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買房只出了首付的錢,女生要求在房產證上要求寫她名字,過分嗎?
貸款買房,在沒還清貸款的情況下好像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除非你一開始辦貸款時就加上名字。
其實我個人建議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首付男女平攤,婚後小夫妻共同還貸。如果真是男方先付首付買房子了又不想加女孩名字,但還想讓女孩結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我覺得不應該。如果那樣我就也給女兒貸款買個房子,婚後自己還自己的房貸。總比給不是自己的房子還貸強。
現在房子太貴,婚姻又不像以前那樣結婚就是一輩子,男方家長怕財產損失可以理解。但是既然男方在房子這已經怕自己吃虧了,請理解女孩子父母也不願意自己家女兒吃虧的心情。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要計較就都計較。以後的婚姻不會像以前那樣男方準備個房子把媳婦娶到家,媳婦就是你們家人了。生孩子,照顧孩子和公婆老公,家務活全包還要工作掙錢。這一切都會慢慢改變。
男方怕女的占你房子的便宜,女方也一樣的心理,不會任勞任怨的付出了。
說實話,這類問題,兩邊站腳助威的都非常多。
女性同胞要求加名字,理由也有一大堆,而且都沒錯。中國有這個傳統,男方買房,一塊住。只不過現在房子門檻太高了,成為一個家庭最重要的財產,所以結婚也必須要對房子的歸屬做出一部分前置安排。
男性同胞們攢點錢不容易,即使是父母掏的,也算是父母贈與自己的,首付算是門票,沒有首付款房子都沒有。所以男性只寫自己的名字也是說得通的,特別是婚前買的房子,只寫自己的名字,更是沒話說,畢竟女方一分錢沒掏,而且男女雙方此時從法律上來說,只是個「陌生人」。
那麼房子只寫男方名字,婚後一塊還房貸,會是什麼情況呢?
如果首付不高,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話,最後雙方分到的比例其實是差不多的。
如果婚姻很快就結束了,那麼沒寫名字的一方就比較吃虧了,房子肯定是歸男方,女方基本上只能獲得已還貸部分的一半。
如果一定要解除雙方的顧慮,最好的方式其實並不是男方說服女方,或者女方說服男方,而是大家都出錢。
這樣男方不用擔心被女方佔便宜,女方加名字也理直氣壯。條件好的一方可以多出點,這都沒什麼,關鍵是大家對房子都有付出,這個很關鍵。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就好比一紙保證書一樣,將來一塊共度難關共享榮華。無論是從法律還是情感的角度,都是最好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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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不過分。
首先,這個房子是男方付的首付,但是男方沒有付完全部款呀,如果你付了全款,房子是你一個人買的,作為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我覺得有點強人所難,但是,情況是男方你並沒有付清房款,以後,你還是要付房貸的呀。
第二,男方和女方結婚了,兩人結婚,那麼日子就要一塊過,掙的錢就要一起支配,一起花,有了家庭債務就要一起抗。房貸就是活生生的家庭共同債務,不管還房貸的錢每月由誰來出,都是從夫妻共同的財產中支付。都算是夫妻一起還的房貸,所以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為什麼不行。除非,男方和女方對婚後的財務依然有約定,各花各的錢。
第三,女方要求加上自己名字,也是為了以防日後一旦出現糾紛,兩人分開,有個保障。我身邊就有個真實的案例,男方在外面賭博,輸了錢,就把屬於夫妻共有的房產賣了,由於該房產上只有男方一個人的名字,男方一個人就可以把房子賣了,男方賣房時,女方都不知道,最後,女方連家都沒有了,所以,我認為,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女方要主動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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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結婚了,打算一起買房子,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當然沒有錯。這不僅是正當要求,而是是夫妻相處的必備要求。
既然有打算結婚了,男生要首付他自己付,貸款也他自己還,這無非就是兩個解讀:1、不願意給女生壓力,自己承擔;2、不信任女生,以防萬一。不論哪一條,對女生都是不公平的。如果是前者,看似很美,但仔細想想,其實挺可怕的。說是不想給女生壓力,但要明白,結婚後,夫妻是綁在一起的,尤其是這種大額財產方面的,難道男人每個月支付房貸不是給女生壓力?但是,房產卻在男人名下,他到底想幹什麼?至於後者,無需細說,基本秒懂。
