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盜竊丈夫婚前財產30萬,會被判幾年?


昔日的愛人,最後竟然成為將妻子送進監獄的人,真是可悲可嘆。但是,不管怎麼憤慨,此案的法律責任認定,肯定不會參照一般盜竊罪來進行的。親屬之間的盜竊,通常都不做犯罪處理,除非出現特殊情況。

第一,我們來普及一下盜竊罪的定義: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這是刑法上的準確定義。此案中,女方的行為符合該罪名的構成要件,構成盜竊罪。

第二,但是,通常來說,親屬間的盜竊行為不被認定為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特殊情況除外。哪些屬於特殊情況呢?比如,數額巨大的情況。30萬元絕對是數額巨大了。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或者,被盜親屬不願原諒,無法協商,堅決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女方行為完全符合特殊情況的要求,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是必須的,沒什麼可抱怨的。

第三,即便如此,在法律上,親屬間盜竊行為,採取「不告不理」的原則。即,如果被盜親屬不舉報揭發,法院是不會主動去管這樣的事情的。另外,即便是作為犯罪處理,那麼,親屬的態度也影響著案件的處理結果。本案中,男方因為極其憤慨,而將女方告發,送進看守所,等待刑事審判,符合法律的規定。而法院在審理此案時,不會按照一般的盜竊罪來量刑,肯定會從輕發落。但是,這個只是指刑事責任,在離婚的民事賠償案中,女方應當賠償男方的錢,一分錢都不會少,她要為她的自私和愚蠢付出牢獄之災的代價,還要為自己的輕率和背叛賠償男方的錢財和損失。

我真是想不明白,她究竟是否了解結婚意味著什麼?真是應了那句話,「家賊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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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搶劫30萬,估計可以判無期了,數量太大了,行為惡劣,是婚前財產,男方的個人財產,結婚了又怎樣,還是屬於盜竊他人財產,這樣的禍害就應該判無期,無期都是便宜她了,女人如果不偷男人30萬,男人母親根本不會死,盜竊引來悲劇,得繼續告她,這樣的人真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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