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有什麼不值得被稱頌的地方嗎?
06-02
整部作品所傳達的扭曲價值觀
《我不是潘金蓮》改編自劉震雲的同名小說。
從文學上來講,這部作品很優秀,揭示的主題很深刻,馮小剛在拍攝過程中,也創新性的運用了很多電影元素,范冰冰的表演也算是合格。
但這個故事的開端其實是很扭曲的。
李雪蓮的丈夫為了生二胎,哄李雪蓮辦了假離婚,結果轉頭就跟別人結了婚,還當眾罵她是「潘金蓮」,李雪蓮心裡不服,發誓要摘掉自己「潘金蓮」的帽子,自此走上了告狀之路。
但從法律上來講,李雪蓮並算不上是什麼「鬥士」,而是在胡攪蠻纏。
她和前夫的離婚手續是合法合理的,在法律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她因前夫哄騙離了婚,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合法、合理的賠償,但她的重點都放在了「潘金蓮」身上,這個層面上來講,李雪蓮完全不講道理。
為了一個不講道理的「道理」,李雪蓮自己花了近20年時間來跟行政、司法各個部門糾纏,這得浪費多少國家資源啊
所以,《我不是潘金蓮》在藝術上很優秀,在邏輯上說不通,簡單講就是三觀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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