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要求結婚有房真的不過分嗎?
看到這一話題,小編有太多的感觸,因為本人就是赤裸裸的裸婚族。對於結婚的新人是否需要有自己的愛巢,本人有一下幾個觀點。
首先,對於中國女性來說,家在哪,根就在哪,有了房子之後,便不再像浮萍一樣到處遊走。兩個新人擁有自己的愛巢後,會給自己的新家裝扮的有情調感、有詩意感,會種些自己喜愛的花花草草,或者閑暇之時約家人及朋友一起弄個聚會。其實家不在大小,重要的是要有家人和睦的相處,愛人的相互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無論有個大家還是小家,在以後的生活中,家會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會涉及到寶寶的上學問題,尤其對於我們這些外地人士若想要在理想的城市立足,為了寶寶以後的教育問題,房子的問題是不容忽視的!
當然,有同感的親們沒不必太過恐慌,重要的是我們要有堅定的目標,只要兩個人心繫一起往同一個目標奮進,房子會有的,還是那句話,家不在大小,有愛就好!
要求結婚有房,確實不過分,畢竟有個現成的房子,兩個年輕人可以減少不小壓力。可是,如果對方拼了三代的積蓄能勉強滿足,你真的願意這樣要求嗎?這樣要求對你們的新家庭真的有什麼好處嗎?
我見過這樣的朋友,男方拼盡全力把房子買了,把整個家掏空了。反過來,就要求女方也要有相應的聘禮,結果女方家庭繼續也花費大半積累。兩個新人開心了,兩對老人洋溢著幸福的笑容,心裡卻在點擊,未來有個小病風吹雨打一下,可該怎麼辦?開口向孩子要求,兩個人都沒啥積蓄,不想向孩子要錢,自己又沒錢。只能拚命省下保命錢,越省錢卻容易進醫院,越進醫院越沒錢。
最終的結果是,兩個新人還沒過上好日子,就天天往醫院送錢。想到老人身體狀態,都不好意思再生孩子。想到生了孩子,老人也帶不了,心裡邊又在盤算雇不起保姆……就進入一個惡性的循環,真像是被詛咒了一樣。
有人說,現在不靠全家之力,確實難買到房子,而且買房子是一個保值的手段。不過,要考慮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看到買房子之後你的生活質量是否提高了?」 (尤其是對於年輕人)
1、房子的位置,是否有利於節省交通成本,減少一天的精力消耗,更好的工作和照顧家人
2、你是否能有更多可支配的收入改善「衣食行」,提升自己的能力
3、你住的周邊有沒有滿足居住以外的文化休閑需求(電影院、博物館、公園、書店、學校、運動場所)
如果在經濟條件不具備的狀況下,還要勉強買並不是非常理想的房子(居住性),真心建議不如退而求次,選個環境好的地方租個房子,先把感情經營好,再買房心裡更踏實。
我就是裸婚一族,沒房沒車沒存款。就是覺得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水到渠成地把自己嫁了出去。我沒有理會父母強烈要求男方有房子才能嫁過去的諄諄教誨,等結婚後才真正體會到嫁給一個貧窮的男人,就要提前做好了吃糠咽菜的準備。不要說我太現實,只有在痛苦中經歷過的人,才能明白「貧賤夫妻百事哀」是一種多麼酸爽的體驗。
我們結婚的時候,雙方老家都在農村。他家是一個高中時蓋的那種農村老房子,結婚時,房間里除了一個破炕還有就幾件翻新的舊傢具。我那時覺得只要兩個人相愛,婚後通過努力什麼都會有的。
一直以為有情就能飲水飽,現實是啪啪打臉,臉都腫了才回過味來。當浪漫的愛情具體到油鹽醬醋處處都要用錢,沒錢所有人都看不起你,是所有人。現在最怕逢年過節,小時候記憶里老一輩人走親戚,還能拿點地里種的蔬菜瓜果啥的,用個方巾包著放提包里就能走親戚了。現在,你還好意思拿把豆角摘倆茄子炸點丸子啥的走親戚么?我是不好意思。放假就去免費的公園走走,已經很久不敢去商場逛逛了,怕扎心。逛超市,眼睛看到特價就冒綠光,省那點錢回來能吡著牙樂半天。
很多次去實體店試了好看的衣服,一看價格就放下了。回來去網上淘相似款,能省點是點。想想也是很久都沒買過衣服了,就為省吃儉用存錢攢房子首付。可每月發了工資除去必要開支,能存的已經寥寥無幾。在工作的地方在城中村租個小房子,就能放下個床。我媽幾次都說想來看看我,我怕她看到我現在這樣傷心,一直沒讓她來。因為結婚那天,我告訴我媽我很幸福,我媽抱著我哭紅了雙眼說:「讓你不聽媽媽的話,等你以後知道日子難過了,別來找我哭!」
結婚後,我就想做一個讓他們認可的兒媳婦。可是不管做什麼,他們都覺得我有心計。實在是想不通,我不是一直在努力存錢么?為什麼無論我怎麼做都融入不了這個家?
