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醫院辭職了去了別的醫院,過了兩年再重新考回原醫院去,可以嗎?
人在職場不容易,每一次主動變換崗位工作目的都是因為想改變現狀,讓自己的未來發展更美好。
人活一生,總結起來無非兩種境界:精神和物質。個人看法,快樂和幸福歸納起來70%來源於精神生活,30%為物質生活。人的一生是有選擇的!確認自己想要的,先讓自己的精神歸於安定,人生就有了方向,外部條件滿足時就會產生自己可以掌握主動權的確定選擇。
所以,對於選擇是否考回原單位要從兩個方向去考量,①辭職時的境況②考回去的目標。
基於這一點分析一下辭職的境況。阿里巴巴的馬雲說過,不想幹了無非兩種原因,@錢少了@心委屈了。我非常同意這個觀點。辭職因素多為工作的發展、上升空間的原因導致前途希望渺茫而下定決心離開。當年辭職時考慮的一定是新單位的收入和發展空間比現狀要好,所以下定決心辭職。然而,現實是殘酷的,新工作有可能發展並不如預期,甚至還不如原來的醫院,從而導致了現在了疑問。當年從醫院辭職的時候境況,包括:1.專業技術在本院或本科的地位;2、與周圍相關人員的相處情況3.與院內幾級負責人的相處情況。換個說法就是在辭職過程中與專業和行政兩個方面人員的關係,是和平共處、相談甚歡的離開?不歡而散?這一點對現在所做選擇有一定影響。
其次,明確考回去的目標。當初選擇辭職原因現在是否還在,是否能夠接受?現在的工作情況是否也出現了原來醫院的狀況?在離開兩年的時間,業務是否進步、能力是否提升?是否有合適的位置?還有心理問題,或者說是面子問題。不過這點,不可以不考慮,但也不要過度考慮,人生的路很長,離職只是在在岔路口岔出去多看了一會光景而已,你多看到的別人還沒有看到呢!未來認真走好自己的路比什麼都強。
最後,思考一下自己自身是否存在問題,解決方法是否有能改進的空間,能否自己解決?其實社會就是這樣的,工作單位不同而已,你無論走到哪裡,都會遇到相似的問題,人性使然。從我自身經驗來看,遇到問題,首先要考慮一下自己是否有不足之處,是否有改進的地方,如果有,改掉嗎!如果不是自己的問題,原諒吧!如果兩者都不是,放棄吧,原本就不是現實中可以解決的問題。
綜上:招考如果是公開的,考慮一下,當初辭職情況,現有的專業能力和職位的匹配情況,上升空間,周圍的環境,最後才是收入問題,衡量清楚自己未來工作是否如願,將上訴問題排個隊,逐一排除,答案自會有了。
以上僅供參考,各位同行怎嘛看?
回去了,能夠更好的工作環境,以及人事上給與優待,可以考慮。如果和以前一樣,好馬不吃回頭草,尤其已經辭職徹底的,只能再回去的源環境受人鄙視,不得志。
這應該看當初為什麼離開的!如果當時離開的因果關係沒有變,回去不還是老樣子!如果已改觀,則沒什麼不可以!你自依據現在情況分析下就可做決定!其實在你問時你已經有答案了,只不過想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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