新聞或者網路流傳的視頻里,那些施暴者對受害者施加暴行,甚至還得意洋洋地錄下來傳到網上,只要是三觀正常的普通人,都會感到不可思議和義憤填膺。雖然我們也理解,人口基數大,什麼樣的孩子都有,但還是無法想像,到底是怎麼樣的家庭環境,才能讓十幾歲的孩子變得這麼兇殘!
是的,兇殘,我用了這個詞,這就是我的感覺,花一樣的年紀,為什麼這麼心狠手辣?
「西安某學院17歲女生遭同宿舍5名女孩群毆:2016年5月19日,17歲女生小宜看到陌生人靠近,就會渾身發抖,蜷縮起來說「別打我」,而她這樣的反應,只是因為連續兩次遭受同宿舍5名女孩的群毆。」
「重慶女生太邋遢被5同學圍毆打成十級傷殘:重慶市榮昌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多名初中女學生共同毆打另一名女生蘭蘭,導致其傷殘。而這一事件的起因,竟是蘭蘭在住校期間因不注重個人衛生,而引起同寢室其他女同學「公憤」。5名女學生隨即一起打耳光「教育」蘭蘭,導致其十級傷殘。」
「北京中關村二小校園欺凌事件:北京中關村二小一名學生家長在文中稱,孩子長期遭到同班兩名同學的霸凌,11月24日更是被兩人用廁所垃圾筐扣頭。事發後,孩子出現失眠、易怒、恐懼上學等癥狀,經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
諸如此類新聞,讀之痛心,還有更不堪的,不忍列舉。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青少年暴行不能以「孩子還小」為由就輕描淡寫地處理,教育是需要「戒尺」的,各位,你們覺得呢?
終於有相關方案出台了,現在校園欺凌日益加重,有的學生頂著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為自己再怎麼傷人都沒事,反正有相關法律罩著,但是人的品性好壞從來不以年齡作為界限,小時不加以引導,長大還得了?
工讀學校是中華人名共和國為有輕微違反法律或犯罪行為未成年人開設的特殊學校,不屬於行政處罰或刑罰的範圍。工讀學校很有重開的必要性。
青海15歲少年服毒自殺,校園霸凌!
海南15歲少女遭圍毆,扒光衣服拍視頻!
北京中關村小學校園欺凌事件!
延安吳起縣中學校園欺凌事件!
安徽懷遠火星小學副班長逼同學喝尿!
我想,我不用再舉例了,曝光的尚且如此之多,何況還有更多的校園欺凌案例沒被曝光。
人們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從小抓起,沒什麼不好。那些擔心工讀學校對孩子身心會有所創傷的人,就不用再找理由了,不想去,就要剋制好自己,法制社會,豈容你這樣為所欲為,再者,工讀學校只是部分行為較輕微的學生去,對於情節嚴重的,直接移送司法機關。
剛剛看了安徽懷遠縣火星小學的欺凌案,就看到了這篇報道:12月27日,教育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等11個單位聯合印發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治理方案》提出了對校園欺凌由教育,到送工讀學校,再到由公安,檢察,法院為主的一系列之處置辦法。應該說是真正的合民心,順民意,在適當的時間,採取了最恰當的治理措施之舉。讓我們再看看安微火星小學發生的校園欺凌,就明白校園欺凌是多麼嚴重,又是多麼需要及時治理。
安徽懷遠縣火星小學,從視頻上著,是一座非常現代化的小學校,寬敞明亮的教室,整齊時興的桌椅,牆上貼的,地上擺的不比任何一所城市的小學差。但空蕩蕩的教室,只有7名學生。這也罷了,畢競農村,生員是不足的。看了這一切我們的心會熱:國家對教育的投入,真不含糊。但當我們看了視頻中學生,家長的反映,心就冷了。怎麼回事呢?
