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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喜歡分的手,但是後悔了,這是什麼想法?


你們分手了,難免會或多或少因為情感中的愧疚想起對方

時間長了便會覺得後悔

其實不過是你自己自憐心在作祟

一場不合適的戀愛結束了卻還想起對方

並不是你還愛著他,只是你想為自己找個借口

不喜歡一個人

當初的分手都是因為不喜歡,難不成分開了你就在沒他/她的這段時間愛上了,不會的

頂多算是情感空窗期的需要得到別人的慰藉

一段沒有開始喜歡的戀愛

終歸走不遠

你們分開亦是遲早的事情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而非一個人深深愛著對方就可以的

彼此要給對方的愛意做出正面的反饋

進而

去證明我們深愛,我們彼此合適

繼而將兩顆心走到一起

別在去因為不喜歡而將就的開始一段愛情

最傷的人莫過於是你自己了

愛情,不將就,任性到底

大家都來說說看法


情感、戀愛專欄——秋楓憶夢,喜歡就關注一下喔


感情的問題是我們唯一不能理智去分析的問題。

表白時說的喜歡,那就是喜歡,分手時說的不喜歡,那就是不喜歡,喜歡和不喜歡之間總是要發生了一些事情。

你不喜歡什麼,不喜歡他和你吵架時的態度,和關心你的時候態度完全不一樣。你不喜歡她不再粘著你,好像被別人奪走了似的。

分手了你覺得後悔了,是因為現在的你覺得了分手時候的你做出的決定是錯誤的,那種不愛了的感覺是錯誤的,其實你愛著她的,你不知道,但是你的心知道。


分手後會後悔,無非就是:

1、對TA確實有感情,只是以前沒發現,分手後,才知道對方已經不知不覺的走到自己的心裡,所以後悔;

2、不喜歡對方,只是分手後沒有了對方的寵愛,感覺不適應;

3、不喜歡對方,但對方又找到了喜歡的人,感覺自己的東西丟了似的;

4、不喜歡對方,但對方找到了愛TA的人,感覺有人搶了自己的東西一樣。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看你這段感情持續了多久,人都是有感情的動物,所謂日久生情就是這個道理。即使是不喜歡,但是在一起久了,她/他的行為喜歡多多少少也會影響你,當你習慣她/他之後,這種習慣也會轉化成一種喜歡。

如果你後悔了,說明你還是喜歡她/他的,至少他/她有亮點吸引著你,可以嘗試去接受,如果真的沒法接受,就得果斷放棄,不然對雙方都不好。


第一要確定是因為互相不喜歡而分的手,若果是因為這樣,那麼題主所提出來的問題也許只是他/她目前沒有找到更好的

第二如果不是因為不喜歡而只是一些小矛盾而分手,那麼完全沒必要,鬧到分手的地步,等你終於知道想要什麼的時候為時已晚,學會如何去愛又能怎麼樣,人已經從你身邊永遠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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