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強食是自然法則,那麼人的法則是什麼?
謝謝邀請! 弱肉強食是動物界的生存法則,為了生存而殘殺是天性,無可厚非。而人是高級動物,是具有思想的高級動物。有了「思想」,弱肉強食便被披上了外衣,其實就是虛偽,弱肉強食的本質並沒有改變。為了掩蓋弱肉強食的實質,強者往往會主持制訂仁義、道德、公平等法則。實際上就是一種催眠術,其目的就是讓弱者乖乖的被強者所食,而且還無可奈何。所以說,人的法則依然是弱肉強食,只是更隱蔽,更陰狠罷了
自然界的法則:弱肉強食,成王敗寇。但自界還有更多法則:得到多助;失道寡助。水可載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大廈傾。……天生太極,混沌生無極,無極生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生三才,三才生四象,四象生五行,五行生六合,六合生八卦,八卦生九宮,九九終歸一,一切歸十方。「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人民只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
社會契約原則,是人類進入社會形態之後,人的基本法則。弱肉強食是自然法則。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那麼人吃羊也是天經地義的。而且,在進入文明社會之前,隨便那個人都可以吃隨便的那一隻羊。但是,在人類進入社會形態之後,每個人就不能隨便吃別人的羊了。為什麼?這要從社會契約論說起,還要明確物權的權利和義務內容。某一物屬於我,物權在我,比如一隻羊,那麼這隻羊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都是我的。那麼我的這個物權的義務是什麼呢。這個羊的物權的義務,就是我放棄對別人羊的權利主張。因為,按照自然法則,適者生存,弱肉強食。我完全可以吃任何人的羊,只要我願意和能夠做到。但是,在人類社會狀態下,我放棄對別人羊的權利主張,換來社會對我對自己羊的權利的保護。只要我不對別人羊主張權利,或者說我盡了物權的義務,那麼社會就應該保障我的物權。按照社會契約論的說法就是,我和社會簽訂了一個契約,我放棄對別人物權的主張,盡到我自己物權的義務,換取社會對我自己物權的保障。比如說,你認為,我的東西是我的,別人的東西也是我的。那麼當別人佔有你的東西的時候,你就不能報警,就不能求得社會的保護。只有你做到,我的東西是我的,別人的東西是別人的,不是我的。那麼,在你的東西被別人強佔的時候,你才能報警求得社會對你的保護。但凡進入人類的任何社會形態,比如,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社會、等等,儘管人或階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但是,社會契約的原則是普遍適用的。所以,我認為人類社會的基本法則,應該是社會契約原則。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從他豐滿的恩典里,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翰福音 1:6-18 和合本)
人的法則包括幾個層面,就人性本能就是自然法則,所以我們人類消滅了多少生物,破壞了多少生態,才有了如今人類大家庭。然而人類因為智慧,產生了掠奪,佔有,囤積的惡習,這是自然法則里不多的行為,只有需要過冬的動物才有此習性。而正是這種習性,導致人與人之間的弱肉強食,部落與部落之間的弱肉強食,國與國之間的弱肉強食,因為地球資源是有限的,雖然人類社會的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提高,但是這種囤積,佔有,掠奪依然沒有什麼改變,成為人性弱點。
從人類文明誕生的那一刻,人類就著手制定人類文明的規則,道德,法律,對抗的就是某種不唯叢林法則,不能弱肉強食,而是要愛護,呵護老弱病殘,體現人性的光輝。這是人類智慧最了不起,也是比較反人性的,所以從人類一出生,人類文化教育就開始潛移默化的教化我們,要尊老愛幼,要講道德,講文明,就是時時刻刻提醒我們,規避這種弱肉強食的人性,自律,擺脫,超越本性,成為文明的典範。可是這個世界依舊有很多人或明或暗的進行這種弱肉強食的勾當,層出不窮,有自身的問題,社會的問題,無法杜絕,所以這就是人類文明的悲哀,自然法則就是如此強大,如此聰明的人類一直無法超越。
大家有什麼好主意嗎?
自然法則是:「弱肉強食」!
難道人不是生存在自然里嗎?如果是,那麼「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也適用於人!
你信與不信,這一法則都擺在那裡!
動物是弱肉強食才是生存之道,人的法則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是一個適者生存的社會,你要在這個社會上立足你必須得學會適應這個環境,不是環境來適應你的存在。你必須有自信心,有對待艱難險阻,毫不畏懼,敢於勇往直前努力拚搏,即使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累你也要咬緊牙關挺過去,人生的路是充滿坎坷和荊棘你要不怕失敗,越挫越勇,在失敗中吸取教訓,在挫折中找回自己的自信,你的路全靠你自己來開創,沒有人能幫助你。只要你獨立向上,有自立自強的信心和毅力,你的人生就會由你來改寫。命運操縱在你的手中,你決定你前行的方向,和長度和寬度。你向著陽光走,你的路就會越走越寬闊。你的人生你作主。你有權決生你的生活幸福的指數。你陽光快樂你的生活也會多姿多彩的!
森林法規,弱肉強食,是自然界法規,人類目睹了一次次殺戳,給人類帶來的.莫大災難。至近代,智慧使人們明白,解決人類戰亂紛爭殺戳,需要一個有別於自然法則的新思想,這就是,平等,公正,共建,共享。民主,法制。當然,要無知的強者接受,還需要可能有疼痛的過程,但,這是人類社會科學發展的必然趨勢,越來越為大多數智慧者認同。成為大勢。所謂強者為了自身利益而迷惑於弱肉強食,必將負出痛苦的貸價,就像人們所說的,歷史車輪,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誰說弱肉強食是自然法則,論證一下?確切點說,弱肉強食屬於動物法則、大魚吃小魚,或稱叢林規則、社會達爾文主義。叢林規則可以說就是公平競爭、機會均等,現在我們不妨反思一下:公平是好還是不好?
自然法則也可以理解為自然之道,人生於自然理應遵循自然之道。按道家老子的說法,柔弱勝剛強才是自然之道,如何作解?老子又說無為、不爭是常道,儒家孔子崇尚禮讓、兵家孫子也提倡不戰,一脈相承的道德倫理。按祖宗的教導,自然之道應該是無為、不爭、禮讓、不戰。誰說弱肉強食是自然法則?
要麼叢林規則、要麼自然之道,人是有腦袋的、可做理智選擇的,道德就是人與動物的區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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