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求治理校園欺凌,你有什麼好建議嗎?
對在校學生進行「反欺凌教育」比發生欺凌事件後再進行處理更有效。
及早幫助學生建立健康的反欺凌心態,經常給孩子做心理引導,其實是一種習慣養成,經常跟他討論和灌輸反欺凌的意識,比如碰到欺凌事件,不管是針對自己的還是針對自己身邊同學的,都要第一時間向老師和家長反饋,並且要義正言辭的對實施欺凌的人這麼做是不對的,要即可停止,不然就向老師報告。這種就是反欺凌習慣的養成。
只有形成一種「欺凌行為是錯誤的,是會受到懲罰」這樣的校園氛圍,校園欺凌行為才有可能越來越少。
我們討論校園欺凌行為,很多時候是針對個體的,對於反欺凌校園氛圍的形成卻一定程度被忽略了,大家學習的都是如何自保,但這種鴕鳥式心態的普遍存在,反而變成了欺凌行為越來越泛濫的溫床。
總結起來,我覺得要讓校園欺凌行為越來越少,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教育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制定校園欺凌管理制度和辦法;2、研究機構從制度、社會、校園、家庭等四個維度研究應對校園欺凌的綜合性體系;3、建立更多對校園欺凌行為教育、干預、心理輔導等職能的非公組織的隊伍,對即將發生、正在發生、已經發生的校園欺凌行為做更有幫助的幫助;
那些校園施暴的學生主要有兩方面形成的。一家庭環境影響比如家裡疏於管教或者家長本身就是地痞流氓,還有就是家裡慣的。二學校校風不正,學生為了保護自己而加入施暴小團體中還有一部分是被迫反抗的。
解決方法:一加強校園法制,取消那些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保護。該抓就抓,該判就判。對於那些家長和學生都能震懾,打消那些我還未成年犯錯不是事的想法,也可以給那些被欺負的學生和家長一些安慰。第二強化學校管理,對於那些不作為的學校領導予以清退,啟用追責和考核制度,對於那些校風不正的學校領導予以考核,連續考核不過關的予以清退,對於那些暴力頻發的學校領導予以追責。
校園暴力事件中,出手打人的子都是父母疏於管理孩子,而這些小孩已到了叛逆期,管理嚴格仇老師,有的對老師打擊報復;家長因小時沒教育,大更聽話了。挨打的孩子性格懦弱,不敢告訴大人和家長,當務之急學校要加強法律知識教育,特別播放一些案例,讓學生對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教育局或某一組織給每名家長辦班,教會他們自己如何做人,如何做一名合格家長,教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孩子家長,每位家長自定時間學習,每年累計少於40天,並要求他們學完後,每個人都要上台講一講學習體會!
關於校園暴力。欺凌學校很多老師也許知道,卻不敢管,因為教育部們給予學校的權力大吵。校園惡霸對老師來說也是頭痛。這樣的孩子好好教育是不管用的。而老師又不能體罰,困為一旦體罰捅到上面去,孩子沒有什麼事,而老師會挨處份甚至丟工作。學校現也沒有開除的權力。而工讀學校必須是爭得孩子的家同意才可。這樣的結果使老師學校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我覺得可以學一下西方,孩子犯了法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必須上少年法庭,由法官判決到相應的社區參加一定時間公益活動,並有社工志願者協助監督,並做出評估。如果表現好可不追究,如果不好就到相關部們進行改造。而教育部門必須給予老師定情洗下的權力使老師學校有所做為。
十五年前我們這裡,我們市學校初中高中一直有打架事件,包括放學一出校門就有一幫社會渣子堵在門口收保護費,學校老師保安沒有辦法,因為已經出校園門口了他們管不過來。後來某屆領導上台後搞安全校園計劃,每個學校門口一到放學就有一部警車停在那裡,有渣子在敢鬧事就抓走,治安一下子變好了。現在社會渣子沒有了,與時俱進湧現了一批校園內渣子,打著未成年人的旗號犯罪。我覺得安全校園計劃也要與時俱進,把警車開進校園,有校園暴力學生直接拉上警車帶走,那些學生被拉一次放出來肯定很得意,馬上變一副黑老大的樣子,但是沒關係,經不住警車天天拉他走,拉多三四次了,他也得意不起來了,誰願意和這種傻子混,沒事找事,同學也看不起他
欺凌別人的人渣有一個殺一個,我保證以後這種現象就沒了!有時候那麼簡單的問題為什麼要弄得那麼複雜?很多時候簡單粗暴的辦法反而能夠解決看是複雜的問題!我就不明白了,中國的法律為什麼總是要保護這些禍害別人的人渣?那些好孩子沒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也不會惹事,相反,未成年人保護法反而成了那些人渣惹事的保護傘!