現在我想說:當一個女孩兒下定決心嫁給你,就是要跟你成一個家。房子也不絕對是代表穩定和安全感,但只是說有了房子就可以你們的生活就徹底安定下來了。沒房子婚後跟父母擠在一起,矛盾是無法避免的。你的父母可以包容你的一切缺點,卻不會也無法連她的缺點一起包容。出去租房子住,要面臨一直搬來搬去的無法安定。
戀愛中的男人想要女人保持浪漫,當結婚時提出物質要求又覺得她太現實。如果女人選擇裸婚,那婚後就徹底跟潮流服飾,護膚化妝品,出去嗨歌等等一切娛樂活動說再見了。要不然,你拿什麼買房?當然,還得冒著被老公嫌棄變成黃臉婆,還得因為你太節約忍受家公家婆對你的橫眉豎眼,冷嘲熱諷。
如果婚前不把房子的問題解決了的話,等結婚後你會為了房子首付省吃儉用,萬念俱灰。作為一個過來人,用自己血淚史奉告那些還沒有結婚的姐妹們,沒房子最好別結婚!如果男方實在是經濟拮据,兩個人可以協商雙方各出一點錢。因為房子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就是一個獨立的空間,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
最後我想說:這都是看個人的想法的,每個人對未來的規劃還有生活質量要求都不一樣。有些女孩子在意的是婚後的物質生活一定要好,也有一些女孩子不介意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奮鬥一起買房,這都是個人選擇。買房是遲早的事兒,不存在過分不過分的說法。
這個問題是婚前有房過分嗎?中心是:物質的找物質的,感情的找感情的。。我有一下幾種看法,問題的關鍵在於怎麼有?讓看官們看看,指導指導!首先,不過分,然後因為女生都會說有個屬於自己的房子有個家的感覺,有保障,覺得踏實。我同意,毫無問題的滿分回答。然後,你說房子要加你名字,因為怕以後有什麼事情(也就是我婚外情),你還有個保障。好,這個考慮周到!我還是同意。再然後,我說要弄個法院核准的婚前財產認定協議書(我內心真的覺得弄這個沒意思,還不如不結婚,分那麼清楚幹嘛?都不是夫妻了,根本不像是夫妻相處模式,我表示一下,我本人也很抵觸這個)。可是,這時候女生該不同意了,說你這個不是愛我~你這樣子做我心理很受傷~反正各種不願意,各種作,各種撒嬌…………
這時候我就不明白了,你自己非要婚前那麼多要求。我也就按照你說的去做,廣州市區百年名校的學區房五百多萬,我準備好了,就認證一下婚前財產,這有什麼?你要保障,可是王寶強大哥這事讓我覺得我也想要保障啊!?
第二個看法,好,無論首付後期還貸都是雙方一起努力,都是一起給錢,或者女方一部車男生給個首付。後面兩個人一起想辦法努力。
我一說這個估計就有人說,女孩子給你們家生孩子呢?跟你家姓呢!我想說,大清朝封建制度都滅亡了。要不孩子跟你家姓?然後你想自己家能不能拿出那麼多錢?一邊喊著要男女平等一邊又這樣子,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一起努力有房子挺好。我本身鼓勵,就我一朋友,父親部級幹部兼任某國營企業一把手,結婚也遇到這種情況,老媽說直接給500萬買。後來也吵,說要加名字。可是,她媽覺得自己兒子太聽女朋友話,怕吃虧。於是不同意……後來,我就說,哎呀!簡單啊,打個欠條,有公證的那種(法律保護)。500萬啊,無息貸款啊?也就你媽願意給你,你試試借銀行來買房,按照現在銀行貸款利率最後幾十年要你還多200多萬(最終本息和700多萬)。回去和你媳婦說,找到了無息貸款,告訴她偷著樂吧!然後名字寫你們夫妻的,不就結了。最後事情圓滿了~
如果你是個感情的人要就找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不然找個房子嫁的痛苦不亞於窮。你要是物質的,很好,不含糊得把婚前財產認定做了,並簽上名字。雖然我覺得這個還真不如不結婚,這都什麼?但是,這樣子做雙方都有保障。可是,大部分人都是我們這種平平凡凡的老百姓,那就別作,差不多得了。好好一起努力過日子,如何過好日子才是真。
??首先我們先來回到5月25號,一個比較悲的日子,錢鍾書夫人楊絳逝世,然後可以看到各類網站,公眾號,新媒體平台有關楊先生的文章,不管是愛情還是文學貢獻等等,寫了一大堆。尤其是她與錢老的愛情,更是被人稱讚。
既然大家對他們的愛情稱讚有佳,我想,足夠說明你們對他們愛情的嚮往,希望找到的人也是淡泊名利,深居簡出的吧。然而,事實呢,就如問題所說,結婚一定要買房買車。