這個6年級班的班主任叫顧利珍,她任命了一個13歲叫小賜的男生當副班長。副班長擁有替老師檢查作業,監督背書的權利。由於有這麼一點小小的權利,小賜就開始向同學們收取好處。開始僅是要零食,後來開始要錢,數額由小及大,幾十元,到幾千元,一女孩競給了萬元,據說總數已有數萬。不給怎麼辦?用掃帚狠狠打;蹲馬步;撕作業本;強迫吃屎喝尿。這是一個13歲的孩子所為嗎?我不敢相信,也不願相信,但大家可以看看學生的說法。同時讓我們看看家長及學校的事後反映。
視頻中聽到家長的反映:大多家長發現孩子偷錢不是問為什麼?而是狠狠揍孩子,聽到孩子受欺凌也只是認為老師為自己的孩子好。多麼安份又多麼善良的家長啊!而老師呢?在長達幾年的欺凌中,作為老師的顧利珍就沒發現嗎?校領導就沒耳聞嗎?事情敗露之後,副班長小賜很快選擇了轉學。老師顧利珍,校長被撤職後也馬上調離了,全逃之夭夭。一場惡劣的欺凌案要這麼簡單的消聲滅跡嗎?……
近年來校園欺凌案時有發生,男孩被打,女孩被扒衣服,各種污辱,持強凌弱的行為在校園發生。究其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沒有切實有效的手段來防止發生和懲治發生。以至欺凌者氣餡更甚,被欺者忍氣吞聲。校方管理也無從下手,深不得,淺不得。深了家長叫真兒,淺了「隔靴搔癢」。家長,社會各界早已對校園欺凌深痛厭絕,無法容忍。所以前段日子北京法院對校園欺凌案的判決一出,叫好之聲一片。但作為個案。它還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全部做法。
現在好了,有了11單位聯合出台的《治理方案》,在氣勢上就是對校園欺凌行為的震懾,校方和老師應該揚眉吐氣,大膽對付社會和校園內的歪風邪氣了。但無論老師,還是校方,要正人先正己,絕不能出現類似於安微火星小學顧利珍的問題。學校任重道遠,說到底孩子們的問題還是教育為主。輕微的在教育,屢教不改的可以進「工讀學校」,這就帶點強制性了。至於越界過深,涉及到違法,犯罪等問題,那就是公安,檢察,法院的事了。相信:這一舉措出台,校園欺凌該收場了。
內容有些偏離題目了,只是一種情感抒發而已!
學生在校學習,自古以來教師就有批評教育的權利與義務,但是現在,又有多少教師願意去管理學生,我們不能夠否認絕大多數的教師願意去說道一下學生,但反面案例就太多了,就不一一舉例再次說明了!
記得前幾年政府部門好像說過,教師有批評學生的權利,可教師真正去教育學生,誰聽呢!你又有何種資格去管理,出了事情,誰來保護你呢
要教育學生,請給一線教師、最底層的教師最起碼的尊重,否則,一切都是閑扯淡!
各種保護祖國花朵不容傷害的噴子麻煩,請繞行!
聽到這個消息太高興了!對孩子的教育是門很深的學問,我也懂得不多。但我知道,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可能會有少部分孩子由於各種原因走彎路,甚至走上邪路。這不可怕,及時引導、教育、矯正,幫助孩子認識錯誤,改正過來,仍然可以是一個好公民,國家的建設者。浪子回頭金不換!怎樣幫助浪子回頭,必要的懲戒必不可少!以往社會對於犯有過錯的未成年人過於寬鬆(個人看法),又有幾個孩子從靈魂深處反省?反而更加蔑視法律的威嚴,在放縱的路上越走越遠(相關案例見到不少)。懲罰,可以幫助其中部分孩子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除惡即是揚善,今天出台的方案對所有未成年人都是一個喜訊!
越來越多的校園欺凌事件,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影響,為了讓孩子能在學校里安心學習,這個整治方案非常有必要,且勢在必行!對一些性質惡劣的行為,對相關人按照少年勞改犯的要求處理都不為過。
11部門聯合整治校園欺凌案表示贊同,但是對欺凌毆打學生的未成年不應該送工讀學校是應該判刑,我們總不能讓未成年感覺法律對他而言不肖一顧可以對學生欺凌毆打還有一些未成年殘忍殺害本室室友這樣的未成年也要送工讀學校嗎?我們的法律對未成年太過輕鬆並沒有治本造成未成年殺人槍卻盜卻欺凌歐打扇臉脫衣一切惡行,我們能容忍嗎?難道把他們送到工讀學校就是懲法嗎?我看還是未成年犯什麼罪就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這樣合情合法。
早就應該這樣子了,往往這樣的學生,在一般學校是很難有效地教育好的,推向社會只是無奈,對社會對學校也是一種危害。我早就說過,盡量每個省或每個市建一所工讀學校是很有必要的,因材施教。
推薦閱讀:
※有哪些一眼便愛上的句子?
※從「家長怒斥作業神器」能得到什麼?
※科學去哪兒·教育早報|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怎樣培養小孩的陽光心態?
※教師乾貨 | 教學反思要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