我是名基層教師,我覺得治理校園暴力有一下幾點建議:
1、公安部門應加上學校周邊的治理,學校不是執法部門,沒有權利對其周邊進行管理,建立以學校上報,公安治理的治理模式,同時學校內部嚴格管理,對不作為的人員嚴格處理。
2、學校、家庭和社會都應該加強管理和教育,建議建立學生網路檔案終身制,對那些屢教不改的學生記錄在案,強化細則,超過一定限度送到特殊學校或少管所。
3、鬆開學校管理的手,讓學校有更多的管理空間,建議成立教育公積金,取消兩免一補直接補助政策,將學生自主繳納部分與國家補貼部分存入個人賬戶,對品學兼優者足額獎勵發放,否則不進行補助,現在許多農村孩子是不缺錢的,有了多餘的錢後就開始拿去抽煙喝酒,上網賭博,打架鬥毆,我所在的地區是國家級貧困縣水城縣,一般發生暴力事件的學生都具有這樣的特徵。
4、公辦教育應該學習企業辦學模式,真正回歸到教師的使命一心一意教書育人上來,同時希望提高教師福利待遇,我從13年上班以來,工資漲了兩百,而其他單位公務員漲了一千多,其他事業單位漲了五百多,這對教育者公平嗎?許多年輕教師都想跳槽,一天做與教育無關的事,津貼補助被隨意剋扣,在以錢丈量身份的時代,穩定不了教師就穩定不了教育。
1、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教育處罰條例,各級學校認真執行。
2、各學校根據不同情況結合條例具體實施。
3、有條件的學校聘請對口派出所民警經常為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讓學生知法、懂法、守法。
4、學校在學生入校前告知學生家長如果誰的孩子在校園出現暴力威脅、侵害其他學生的現象直接開除或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5、學校每名教師都應履行教師職責,發現問題苗頭要儘早處理並移交至當事學生班主任或學校德育部門。
只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不是把任務口頭下達給各個學校,各個學校領導再傳達給教師,各個教師再只管自己班的學生。這樣的事件會很少發生。校園風氣一經扭轉,再堅持下去就會取得根本遏制。
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已成為網路熱詞和社會焦點,國務院要求治理校園欺凌,想必這件事已經引起高層的足夠關注!
治理校園欺凌、暴力,就必須找出原因,對症下藥,並且為了減少校園欺凌事件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必須用猛葯!校園欺凌、暴力產生的原因和治理辦法大致如下:
一,家長溺愛,也可稱之為護犢子,孩子在學校受不得半點委屈和批評,甚至不辨別孩子是否誇大事實,動不動就到學校與老師、班主任、甚至校領導大吵大鬧、上告堵門、顛倒黑白,日久天長,無形中助長了孩子在學校的囂張氣焰,和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心裡,終鑄大錯。
治理方法:對這樣的事件,經調查凡屬於小題大作、無理取鬧著絕不姑息,滋事家長按尋釁滋事處理,不得取保,孩子如有誇大事實成分,經教育無效,可勸退或轉入工讀學校。
二,極少數教師的放縱或偏向,造成孩子在學校唯我獨尊的陶醉感,甚至在一些小錯誤上對此類孩子的包庇,會更加使這些孩子為所欲為,終成大錯!究其原因,絕對是這些孩子的家長與極個別教師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或權、或錢、或情)。
對這樣的極個別教師按幫凶直至教唆犯處理。對此類孩子,經教育無效,可勸退或轉入工讀學校。
三,家長疏於管教、放任自由的孩子,可能會結交一些社會或其他學校的孩子,在校園裡胡作非為、調皮搗蛋、恃強凌弱,他們吸煙、喝酒、逛網吧等等,因經濟或無休止的攀比心理,會向其他同學要錢、要物、要跟班,稍有不從,他們定會對其採取各種各樣的手段欺凌、威脅、打罵,因國家對未年滿十四周歲孩子的保護政策,致使他們逐步走上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對他人、學校乃至社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鑒於學校是相對封閉和學習的場所,應對這些在特定場所滋事,屢教不改的孩子,按成人法律懲罰或直接送入工讀學校。
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發生的原因盤根錯節,欺凌者與被欺凌者極有可能存在傷害轉換,建議教育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從幼兒園開始通過學籍證,對每一個孩子和其家長、教師在各個階段的各種表現、態度等等,錄入科學合理的數據系統,進行篩選、清洗、過濾,通過精準的數據,對存在護犢子的家長,對因各種原因縱容學生的教師,及調皮搗蛋的學生等等。在初期進行輔導、矯正,並告之此數據將伴隨孩子、家長、教師的終生,對其以後的求學、工作方方面面都有影響。
校園裡不應該有欺凌!校園裡不應該有暴力!校園裡的孩子不應該有任何心理上的陰影!讓我們共同努力,還校園一片藍天!
有《未成年保護法》啥時候能有《教師保護法》?
任何人個人覺得孩子在校園受委屈了,都敢到校園裡大呼小叫、張牙舞爪,先把教師揍一頓再說,老師要是敢自衛的話,我就賴在校園裡或者是躺在醫院裡……到時候老師你必須給我公開道歉,賠我治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甚至老師被開除公職!學生家長的觀念是:孩子學不好不要緊,千萬不能受委屈。老師你敢說我家的孩子,你試試看!你教師拿著那點小錢還敢管我家孩子?我小學都沒有畢業的包工頭一天掙得錢都比你一年掙得還多,你有什麼資格說我家孩子!
長此以往,哪個老師敢管學生,人人自危,明哲保身。國家的教育能提高嗎?國家能……
教師的身心健康必須要有法律保障,經濟地位提高了腰桿也硬了,教育學生也有底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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