所以,綜合來說,網路的世界裡,千萬不要相信一些東西,真正到了你自己身上,你是做不到的,只能在網上假裝清高而已。
既然都是這麼虛偽的,那就直接攤牌吧。你要男人有房有車,OK,沒問題的。有房有車,按照二線城市來說吧,一套100方的房子,均價在1-3萬之間,我們選擇1.5萬。一套房子在150萬左右。車子,15萬吧。所以,一共165萬。全由男的來負責,我覺得沒問題。
然後,看了看大家的回答,大部分都覺得結婚有個房子還是合理,確實,我也覺得合理。不過,其中一些回答,我想應該是女的留言的吧,說要房子是為了安全感。ok,我也沒意見,反正安全感看不到摸不著。那作為男人,完全可以以處女情結來回擊的,反正也是看不到摸不著的。
如果你覺得這些都是借口,就是男人沒能力才這麼說的,我也沒意見。房子車子我全部搞定,但是,不會寫你名字。因為我覺得,我能夠搞定房子車子,在這個以物質為基礎的社會,我不信找不到一個女人陪我結婚。
另外,房子車子男的全包,房子名字寫你,我也覺得沒問題。如果我以找小姐的理由來說,一套房子150萬,寫了你的名字,那就是你有75萬,那按照小姐的價格,1000包夜,我起碼可以包夜2年,這個你願意嗎?而且,我還可以把你轉租給別人。
因為你作為女人,從頭到尾談的都是房子啊。什麼安全感,為了孩子啥的,都是借口。現在這個社會,不管是一個男人還是一個女人,有房有車的,還差女人?差房子的,肯定都是工薪階層,既然是工薪階層,拿那麼多錢買房子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畢業一年兩年就可以搞定的。如果畢業10年,還沒搞定首付,那麼,是人能力問題,不要也罷。
所以,真正是為了孩子,為了愛情,那是不會糾結這個問題的,女的有錢,女方先買,男方來還。兩方都沒錢,兩方一起想辦法努力。
不然,以後千萬別再網上裝清高了。尤其是分享到朋友圈的文章啊,動態啥的,會讓你的朋友覺得你太假,不值得深交。
必須要有房!我現在就因為和他結婚後在外面是租房,目前要離婚了,房子剛好到期他也不續租了,就把我的東西全部打包扔過道里,他自己收拾好了找到住的地方了,當天晚上我下班他才發消息告訴我說我所有的東西被打包扔過道里的,離婚協議書在柜子里,我突然就懵了,晴天霹靂似的,我沒有睡的地方了,一大堆東西跟垃圾一樣扔在那兒,我就獃獃的坐著樓道里,然後我爸從家裡趕過來看我,把我接回了家,那天是我人生中最狼狽黑暗的一天,我真的是欲哭無淚,簡直是太人渣了,而且孩子才一歲多,他什麼也就不管了,還沒有離婚卻連人影都找不到了。於是這兩天我一個人在外面到處奔波找房子,好悲催的感覺
反問一個問題,在優選結婚對象時,只要對方未婚、女的,就行?我想,你肯定有你的擇偶標準。那麼,你的擇偶標準就是你對女方的要求。
女方在選擇結婚對象時,提出『要有房』,其實也是女方擇偶標準中的一條。
通常,提出這個問題的人,目前處於『沒房』的尷尬中。
想說,對於當代人而言,婚後最大的負擔是什麼?答曰:房子。
既然如此,女人在結婚前就把這些負擔解決掉,也算人之常情。
為此,女生在結婚時提出買房的要求並不過分。
當然,買房有很多種形式,比如,男方家全款買房;比如男方家負責房子的首付,然後結婚後夫妻共同承擔房貸;比如在房子首付款層面雙反各出一半;比如若沒房,眼看到手的婚姻泡湯。當然,買房最核心問題:錢。如果不差錢,就把房子買了,如果差錢,就看女人的態度,再決定感情是否繼續。
我覺得吧買房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不是所有女孩子都能和婆婆住一起並且和和睦睦的,有時候分開了偶爾在聚聚,會更加珍稀彼此,也不會因為天天在一起因為一點小事就鬧心,跟自己爸媽都會鬧脾氣對吧!將來有了寶寶,也不會空間變得擁擠,兩邊老人都可以過來住!加上女孩子的名字,也是讓女孩子心裡有歸屬感和安全感現在社會太西方化,慾望加深了很多,也經常有出軌的新聞,大部分女生骨子裡都還是狠傳統的,結果後會特別顧家,不存在部分男士女的離婚分家產的想法,而且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話,那過後兩個人所有開銷都在一起,那女方也就承擔了還款又怎麼能不加名字!再說全款的,別人家閨女辛辛苦苦養大,就白白送你?幫你照顧爸媽?誰也不欠你的對不對!別說結婚了就是一家人,照顧是應該的,你讓她暈一個好媳婦好兒媳,那你也得拿出你的態度呀!最後在說句不好聽的,人家給你生孩子,洗衣做飯,先家政也得不少錢吧,再說還陪你啪啪啪,如果你去找小姐又得化肥多少?
