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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首付,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婚後雙方一起還貸,離婚會怎麼判?


=^_^=這種婚姻本身就是一個坑,最主要的是對女人來說太坑了!所以說女人們如果是這種婚姻的話建議婚前就應該放棄,哪裡還用得著結婚之後還要再來為這些事情而煩惱呀?

=^_^=就算是離婚時判了點財產給女方,那照親是少得可憐,還要相應的女方收入證明之類的,還有還款證明之類的東西一般情況下對女人的傷害都挺大;既然像這種情況的話,結婚前就該擦亮眼睛,像這種事情擺明了就是對女人的算計和坑。


本案中,該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進行分割,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部分可作為債權處理。

1、該房屋的產權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男方父母系房屋所有人。

2、離婚時,女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可作為債權處理,女方可主張享有共同還貸額二分之一的相應債權。


基本跟你沒有關係,因為沒你名字,而且是他父母的財產,除非他父母死了,但是死前你們沒有離婚,他兒子繼承全部財產後你們離婚才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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