綜上所述,你這個問題不在於房產證上加不加你的名字, 而在於他為什麼只要自己一個人承擔?是不是藏了什麼小心思?馬上要結婚了,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懂。其實,一個真正愛你的男人,不論誰付首付,不論貸款怎麼還,會主動要求加上你的名字的。
你要是不想佔便宜,你就不會問這樣的問題。男方付首付,然後婚後共同還貸款,還貸款的部分,沒有女方的名,也有女方的一半。你說的關鍵就在於男方家付首付你想分一半,是這個意思吧?還在這裡理直氣地說,為什麼這麼多男人攻擊你。如果你沒有付首付,然後想加名,現在有的婚姻不穩定,有結婚幾個月,有結婚一兩年就離婚的。離婚的時候房子首付肯定要分一半。你沒有說,這個首付是多少錢?三線四線的城市,一個五六十萬的房子,大概也得20萬左右,如果是一線二線城市,三四百萬的房子,首付也得一百多萬。我想請問你,這麼高的首付,你想分一半還這麼心安理得,你以為男方家的錢都是大風刮來的,說付一個首付就付一個首付?孩子結婚都是父母一輩子的積蓄都拿出來了,有的甚至還要借債。還有裝修,還有各種結婚的費用,都得百十來萬到一二百萬。都是一樣的父母,如果是你自己的父母為你結婚,花那麼多錢,你會不會心疼?如果你是一個有志氣有尊嚴的女孩子,就不要在房子加名不加名的事上糾結,男女雙方各付首付的一半,然後寫兩個人的名字,婚後共同還的還貸款,這樣男方家還會高看你的,你付首付的一半,加你的名,即使離婚,房子也有你一半。你付首付的一半,男方家壓力還會小很多,這樣婚後和婆家的關係也好相處。很多婆媳不和,說白了都是因為錢鬧的。
談戀愛到這一份上了,居然為這種問題煩惱,真是夠犯賤,男人足夠愛你不用你說都自動加你名字了,我建議女方家裡出錢,房子首付女方付,不寫男方名字,婚後貸款一起還,男方家負責裝修,彩禮十萬就夠了,放心,孩子依然和男方姓哦,我覺得男人們都不會反對吧,其實每個人站的位置不同,想法肯定也不同,至少我前任想和我結婚,他家別墅不寫我名字,但是會送我一套房,加15萬彩禮,我拒絕了....不是其他原因,就是覺得很討厭算得很清楚的感覺,根本沒人圖你什麼,你那點錢省省吧,如果愛我,哪怕我不要,他都會強制假裝生氣寫我名字,我會很感動,而不是坐下來和我算賬,這樣的男的有多遠滾多遠。
我談的女朋友也是這樣的,我房子 首付要我出的在合肥瑤海那邊。 房貸我自己的還的。前天談好了以後 家裡生活費我的 。因為她家只有一個妹妹 所以現在就說好了 她的工資會給她家人。。他妹妹才四年級 。我家算是單親吧母親去年再嫁 的 我弟弟也四年級,和她妹妹一個學校, 親弟弟。我爸走之前在貴池留下兩套店鋪本來一人一套 現在我都準備留個我弟弟。就這樣我對象還有點微詞說我弟弟多好不需要還房貸。我能怎麼辦呢。不娶咋滴?想讓她早點結婚她還要說過兩年。。。。
我跟老公結婚買的房子,首付款我出的比他多4萬,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我不明白現在的人怎麼這麼看不起女人,當時買房時我親耳聽到房產中介給我老公嘀咕說什麼過戶那天如果他自己來就只用寫他自己的名字,然後我老公說她(指我)不會同意的。房子的貸款從老公的工資卡里扣。上次吵架時他說要是離婚房子留給我,呵呵,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到底過不過分?
- 第一種情況,都結婚了,買房子還只叫男方出,房子買來了,女方還要加上自己的名字,不過分嗎?過分。
- 第二種情況,沒結婚,房子男方買的,結婚後女方要求加上名字,過分嗎?不過分。不過可以想到的是,爭吵是必不可少的。加上名字後有什麼作用呢?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到財產。結婚後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為了離婚時能夠分到財產,跟著懷有這樣目的的女人結婚,還結什麼婚?
有人說我這是要一個保障,房貸是我還的,他只出了首付,憑什麼我不能加名字,其實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只要這麼做,每個月還房貸時候,直接從你名下的銀行卡轉錢到房貸卡,即使以後鬧到需要離婚分房子的時候,該你的還是不會少你的,房子首付多少,你出了多少,各佔多少比例,然後房子現在的市價多少直接按比例分錢,你怕啥,法律還是公正的。
不是現在的男人小氣自私,而是現在有很多女人都是通過這種手法騙婚騙錢的,我身邊就有一個例子,我同事,男的,婚前買了房,只有他名字,後來跟一個女的結婚後,女方要求加名字,他想都是一家人了,就加了,結果不到一個月,那女人要離婚,離婚離吧,我同事要求把她名字去掉,那女的還不同意,要知道,房子的首付我同事出的,還貸也是我同事一個人還的,最後那女的提出要去掉名字也可以,拿錢來,花了7,8萬,冤不冤?大部分城市首付三成,剩下的要婚後一起還房貸,一起裝修的也很多,加個名字怎麼了?女方也付了錢了,難道要離婚後,女的凈身出戶,給你留個孩子,光想佔便宜,怕人佔了你首付的便宜,取老婆太貴,我看你適合單身,沒結婚呢想著離,女人嫁給一個男人,下了多大決定,生孩子過鬼門關,身心俱疲,耽誤工作,身材變形……男人有這些犧牲嗎?別把人想齷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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