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給你500w讓你離開他女兒你願意嗎?


如果是現在的我的話,我可能一咬牙一跺腳就答應了,因為我現在真的很窮,拿著這筆錢帶著遺憾幸福的過著一輩子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我手裡有幾十萬的存款收入可觀而且我們彼此深深的相愛,我會毫不猶豫的拒絕他,因為我覺得我可能給不了她特別好的生活質量,但也不會太差而且我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我賺錢的實力,至少我們以後不會為錢發愁,

如果真的在一起了他的父母雖然看不起我,但是我靠雙手掙前我也不會覺得自卑,以後的日子也會越來越幸福。知道他的父母真正的接納我。


真正的愛情比山高、比水深!有錢難買愛情來,也就是說,愛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浮現於生活當中。她的女兒如果不和你心意,恐怕也走不到一塊,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錢是死的,人是活的,沒有錢小兩口可以靠雙手和智慧去打拚,還有生活的緊迫感。500萬的確對一個小夥子來說,確實不少,如果你離開你最親愛的人,而為錢放棄,你會後悔的。


謝邀!

也有點怪了,最近提問題的如同一轍,最近就有人問,給你一個億讓你少活五年你幹嗎?云云!

先不提問者是否頭腦有問題,或者是遇到這種錢與愛情如何決擇的尷尬地步。那我就當一回顧問,給你講解一下錢與愛情如何選擇的問題,

從古到今,只有兩種人生存於世,其中一種人認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寧於讓錢壓死,也不讓沒錢bie死。這種人通常就是見錢眼開,有錢就有一切的表現,為錢而拋棄一切,從來不計得失與後果。

另一種人,遇到這種情況,往往是為了愛情視錢如糞土,為了愛不離不棄,為了愛敢以死相對。這種人和事從古至今曾出不窮,立傳著書,成為人們頌揚的佳話。

綜上所屬,不管你是哪一類人,只要不觸犯國家法律,不給國家和社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的情況下,所做出任何選擇,那都是你的人身權力。

謝謝!


不願意,一百個不願意,我覺得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何止500萬!真男人點一點??????。


如果我跟她女兒情比金堅,這500萬我不屑一顧!如果我跟女兒天天吵,天天鬧,那這500萬我收了,還要感謝她的康慨!


悟空又是你呀?!唉!問這些無用的東西。你是不是和丈母娘結婚?!不是!就得問她女兒,即你老婆,如你條乸也是叫你滾!那就沒意思在一起了。如果真是硬漢,連錢都不要,做男人要有骨氣!這分明看扁你沒屁用!。????????????????????


這不是願不願的問題,能拿500w讓你主動消失的人,肯定能拿500w讓你被動消失,前者可能會好聚好散,後者說不定禍及家人。當A和B都是相同的答案時,你只要做出選擇就行,至於選A還是選B,這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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