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起衝突、性格窩囊,我該怎麼辦?
謝謝邀請,千萬不要起衝突,因為你妻子懷著孩子呢,萬一兩下因不冷靜會因小失大,小事引起大事的,所有的大事都是因一點矛盾後釀成大錯。
該搬就搬,到期沒到期若有損失房東不會讓你吃虧,凡事都好好商量和氣著來,沒有什麼窩囊不窩囊的,忍一時風平浪靜,莫與人爭高低才是高人呢。
有的人為一時之氣不能忍,逞英雄,對他人不饒不依,最後釀成大禍,後悔來不及了。
讓著人是為智慧和聰明,人生一世不要與人為敵,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圖片源於網路謝謝悟空的邀請:
描述的情節,我認為你做的是對的,一個人在世界當中,只能是滄海一粟!作為一滴水,不能說是隨波逐流,那也必須的融入到大海之中。也就是說各位一個人只能融入社會。也不可能叫社會隨你而動。
你作為一名房客,租房口頭約定是一年,但是房東在未滿一年的情況下,把房子賣掉了。這在法律上來說,也算違約,但是從道理上講,也還說得過去。因為她租房給你,只是一年的收入。但是他把房子賣了。那是一筆大的的收入,比起你一年的房租,肯定要大的很多。
你心裡比較窩火的就是你老婆在做月子,房東讓你搬走叫你有點為難,你怕起衝突沒有與之爭吵,你認為你是窩囊了,但是我認為你做的是對了。
每一個人站在不同的角度,都有每一個人的想法。甚至每一個人對某一件事,還有多種想法。最好的想法是換位思考,打比方你是作為房東,你遇到到了一個比較合適賣房的房價,又怕錯過機會,你會怎麼做呢?
所以我說和諧社會和睦相處。相互理解。相互關心,那社會才會更加和諧。
這不是窩囊問題,這是思維方式問題。首先,你要知道法律上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即,租期未到,即便房屋所有權變更,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其次,你說的情況有問題,現實中不會出現的。即,銀行通常不給有租約在的房子提供抵押貸款,除非租客協助房主簽署了同意提前解除租約的同意書,配合買方辦理銀行貸款。如果是這樣,房東讓你搬走,你也沒什麼可說的。但是,如果你的所在地銀行不嚴格,給有租約的房子提供貸款,無需租客配合,那麼你也可以依據我說的第一條來表明立場。更何況,妻子還在坐月子,你必須保護妻子兒女。有些事情可以協商,但是有些事情不能突破底線。你要多學習,用法律,道德和人情做武器,為自己爭取好的生存空間。窩囊的人,通常是面對問題束手無策的人,只知道一味退讓。
租房子最怕的是房東,突然改變主意提前結束房子租期。有些房東為了自己的利益不管和租客合同上任何條約,也不管租房到沒到期,做起上不了檯面的事。特別是你妻子在孕期房東這種做法分明耍賴!
不知你簽房租合同里條約怎樣寫的?如果合同里寫著甲乙雙方租房或出租期沒到期,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條件提出不租或退租,違約一方賠償另一方未到期雙倍房租費,雖然我不懂房租法,但是我身邊發生過這樣的事!最後那房東還是和買房者商量給租房住到期在裝修。
這樣的房東和最近發生的老賴黃素芬一樣,只是事情形態不一樣。你不是窩囊是好樣的理智能從大局考慮,不過該拿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家人,向房東提出索賠兩倍沒到期的房租!碰上這樣不講守信的房東只能這樣做!
謝邀,你租房在前,房東賣房在後,就算房東現在急於賣房,按照租房合同沒到期,而房屋產權發生變更時,那也應當是原房東與新房東協商好現已租房事宜,而不應該是原房東違約提前趕你走,至於新房東銀行按揭跟你沒半點關係,因為新房東購房事實成立後,也應當繼續租房給你用,直到租房合同到期,房子原本還是這套房子只不過是房租費的收取人發生轉移而已。
謝邀。
就這事而言,對規矩或規則或約定的堅持,不應該因為害怕衝突而放棄,這的確是窩囊,也是無底線的處事風格的體現。
我們常說凡事要講個理字,這個理就是一條線,即不可隨意退縮亦不可任意過界。退縮和過界其性質其實是類似的,都是對底線的漠視和不當回事。
我們常說人要堅守底線,不要以為不過界就是堅守,無原則的退讓也同樣是放棄底線的表現。
不聽命令衝鋒的士兵和沒有指示的逃兵其性質也是一樣的。
劉備說不因善小而不為,不因惡小而為之。同樣對基本底線的堅持也是如此,不該以利小就可過界,亦不可因利小而放縱。
今天的法律雖細划了責任的分屬,卻也模糊了對錯的基本確立。
與人為善向來是底線之外的事,超底線的善其實是對惡的一种放縱。談不上善。
我向來不鼓勵人們為善。何為善,沒有善,對底線和基本規則的堅守遠大於所謂的善。每個人都能堅守底線,這世間就沒有惡。有人過界就會受到眾人的指責和反對。這也就是道德的力量。怕的就是當事人的無原則的退讓。這讓外界的聲援無所發聲。這才是麻煩的事。
謝邀!你做的對,不是窩囊。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你想想,如果你和房東吵架又是什麼結果?難道他會怕了你,而耽誤賣房子的好時機,而讓你住滿一年嗎?我想不會。不但如此,因為吵架會弄的雙方都不愉快,尤其你老婆坐月子期間,生氣的話,奶水都有毒,對孩子的健康影響是很大的。
為了逞一時之勇,圖一時痛快,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那不是勇敢,那不是英雄,那是愚蠢的行為。
所以,我認為你做的很理智,不算窩囊。
不用強硬,因為,房東違約補償你!跟下一家不犯話。法律明文規定租戶優先權。
只要租期不到所產生的費用,原房東必須補償,或退還租金補償搬家費用 ,只跟房東發生契約關係,與後買主不搭界。明碼實價不用客氣。
在你愛人生育期照顧好她的情緒,必須,硬氣一點,搬家方便就儘快,是非之地不可久留。
我們在生活中遇事,要多長一個腦袋。老話重提,無事不若事,有事不怕事!有些事它不觸及人的底錢,可以退,但有些事如果涉及原則問題。碰了底錢,你必須爭。你這個事,我也沒有看明白是個什麼事,應該是房孑不到期讓搬家。
這種事如果不損害你的利益,搬個家也無妨,如果觸及你的利益。必須爭,人太軟弱,會失去生活空間。那些欺壓你的人,他們永遠貪得無厭!你的退讓永遠滿足不了他的胃口,所以必須爭!
租房子住,遇到這樣子的情況也實屬常見現象!
既然遇到了,雙方就要平心靜氣地好好協商一下,沒有必要撕破臉皮,也不存在什麼窩囊不窩囊的,畢竟人家原房主遇到一個合適的買主也是不容易啊!畢竟作為租客也是住著不想麻煩來回的搬家,尤其是你老婆身子又不便利,所以你們要把自己的難處和人家說清楚,好好協商協商!房租該退的讓他們給你退了,該找房子你也要抓緊時間找房子。與人方便,與己方便,不能讓自己的老婆孩子因為這個事情傷身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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