說實話真沒意思啊…想想以前啊,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我爺爺那時候國家幹部一個月五十六塊錢養一家六口,還都上著學…到了我爸爸成家立業的時候一個月工資不到五十養我們一家三口而且要付房租………我媽我爸結婚的真的是什麼都沒窮的叮噹響,就在租的小閣樓里住了好多年,據說根本不能抬頭會撞腦袋………後來九四年的時候我出生了,我爸說不能讓孩子也受苦受累的在這小屋子裡生活,拼死拼活的跟我媽一起攢錢加班掙了套房子錢,雖然兩室一廳大概六十平方,對於他們倆已經是不錯了…現在就是我的年齡和我家房子一般大的,我爸還為我種了一棵樹一盆花………說這些話只是想說,現在的社會改變了,他教會了孩子們的大多數時候向錢看,人性浮躁,覺得沒有房子沒有車沒有錢你憑什麼跟我在一起………那麼我來問你,你憑什麼就能肯定自己一定值這麼多呢?誰家的房子車子票子不是人家爸爸媽媽或者是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為何你來就要要走別人將近一半的命。可能是我站著說話不腰疼,但是我對象可以房子車子票子都沒有,只要他有一顆願意奮鬥向上的心,我願意和他一起自己親手去掙房子車子。父母吃了一輩子的苦,到了老了不能還為了我再去辛苦,我沒有理由的。孩子們真沒有理由一定要要求對方有什麼,你的要求是對自己有保障,但是那些東西畢竟不是你出錢的應該到最後也不會是自己的吧??………人呢都不知道自己以後會怎樣,為什麼不自己去努力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雖然很難很難,但是你自己親手掙來的東西你能緊緊握在自己手裡,不會擔心被別人搶走,不會害怕自己突然什麼都沒有,這不是對自己的最好保障嗎?
父母攢錢給我首付了一套房子,說是以後結婚用的,最近還在籌備著裝修,我對他們說你們著急啥啊,你兒子女朋友都沒你們就急成這樣,他們有自己的想法,新房子買好了裝修好了,他們也就放心了。至少以後不會再房子上面和女方多費口舌也給了我一個穩定的住所。但是我家住農村,父母多年外出打工,以前在老家蓋新房花掉20多萬,現在新房又花掉20多,接下來的裝修還是一筆大支出,僅僅為了我的路好走些,他們二老包括我姐姐真是用一生為我操碎了心。女方要求房子已經滿足了,但是我不會在房子上寫她的名字,這裡有我一段感情做決定基礎,前女友我對她真的是用了全部真心,她剛外出工作時我還在上大學(她中專我大學年齡相仿但中專兩年以後就可以外出了)她沒錢用生活費支助她,談戀愛所有的開銷我的,情感上也無微不至,但是人無完人我自己也有缺點,但我絕對沒有對她發過火或是其他什麼不對的事,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劈腿了,就連她去看她劈腿對象的車費都是問我要的(現在想想我真傻逼),但是重點她沒有直說依然把我這個備胎養著,充話費買零食,買衣服生活費,出去旅遊等等,直到後來我發現不對勁她還叫我別亂想,大三端午節我結束異地戀,她在電話里說,你沒利用價值了!!!呵呵了,現在想想都他媽火大!聯繫個人經歷來看萬一以後還是這種女人,有家庭還在外面亂搞,然後分你房子,讓你無處安生,你覺得值嗎?當然我也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所以婚前誰的就是誰的,不論女方家裡配車還是多少錢該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名字,婚後的事婚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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